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信息>详细内容

西畴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9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02314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畴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西畴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起草制定民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生活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工作;负责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负责在本县难民的临时安置管理工作。

3.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4.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1984年前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社区、村干部待遇有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承担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6.拟订本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7.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9.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因战伤残人员管理工作。

10.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按规定牵头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西畴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对外事务、机要、档案、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政务运转、安全保密、综治、信访和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扶贫挂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执法和普法教育;牵头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务工作;协助做好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和考核奖惩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承办有关新闻宣传、发布及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局机关“12345”专线电话的接听及政务信息查询和答复;负责网络注册、宣传等相关工作;按规定牵头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财务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组织协调民政经费投入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检查监督民政事业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监管和基建监管工作,指导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基建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

2.基政区划和社会组织股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指导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1984年前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社区、村干部待遇有关工作。

拟订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依法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纂和地名档案管理;负责地名数据库的建立工作;协同测绘部门负责县内政区图和地名图的编制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移动或增设界桩备案,组织、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及备案;承担西畴县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西畴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管理全县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初审工作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县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3.社会救助股

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相关规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能力的老年人)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乡临时救助资金分配、监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人员的认定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制度的落实;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负责难民安置工作;处理难民的来信来访和寻找亲人的日常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拟定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社会救助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股

负责收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办理相关当事人的收养登记;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当事人的解除收养登记;保管收养登记档案;负责婚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办理相关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补发婚姻登记证;依法为相关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依法撤销受胁迫的婚姻登记;负责保管婚姻登记档案;承担全县收养登记、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和其他社会事务工作。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年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彩票公益金管理、监督、使用有关工作;组织拟定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引导公民实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习;开展对殡葬环境的专项治理;牵头做好遗体延期火化工作;负责殡葬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受理殡葬纠纷和殡葬信访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代理殡葬民事诉讼;承担公墓、骨灰堂(林)的管理责任;对殡葬设施建立进行审核、报批、年检和监管,指导殡葬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殡葬事务;负责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受理、审批、发放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推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为依托,实施常态化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以加强城市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为重点,着力推进低保扩围增效,确保2023年在保对象2.47万人不降的基础上力争增幅1%;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加大对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力度,研究制定完善临时救助的政策措施,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临时救助力度,提高制度可及性、时效性,救助人次5000人次以上。

2、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认真谋划西畴县养老服务工作,开展对全县特困供养人员摸底排查,深入调查研究,将有意愿入住敬老院的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提升特困供养人员入住率和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率;加快推进鸡街、莲花塘、兴街三个敬老院转型运营,在满足特困供养人员服务的前提下向农村独居、留守老人开展供餐、心理疏导等服务;积极与县财政对接加紧清算滞留县级财政的养老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确保养老服务项目资金100%使用。

3、进一步抓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将符合享受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人员应享尽享,政策知晓率达100%,享受政策人员对政策满意度达100%。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认真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争取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纳入2024年本级财政预算,为2024年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好基础。持续深化未保示范创建,推进“少年儿童之家”规范化试点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举办儿童福利及未成年人保护业务培训班,提高工作质效。

4、进一步推动基层政权,促进社区治理规范化。督促乡镇指导各村认真完善红白理事章程和工作规范并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推进基层治理和移风易俗。扎实抓好规范村级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各项仼务的落细落实。研究推进社区职业体系建设政策文件,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和奖惩机制,调动社区工作者实干创业、改革创新热情;抓好新增地名的地名备案公告及新开发区域地名报批的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并更新新命名地名数据库。

5、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加快补齐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动在建殡仪馆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切实提升遗体接运、储存、火化、安葬等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开展殡葬市场价格秩序、“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和低碳绿美文明祭扫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殡葬+监管”,强化殡葬APP普及使用,实现殡葬管理员、信息员信息录入管理率达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公务用车2辆,下属殡仪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3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81.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699.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自有资金及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资金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91.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91.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91.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559.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资金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31.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98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业年金预算减少;项目支出6599.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857.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资金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金额178.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运行维护方面的相关支出;主要用于单位部分行政人员补贴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金额15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运行维护方面及特殊困难群众电力补贴支出;

3、“2080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金额1万元,主要用于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经费支出;

4、“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金额104.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事业人员)的工资支出;

5、“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金额13.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事业人员)的工资支出;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金额52.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金额8.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8、“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金额41.5万元,主要用于孤儿生活补贴经费的发放支出;

9、“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565.59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补贴经费的发放支出;

10、“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金额187.5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临时工工资及殡仪馆运行经费支出;

11、“208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金额112.7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局机关事业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12、“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41.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生活补助支出

13、20810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14、“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金额93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支出;

15、“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金额136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支出;

16、“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金额1037.6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支出;

17、“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金额8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资金支出;

18、“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9、“208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金额33.0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34.2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1、“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金额1.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失业保险;

22、“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金额11.7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行政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3、“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金额16.9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事业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4、“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3.7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伤保险支出;

25、“2130705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金额1046万元,主要用于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经费支出。

2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金额39.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13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津贴补贴8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奖金2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绩效工资10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住房公积金3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办公费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2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11、水费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电费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差旅费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其他交通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退休费11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工会经费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生活救助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党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党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畴县民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西畴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10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畴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3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3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严格按公务用车的使用规定执行,控制车辆运行费用的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手续费、其他交通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0.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9.96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的预算指标中新增了殡仪馆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64.92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3.34万元、差旅费6.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6.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畴县民政局资产总额713.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0.95万元,固定资产82.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831平方米,账面原值12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0.9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本单位2024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本单位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城乡低保、特困、孤儿等)专项资金1149万元。

西畴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20240319085002876.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3002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