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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1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02314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起草制定民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生活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工作;负责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负责在本县难民的临时安置管理工作。

3.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4.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1984年前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社区、村干部待遇有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承担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6.拟订本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7.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9.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因战伤残人员管理工作。

10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按规定牵头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西畴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政区划和社会组织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西畴县殡仪馆、西畴县公墓管理所、西畴县救助管理站、西畴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对外事务、机要、档案、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政务运转、安全保密、综治、信访和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扶贫挂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执法和普法教育;牵头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务工作;协助做好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和考核奖惩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承办有关新闻宣传、发布及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局机关“12345”专线电话的接听及政务信息查询和答复;负责网络注册、宣传等相关工作;按规定牵头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财务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组织协调民政经费投入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检查监督民政事业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监管和基建监管工作,指导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基建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

2.基政区划和社会组织股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指导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1984年前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社区、村干部待遇有关工作。

拟订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依法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纂和地名档案管理;负责地名数据库的建立工作;协同测绘部门负责县内政区图和地名图的编制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移动或增设界桩备案,组织、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及备案;承担西畴县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西畴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管理全县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初审工作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县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3.社会救助股

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相关规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能力的老年人)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乡临时救助资金分配、监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人员的认定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制度的落实;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负责难民安置工作;处理难民的来信来访和寻找亲人的日常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拟定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社会救助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股

负责收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办理相关当事人的收养登记;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当事人的解除收养登记;保管收养登记档案;负责婚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办理相关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补发婚姻登记证;依法为相关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依法撤销受胁迫的婚姻登记;负责保管婚姻登记档案;承担全县收养登记、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和其他社会事务工作。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年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彩票公益金管理、监督、使用有关工作;组织拟定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引导公民实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习;开展对殡葬环境的专项治理;牵头做好遗体延期火化工作;负责殡葬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受理殡葬纠纷和殡葬信访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代理殡葬民事诉讼;承担公墓、骨灰堂(林)的管理责任;对殡葬设施建立进行审核、报批、年检和监管,指导殡葬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殡葬事务;负责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受理、审批、发放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聚焦”,持续推进民政事业改革,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新时代民政干部队伍新作用;聚焦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剖析研究,抓实问题整改,推动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2.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全面推行“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低保”,持续开展“兜c准、兜住、兜牢”行动,进一步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3.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十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落实,进一步补齐城乡养老服务短板;积极推进社区养老、公建民营等改革,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广泛宣传动员,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的入住率。

4.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拓展民政力量和资源。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慈善总会章程》及相关规定,积极推动落实慈善法,增强社会救助能力,完善弱势群体救助机制。

5.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推行绿色殡葬,倡导文明祭祀新风,积极推行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重点整治散埋乱葬、大墓、豪华墓、活人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改革,努力完成殡葬改革目标任务。

6.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基本社会服务。一是切实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切实保障孤儿、特困供养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二是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制度;落实和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严格兑现新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整治理工作。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公务用车2辆,下属殡仪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43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22.1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53.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了伤残抚恤的预算支出,调增了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残疾人补贴的县级预算投入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22.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22.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2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43.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了伤残抚恤的预算支出,调增了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残疾人补贴的县级预算投入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32.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2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1.3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增加,相应的收入增加;项目支出273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72.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了伤残抚恤的预算支出,调增了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残疾人补贴的县级预算投入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金额169.0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运行维护方面的相关支出;

2、“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金额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运行维护方面的相关支出;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金额111.4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务员)的工资支出;

4、“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金额13.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事业人员)的工资支出;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金额51.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金额25.6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金额1.2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8、“2080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金额97.7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因战伤残人员补助的相关支出;

9、“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金额548.32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补贴经费的发放支出;

10、“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金额167.48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临时工工资及殡仪馆运行经费支出;

11、“208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金额111.1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局机关事业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12、“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金额832.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支出;

13、“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金额16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支出;

14、“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金额772.5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支出;

15、“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金额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资金支出;

16、“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金额156.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7、“2080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金额49.4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老乡干、离职干部、两案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8、“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金额1.46万元,主要用于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支出;

19、“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金额10.9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行政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0、“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金额16.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事业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金额3.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伤保险支出;

2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金额38.4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支出13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支出7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支出2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绩效工资支出10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住房公积金支出3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水费支出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电费支出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办公费支出1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13、差旅费支出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工会经费支出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退休费支出12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21、其生活补助支出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98.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6.5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变化说明。

(二)公务接待费

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减少0.2万元,下降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10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厉行节约,严控规范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5.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5.2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严格按公务用车的使用规定执行,控制车辆运行费用的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0.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0.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2.59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的预算指标中新增了殡仪馆运行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及工会经费都相应增加。包括:办公费15.48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0.8万元、差旅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6.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7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畴县民政局资产总额812.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0.33万元,固定资产112.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本单位2023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本单位2023年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故《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本单位2023年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140013002西畴县民政局20230223092655891.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3002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