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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0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西政办发〔2021〕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畴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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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南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21〕150号)技术规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的发展战略作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和保障机制

(一)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西畴县“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江尚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阳国兵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刘兴昌 县财政局局长

胡光荣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彭 伟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徐 芳 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局长

冯光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龙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陆晋玄 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代刚洪 县水务局三级主任科员

田美明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玉兴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艾永健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周茂文 县统计局局长

邓贵东 县自然资源局三级主任科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审定本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等。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县自然资源局矿产地质勘查股,由邓贵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矿产地质勘查股和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规划实地调研、成果审查等工作和会议,负责联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部门间工作的协调和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编制经费保障

根据(云自然资地勘〔2021〕150号)文件要求,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西畴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由西畴县财政负责解决。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向西畴县人民政府积极汇报,确保编制经费及时、足额地落实到位。

(三)加强技术保障

为了提高规划编制效率和确保编制质量,西畴县自然资源局组织驻地指导技术支撑单位专家并邀请省内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领域专家学者成立规划编制专家咨询组,对本辖区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及时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编制单位应加强与指导技术支撑单位和规划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及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工作承担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收集西畴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性区划、防治分区、气象预警等项目成果资料或中间性成果资料,强化规划编制技术保障。

(四)加强公众参与

规划编制要加强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社会参与度,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三、规划定位及原则

(一)规划定位

遵循“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贯彻“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建设发展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具体细化。在统一领导、加强协调、完善机制、保障投入的基础上,通过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的联合使用,保证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规划期2021年至2025年,2020年为基期,展望期到2035年。

(二)编制原则

1.坚持依法防治和分级分类负责,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建设,严格遵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标准,做到依法防灾。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属地为主、分级管理;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主体的防治责任。

2.坚持重心前移和统筹科学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救助、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强化隐患调查排查和风险评价,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逐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将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理念融入国土空间与用途管控,从源头减轻风险;对威胁县城、学校、医院、聚居点和安置区等人口聚居区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按风险高低分期分批实施防治,适时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3.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充分发挥西畴县人民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具有“西畴精神”特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大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力度,实现国民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4.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大力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以及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着力推进InSAR、无人机航空摄影、激光雷达等综合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技术在地质灾害隐患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动态巡查排查核查等方面的应用,加强高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做到科学防灾减灾。探索并逐步推广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的制度与措施。

5.坚持与各类规划的相互衔接和协调,为了提高规划的综合性、全面性和可实施性,规划协调领导小组应督导相关责任部门和参与规划的技术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实现与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矿产资源、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山洪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校安工程、扶贫工程等规划相协调。

(三)编制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72号);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纲要〉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6号);

5.《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云政发〔2021〕4号);

6.《云南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1〕10号);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230号);

8.《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关于印发〈2020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普适型设备试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地勘函〔2020〕41号);

9.《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云自然资〔2020〕145号);

10.文山州、西畴县国土空间规划;

11.其他相关规划与区划文件。

(四)技术标准与规程规范

1.《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T/CAGHP001-2018);

2.《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DZ/T0261-2014);

3.《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规范》(T/CAGHP017-2018);

4.《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试行,2020年3月);

5.《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精细调查技术要求(1:10000)》(征求意见稿);

6.《集镇滑坡崩塌泥石流勘查规范》(DZ/T0262-2014);

7.《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32864-2016);

8.《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

9.《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T/CAGHP006-2018);

10.《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T/CAGHP021-2018);

11.《崩塌防治工程勘查规范》(T/CAGHP011-2018);

12.《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

13.《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

四、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工作任务

1.完成好“十三五”总结评估,围绕上轮规划确定的重点目标与任务,收集规划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资料,开展规划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地调研,掌握上轮规划目标的执行情况,听取做好下轮规划的意见与建议,客观评估上轮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取得的主要成效、好的经验和面临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提出对策措施建议。

2.科学合理编制“十四五”规划,在对规划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十四五”期间规划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目标、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主要任务、重大工程、保障措施等,编制规划文本附图、附表和编制说明书。

(二)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工作(2021年3月—2021年7月)。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下发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指南后,研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规划编制承担单位,做好规划编制经费预算。根据指南要求,依法依规择优选择同时具备乙级及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勘查和设计的资质单位承担具体编制工作。

2.规划编制、规划评审阶段(2021年7月—2021年8月)西畴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会同西畴县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组织承担规划编制任务的技术单位,在广泛收集规划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相关规划等有关资料,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在对重大隐患点进行现场核实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按照《编制指南》的相关要求,编制“十四五”规划文本、附图、附表和说明书。待西畴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完成后,西畴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本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进行初审,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报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查后,由县自然资源局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评审论证、审核。

3.规划审批发布2021年9月底前,由县自然资源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发布实施,并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局、农科局、工信商务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