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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9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33011008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发〔2019〕20号)精神,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由西畴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界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制定湿地保护规划,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开展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监测工作;承担石漠化林草植被修复任务。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西畴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申报、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8.负责林、草种子(苗)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负责林木、草原的灾害调查、防治及灾后修复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防、防治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13.职能转变。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4.有关职责分工。与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林草管理股(防火股)、生态修复股(国有林场监督管理办公室)、规划财务股5个股(室)。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西畴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林业和草原相关行政违法案件;对盗伐滥伐林木、违规占用林地、非法运输、经营、加工国家和省保护的珍贵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2.西畴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负责协助县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全县林草科技推广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编报林草项目、编制全县林草项目的施工作业设计,并做好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林草生产所需要关键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重点林草科技推广项目的调查研究;负责林草公共信息的宣传普及和林草科学技术的培训;负责林业和草原宣传、教育有关工作;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荒漠化防治、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有关标准和技术规程的实施;负责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负责林草产业发展建设工作;负责乡(镇)林草技术推广业务、技术指导工作;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3.西畴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其他有关林草植物检疫和有害生物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本辖区范围内依法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预测预报、检疫和除治工作,防止危险性林草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根据全县林草发展总体目标,制定全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和管理全县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全县森林植物及其林产品的调运、产地检疫以及引种的检疫工作,定期组织对全县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编制疫情报告,提出划分疫区和保护区的草案,组织检疫性有害生物封锁、除治;独立行使国家森防检疫职权,负责执行国家森林检疫任务,依法查处一切违反森防检疫法规的行政案件。负责全县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林业有害生物调查与监测,及时发布林草有害生物灾害趋势预报;建立和健全预测预报网络,组织开展测报技术和防治技术培训。组织和指导全县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负责处置突发林草有害生物事件,负责《西畴县林草有害生物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草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救灾农药、器械的调配。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4.西畴县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负责全县森林和草原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价;参与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全县造林质量检查及其它各项林业工作的检查;承担对全县省内审批的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可行性调查工作,依据国家及省林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把好质量关,防止林地大量流失;承担加快对森林和草原资源信息体系及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天然林停伐保护、生态公益林保护有关工作,森林和草原防火有关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预测和分析全县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消长变化趋势、研究发展和保护对策,组织开展森林资源消长情况调查,研究发展和保护政策;对县级森林和草原资源调查、资源监测、资源年报、森林资源经营方案编制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成果按技术规定检查验收;对全县重点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和造林成效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林草保护地的有关保护、管理、合理利用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造林质量检查及其它各项林业工作的检查;负责全县省内审批的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可行性调查工作,依据国家及省林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把好质量关,防止林地大量流失;依据上级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对全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监督、调查等;加快对森林和草原资源信息体系及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工作;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天然林停伐保护、生态公益林保护有关工作,森林和草原防火有关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负责林地和草原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5.西畴县林长制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牵头研究制定林长制改革的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协调、推动和督促林长制改革措施的组织落实;完成县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统筹推进,拓展绿化空间

以林长制为总抓手,推行“五绿”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体规划、系统治理和生态修复,推进绿色资源总量增加,集中抓好森林生态修复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产业建设、绿美西畴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五大生态工程”,着力扩绿量、提质量,增总量。

2.落实要素保障,强化资源保护

强化森林、湿地、草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的整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探索建立湿地生态、珍稀濒危树种质资源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等补偿制度,积极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州级禁伐林区等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加大湿地保护与修复力度,增强湿地生态功能。

3.严格依法治理,筑牢安全防线

完善林草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林草防火、有害生物防治、资源管护三大体系建设,继续抓好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通道建设为主的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计划在2024年新建和维修61条防火通道,科学合理化解林草资源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提高林草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林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4.强化招商引资,促进产业优化

2024年计划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4.5万亩,实施重大项目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异地造林0.25万亩,实施用材林中幼林森林抚育1万亩,在全县各乡镇实施经济林八角提质增效0.5万亩、油茶提质增效0.3万亩,在全县公路主干道200个村寨实施造林补贴村庄绿化美化0.5万亩,延长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链,推动乡村振兴,促进生态保护、民生改善和区域经济发展三者之间协调、共赢。

5.转变发展理念,持续改革创新

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乡村振兴。拓展资金投入渠道,加大林业投入,创新绿色金融投入机制,消除金融资本流向林业的障碍,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优化人才政策环境,加强科技投入,激发林业发展活力,提升林草资源管理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10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1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9.7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68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6.5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人员正常晋升,导致工资、保费等人员经费增加,单位资金中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99.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9.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9.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6.5万元,主要原因:单位资金中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10.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9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93.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及项目资金预算增加;单位资金中上级补助支出10.68万元,与上年没有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金额71.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金额56.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金额91.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金额6.10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金额2.9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金额12.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金额36.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5.7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9.“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金额200.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运行维护方面的相关支出。

10.“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金额472.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运行维护方面的相关支出及林长制工作经费支出。

11.“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金额24.3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火灾保险补助、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组建经费等支出。

12.“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金额15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林业和草原经费支出。

1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金额68.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252.39万元(行政基本工资62.10万元,事业基本工资19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103.66万元(行政津贴补贴81.92万元,事业津贴补贴2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22.6万元(基础绩效(行政)17.42万元,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绩效工资208.51元,其中:基本支出208.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4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2.9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71万元(工伤保险2.55万元,大病医疗保险3.20万元,失业保险的补助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住房公积金6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办公费3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万元,项目支出31.92万元。

10.会议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培训费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水费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电费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差旅费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工会经费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其他交通费用13.26万元(行政人员基本支出公务交通补贴1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退休费125.44万元(行政单位退休70.4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劳务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生活补助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万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03万元(死亡抚恤)。

22.委托业务费15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9.36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党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2024年无与党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保险费0.62万元,公务用车修理费6万元,公务用车燃油费3.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4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省厅及州林业局拨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0.68万元。将2022结转结余省厅及州林业局划拨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0.68万元,投入保障退耕还林工作,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实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2.03万元。对无固定收入,生活来源主要依靠死者生前工资收入供养的死亡退休干部遗属,按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改善补助对象生活状况。

3.“华盖木故里”国家域名续费保留资金1.92万元,提升西畴县的知名度和招商引资成功率,更好的打造、宣传西畴县特色品牌,继续保留“华盖木故里”国家域名。

4.林长制工作资金5万元。全面推行林长制,其他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5.森林草原防火“三三制”配套经费15万元,投入森林防火配套专项经费,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火源管理,提高防火意识,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提高森林生态生态效益。

6.森林火灾保险补助资金9.36万元,通过投保森林火灾保险,有效化解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保障全县林地安全。

7.西畴县2024年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异地造林项目资金150万,确保全县工程建设占用林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保障生态安全,实施异地造林项目“占一补一”。

8.义务植树经费10万元,开展全域美化提升,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绿化美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财政当年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拨付的资金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3.项目支出预算: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殡葬改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工作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6.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7.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6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在职行政人员比上年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2477.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22.81万元,固定资产397.2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1.08万元,无形资产26.1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本单位2024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本单位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本级)20240319103810662.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30330110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