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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2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330110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由西畴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界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制定湿地保护规划,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开展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监测工作;承担石漠化林草植被修复任务。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西畴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申报、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8.负责林、草种子(苗)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负责林木、草原的灾害调查、防治及灾后修复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防、防治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13.职能转变。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4.有关职责分工。与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202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建设项目总面积30281亩,总投资3992800.00元。

2.完成5600亩核桃品种改良提质增效项目。

3.完成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异地造林项目,现已完成规划1856亩,总投资1083148.00元。

4.完成澳洲坚果基地建设种植1400亩。

5.完成林下经济立体合作发展184亩。完成一条长1100米、宽3米林下经济发展生产性道路。

6.森林抚育。实施森林抚育10000亩,总投资2000000.00元。

7.义务植树。上级下达我县义务植树任务550000株。

8.退耕还林。2021年内计划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9900亩,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工作。

9.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2021年全县共发生森林火情45起,当日扑灭率99%,一个卫星热点。无重特大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

10.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完成指标如下:测报准确率100% ;成灾率0.6‰,比目标管理指标6.8‰降低了6.2‰;无公害防治率为100%,比州下达指标85%高出15个百分点;共检疫各类造林苗木8.4926万株,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比州下达管理指标98% 高出2个百分点;调查松林面积140160亩,油杉面积360亩,全面完成松材线虫普查工作。

11.森林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工作。共检疫花卉、苗木8.4926万株,办理调运检疫木材245证2.5866万立方米,花卉、活树7证0.1833万株,审核审批林地项目报件3件,使用林地面积10.76公顷,缴纳植被恢复费849229.00元。

12.公益林、天然林管理保护工作。完成公益林优化初步工作和数据融合后公益林确认工作。原公益林纳入面积是616600亩,剔除国土认定为农地面积17818亩,公益林优化后面积598782亩,待州、省、国家通过审核下发西畴县纳入公益林面积;纳入补偿的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为210400亩,聘请26人进行专职管护,签订管护合同26份;做好公益林、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兑现工作。

13.西畴县森林督查及专项行动。根据省林草局移交的影像判读数据,2021年上级下发给我县的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线索图斑共718个408.9397公顷。经排查核实,全县共涉嫌违法行为图斑共282个149.9648公顷。

14.组织编制完成《西畴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整合优化后,西畴县保护地数量为4个,保护地总面积12580公顷,占西畴县国土面积的8.59%。

15.生态多样性保护工作。2021年我县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助站共收容救助4只野生动物,其中豹猫2只、2只猫头鹰,鸟类放归114只。

16.全县全面推行林长制。一是成立了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西畴县林长制工作办公室,各乡(镇)、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均设立了林长制办公室。二是遵循“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了林长制机构,在横向方向设置林长、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制办公室、县级督察长制度;在纵向方向设置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实行法人林长制。三是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保障全县林长制工作有序运行。四是完善林长制网格区划。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全县划分为98个林长制管理网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发〔2019〕20 号),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林草管理股、生态修复股(国有林场监督管理办公室)、规划财务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GK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GK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097187.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97187.9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度收入128232500.00元对比,减少120135312.06元,下降93.69%,主要原因是:根据《西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预〔2021〕68号),单位2021年获批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2365151.55元。其中:基本支出5411417.94元,占总支出的12.77%;项目支出36953733.61元,占总支出的87.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8660679.84元对比,增加13704471.71元,增幅47.82%,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林长制改革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11417.94元。与上年5816810.91元对比,减少405392.97元,下降6.97%,主要原因是:依据西组干调〔2021〕24号调出1人、组退字〔2021〕61号文件退休1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78660.94元,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2757.00元,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953733.61元。与上年22843868.93元对比,增加14109864.68元,增幅61.77%,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林长制改革项目支出增加。节能环保支出24064741.61元,其中,完成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任务,支出4477232.00元;完成西畴县21.04万亩(其中国有面积0.41万亩,集体和个人面积20.63万亩)天然商品林管护和停伐补偿金兑现,聘请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护林员26人,支出17960.00元;退耕还林还草项目支出18746968.21元,具体为:兑现完善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92750.00元、2015年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1800000元、2017年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750000元、2018年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15000000元及退耕还草补助400000元,使用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218.21元;完成其他节能环保工作,支出822581.40元;农林水支出12532790.62元,其中林业和草原支出12277790.62元,具体为:支付森林培育差旅费7410.00元;支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721785.00元,完成西畴县61.66万亩公益林(国家级公益林面积56.12万亩,省级公益林面积5.54万亩)管理工作,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及护林员管护费;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40115.62元,完成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工作任务;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108480.00元,主要用于林长制改革工作及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及管护工作任务,完成全县98块林长制公示牌设计、制作及安装。扶贫支出55000.00元,完成部门挂钩村委会扶贫工作任务;其他农林水支出200000.00元,用于支付202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人工造林工程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6201.38元,主要用于划拨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到各乡(镇)及防灾减灾工作公务用车燃油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65151.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8360700.00元对比,增加14004451.55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林长制改革项目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支付费用中含2020年末未清算业务活动费用,导致本年度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9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418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纳、抚恤费及其他社会和保障就业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147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06474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及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6336455.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机构、森林资源培育、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及其他林业草原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41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56201.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9700.00元,支出决算为151663.82元,完成预算的6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6655.82元,完成预算的69.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08.00元,完成预算的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县级财政困难,致使“三公”经费未全部结账;二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0510.50元,增长3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3167.50元,增长32.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343.00元,增长95.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西车管办复〔2021〕11号文件,单位车辆数增加,公务用车老旧,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二是根据《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林长制工作接待任务繁重,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655.82元,占90.1%;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8.00元,占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655.8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6655.8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退耕还林、林长制改革、森林草原防灭火、石漠化综合治理、公益林管护、天然林停伐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0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退耕还林、森林草原防灭火、石漠化综合治理、公益林管护、天然林停伐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长制改革、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等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757.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412.0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报刊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工作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5426055.94元,其中,流动资产19628726.60元,固定资产5212983.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10845.62元,无形资产2735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553473.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523370.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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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请求批准将登记于西畴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分局名下公务用车划转使用的批复》(西车管办复〔2021〕11号)精神,2021年度,我单位配置固定资产221872.10元,配置方式为调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八)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公开表本级).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33011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