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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27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32011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畴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西畴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畴县人民法院主要审理和执行管辖辖区内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具体包括:

1.依法审查应由本院审理案件的立案工作;

2.审判法律规定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3.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复查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和审判提起再审的案件;

4.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执行上级法院指定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5.依法审查、决定国家赔偿案件;

6.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主管本院的监察工作;

7.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结合审判工作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9.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畴县人民法院依据云编办〔2019〕14号《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现设置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8个内设机构,下设兴街人民法庭、鸡街人民法庭、坪寨人民法庭3个派出人民法庭。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始终保持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本色,以更强信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始终保持全心全意、锐意进取的担当作为,以更大力度服务保障发展大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加大对跨境、“黄赌毒”和电信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全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营造公正、诚信、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西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3.始终保持联系群众、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以更优服务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加快推进规范化人民法庭建设,切实增强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坚决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平台作用,让老百姓维护权益、实现公平正义更加高效便捷。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4.始终保持严谨细致、臻于至善的专业追求,以更实举措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实现权力与责任平衡、放权与监督结合、公正与效率统一。推进集中管辖协调化、司法协作常态化、纠纷解决多元化等改革,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执行权制约监督机制,落实“十个必须”要求,常态化整治突出问题,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5.始终保持慎独慎微、清正廉洁的司法形象,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队伍忠诚纯洁可靠。持续夯实基层党建根基,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0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5.11万元,增长55.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办案补助经费35.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5.11万元,增长55.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办案补助经费35.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11万元,增长0.17%,增加的原因是退休费增加0.1万元、大病医疗保险增加0.01万元;项目支出35.00万元,增加100%,增加的原因是新增办公办案补助经费35.0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35.00万元,主要用于兴街法庭修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2.3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退休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离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支出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支出6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2万元)。

资本性支出-大型修缮支出3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5.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西畴县人民法院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西畴县人民法院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西畴县人民法院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畴县人民法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西畴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由于司法体制改革,法院上划为省级预算单位,公务接待费县级未安排资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畴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由于司法体制改革,法院上划为省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县级未安排资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办公办案补助经费:保障法院审判工作的良好运转,保证当年案件审判优质高效完成。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巩固和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保障公民、法人的民事合法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强执行规范化管理,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公正,全年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100%在审限内结案;对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做到100%公开审判。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人民法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法院上划为省级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由省级保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文山州西畴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4507.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86万元,固定资产3892.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92万元,其他资产464.5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4.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2.6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3项,账面原值97.3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7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说明

1.因西畴县人民法院无县级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故《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2.因西畴县人民法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3.因西畴县人民法院无县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故《11.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4.因西畴县人民法院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12.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5.因西畴县人民法院无对下转移支出预算,故《13.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6.因西畴县人民法院无对下转移支出预算,故《14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7.因西畴县人民法院无新增资产配置,故《15.新增资产配置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8.因西畴县人民法院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16.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无数据,因此公开空表。

西畴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303201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