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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8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3202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和公证活动。指导管理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工作、全县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司法装备建设。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州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夯实思想根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案促改”,不断夯实思想根基,筑牢政治忠诚。二是注重培养选树推动示范引领。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肯干能干,作风上过硬的优秀干部推荐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切实增强战斗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今年来,司法行政系统杨进、田茂清被表彰为“十佳政法干警”)。三是建立健全机制促进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以制度化确保机关作风的好转,使党风政风得到净化,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三年来,先后制定了《常态化学习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干部职工、配偶、子女及配偶经商办企业报备制度》《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岗位轮岗制度》《以案促改工作制度》《社区矫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

2.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一是突出重点抓宣传教育,法治意识得到提高。2022年以来,全县共出动普法宣传员400余名,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76条,展出展板1000余块(次),年均发放各类法治宣传制品和法律法规条文资料3万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千余人次,受教育人数5万余人次。全县115所中小学共聘请法治副校长56人,法治辅导员356名,全县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30次,法治辅导员开展法治课40余节,接待中小学校师生到预青基地参观学习7批700余人次,全县受益师生32000余人次;二是强化阵地建设,夯实宣传基础。累计建成法治文化街区1条、乡(镇)级法治文化广场5个、村级法治文化小广场12个、村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3个、法律图书角72个、公路沿线招呼站法治宣传点68个,县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教育基地13个,同时拓展“互联网+普法”新阵地,利用“西畴普法、北回视听等微信公众号,向广大干部群众普法。三是加强法治创建,维护稳定促和谐。创建完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命名授牌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3个、“法治示范机关”2个、“法治示范单位”3个、“法治示范乡(镇)”2个、“法治示范学校”4个、“法治示范企业”1个。

3.坚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机构改革后全面履行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成立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制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各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等制度,对标对表全力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开展。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示公告、县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制定,督促全县9个乡(镇)及26个县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及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今年以来,共组织3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平均通过率25.5%。组织行政执法培训1期,4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训。完成对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县级随机抽全县行政执法部门2021年办结行政执法案件19件,初评不合格7件。三是大力加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依法受理办理复议案件,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权。2022年共协调对接行政应诉案件13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出具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7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6件,有4件正在审查中。

4.坚持严查细访,规范管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夯实社会治理根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目前,全县共建立“医疗纠纷、安全生产、劳动人事、妇女儿童权益、食品药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参与信访”七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85人;在乡(镇)、村(社区)层面,成立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人民调解员119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72个,人民调解员365人;建立村调解小组1767个,人民调解员2960人,三级调解组织的建立和完善,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和保障。2022年9月止,全县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607件(其中,婚姻家庭:105件;山林土地:224件;邻里纠纷139件;合同纠纷:11件;环境保护:3件;交通事故:4件;医疗纠纷:2件;劳动争议:3件;损害赔偿:36件;其他:77件),调解成功598件,调解成功率98.5%。二是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领导作用,形成以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社区矫正首要监管职能,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加强社区矫正常态化管控,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估,科学制定和调整矫正方案,实施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招聘11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刑释人员衔接管控,健全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帮扶工作,严格衔接登记制度,落实重点帮教对象走访制度,严格刑释人员排查制度,建立重新犯罪备案警机制,建立跟踪档案管理,对有重新犯罪苗头的主动采取防范措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通过远程视频让监狱服刑人员与家人会见,从而激发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稳定监狱改造成果。2022年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0人,累计解除177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46人。目前共有在册刑释解矫人员1056人,其中刑满释放611人(刑满释放人员中有涉恶人员2人),解除社区矫正445人。

5.坚持高效便捷、优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强“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已建成1个县级、9个乡(镇)级、72个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9个司法所安装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在县委、县政府、县司法局、兴街镇、董马乡、新马街乡配置了6台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矛盾纠纷调解申请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屏机(云岭法务通),全县共设立17个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二是优化公证服务。西畴县公证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全面落实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扩大公证“最多跑一次”的服务事项范围,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深化“公证多跑脚”服务,为老、弱、病、残、孕妇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加强公证过错责任追究,全过程监管公证机构执业活动,规范办证程序。2022年来,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89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实有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云南省西畴县公证处、社区矫正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

西畴县司法局派驻乡镇司法所9个,即西洒司法所、鸡街司法所、兴街司法所、蚌谷司法所、莲花塘司法所、柏林司法所、新马街司法所、董马司法所、法斗司法所。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云南省西畴县公证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西畴县法律援助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西畴县司法局;

2.云南省西畴县公证处;

3.西畴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与上年相比,减少4人,主要原因是2022年,根据西人社发〔2022〕51号文件,新进事业人员1人。因组退字〔2022〕2号、组退字〔2022〕18号、组退字〔2022〕23号各退休1人、同级单位间调动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与上年增加2人,主要原因是因组退字〔2022〕2号、组退字〔2022〕18号、组退字〔2022〕23号各退休1人,死亡1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西畴县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西畴县司法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0,201,116.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01,116.55元,占总收入的85.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00,000元,占总收入的14.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7,005.07元,增长5.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35,494.93元,下降9.71%;上级补助收入无变化;事业收入无变化;经营收入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472,500元,增长5,354.5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数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到四川强和集团有限公司捐赠用于法源广场、瓦厂法治广场建设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188,721.34元。其中:基本支出8,500,023.34元,占总支出的83.43%;项目支出1,688,698元,占总支出的16.5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2,080.17元,增长4.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26,164.19元,下降7.87%;项目支出增加1,148,244.36元,增长212.46%;上缴上级支出无变化;经营支出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变化。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数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法源广场、瓦厂法治广场建设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00,023.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6,164.1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以及财政资金困难,许多经费不能得到及时的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12,175.27元,占基本支出的86.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7,848.07元,占基本支出的13.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8,6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8,244.36元,主要原因是用四川强和集团有限公司捐赠资金支付法源广场、瓦厂法治广场建设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基层司法业务49,900.00元;

2.普法宣传100,000.00元;

3.公共法律服务106,170.00元;

4.法治建设1,432,62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01,116.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与上年相比减少1,024,699.93元,下降10.54%,主要原因是人数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576,29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7%。主要用于司法支出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39,918.63元,主要原因是退休及调出人员,人数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0,60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和离退休费及遗属生活补助费650,602.3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4,553.2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保险费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0,70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工伤、生育保险费支出130,705.95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4,369.0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保险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3,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43,51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3,85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4,33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8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8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4,3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接待费支出未能得到支付。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7,267元,下降1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669元,下降1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98元,下降33.3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接待费支出未能得到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社区矫正走访、调解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法治政府和法援公园建设等验收、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司法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2,871.28元,比上年减少206,242.99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许多经费不能得到及时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畴县司法局部门资产总额5,079,499.15元,其中,流动资产405,544.20元,固定资产4,673,954.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235.99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比上年减少23,190.00元,主要原因是处置柏林司法所房屋80,000.00元,购入固定资产56,8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59.38平方米,账面原值80,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8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8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西畴县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西畴县司法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西畴县司法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20231012025734487.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3202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