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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2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33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等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职责。

2.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执行检查,拟订县级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报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战时组织指挥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依据国家规定的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核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并参加竣工验收。

3.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中央、省、州、县有关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房等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负责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4.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全县建筑业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管理建筑市场,指导、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工程报建、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安装、勘察设计、工程测量、建筑装饰、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等管理和相关企业、机构及人员管理的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6.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履行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工作。

7.负责指导乡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受灾乡镇及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乡镇迁建(重建)工作;负责乡村建设风貌管控和乡村风貌设计行业管理职责。

8.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开展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的推广应用。

9.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参与重大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10.承担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实施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征收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

11.职责分工。

(1)与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的职责分工。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组织竣工验收后移交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管理。

(2)与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施工现场建筑原材料、半成品及实体质量监管工作;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流通领域建筑原材料的监督管理。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党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更加务实有效。坚持抓党建就是抓关键,抓作风就是抓重点。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修编完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以党组中心组学习、现场教育、查摆问题等多种形式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开展集中学习23次,组织专题研讨交流2次,为民办实事24件,党组专题研讨党建工作1次,党组成员专题党课3次。深入推进组织建设,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各类专题教育,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专项整治,住建领域未发现此类问题。深入推进纪律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深入治理住建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坚持项目为王,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新突破。2021年,住建领域固定资产完成11.25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计划完成房地产总投资46005万元,同比增长14%);计划完成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3.28亿元,完成总产值5.85668亿元,同比增长152.3%。2021年完成商品房销售77902平方米,同比下降16.8%;2021年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966.4万元,同比增长11.6%。当期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营业收入现价增长速度11.4%。

3.坚持美丽县城建设为统领,一批项目落地见效。一是完成县城供水、电力、网络、天然气管道改造建设,金钟山片区、环城北路、和谐路、胡广路、北塔路、人民路等市政道路新建(改造)完成;城市路网密度达到15.95公里/平方公里;城区道路面积率达16.5%;县城与州内机场、车站、高速路口等综合交通之间实现“无缝接驳”和“零换乘”;马家地、人民路、安监小区等7个停车场即将建成投入使用,县城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已达机动车保有量1.5倍;公共供水普及率达100%。二是对标“美丽县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共规划实施31个项目,基本完工项目29个,正在建设项目1个(县城综合体育馆),完成投资12.65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12%。县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兴街污水管网补短板、鸡街污水处理厂等项目投入使用。三是谋划城市更新项目56个,总投资128.52亿元。目前,西畴城市体检、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十四五”规划文本及项目库已完成编制。四是制定印发了《西畴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方案》,编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要求等资料,对标47项考核指标,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取得新进展。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有力。深入实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累计排查农房53821户,其中排查用作经营的自建房2151户,经鉴定属C、D级危房38户,已全部整治完成。持续开展防止返贫致贫风险筛查预警及帮扶救助工作,今年以来针对筛查发现的2户疑似危房户,已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安全住房有保障。大力开展“政府救助平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截至目前,152户农户通过“救助平台”申请救助服务,已办结148户,正在流转4户,其中3户符合政策的已纳入并实施。

5.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运行,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一是县城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新成效,工业园区79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推进有序,完成项目投资1150万元。二是北回苑、山语城等房地产项目开发健康发展,稳住发展基本面。三是全力抓好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县锁定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9个,目前已完成整治销号9个,完成率100%。四是抓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专项整治况。全县完成1户房地产中介、房地产开发等市场主体登记工作,办理商品房屋租赁登记14户,登记面积882.62平方米,出租总金额14.49万元/年。

6.着力深化住建领域改革创新,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一是实施精细化管理,抓好西畴县疫情防控隔离点项目建设,重视单位、企业、施工工地疫苗接种,全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为实现“六稳”“六保”目标作出应有贡献;二是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工作。三是积极推行工程项目联合验收,实现一窗办理、项目联合验收全覆盖,通过加强系统运行管理、提高系统审批效率、完善系统人员信息、上报区域评估清单、印发工作任务清单等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2021年共有17个项目通过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在线审批。四是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窗口服务效能,2021年共受理96件,办结94件。

7.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全力抓好工程消防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约谈”、“曝光”、“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组织开展13次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大检查,深入全县21个在建项目工地、7家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资料查阅、走访座谈,发现问题隐患210余处,下发整改通知书52份。共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24个,受理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项目1个,验收合格率达100%。二是全力推动人民防空建设整改。遵循“以建为主,应建必建”的原则,2021年西畴县人民防空易地建设审批47个,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24.65万元。持续抓好整治整改“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整改完成14项,正在整改1项,追缴到位495.28万元。着力构建人防大宣传格局。以国际民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9.18”防空警报试鸣等为契机,开展人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媒体等活动。2021年以来,共发放《文山州城市居民防空防灾应急手册》200余册,《永远的蓝天》中小学人防知识教育光碟100余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西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内设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股、政策法规股、人防股、住房保障股5个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84,761,998.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902,174.55元,占总收入的76.5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859,823.86元,占总收入的23.43%。比上年减少288,812,607.11元,下降77.31%,原因主要是减少西畴县城市停车场建设、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兴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三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250,000,000元,七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资金9,767,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56,775,483.92元。其中:基本支出4,173,414元,占总支出的2.66%;项目支出152,602,069.92元,占总支出的97.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减少82,906,181.73元,下降34.59%,原因主要是减少西畴县城市停车场建设、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兴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三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73,414元。比上年减少751,009.91元,下降15.25%,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人员减少1人减少人员经费;二是由于2019年公务费于2020年1月才支付,导致2020年费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73,424.08元,占基本支出的88.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9,989.92元,占基本支出的11.98%。人均使用公用经费1133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602,069.92元。比上年减少82,155,171.82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西畴县城市停车场建设、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兴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三个专项债券项目是2020年获批项目,资金于2020年到位并且大部分已支付,部分工程款按进度才在2021年支付,导致2021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项目支出152,602,069.92元,其中:“2100408”科目支出35,000元,主要用于县城创卫宣传文化墙制作;“2110302”科目支出2,161,863.18元,主要用于八乡镇净水厂及鸡街污水处理厂项目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和鸡街乡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资金;“2120102”科目支出427,195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工作经费和防空警报器购置;“2120303”科目支出20,507,402.89元,主要用于兴街二期开发片区市政道路建设、西畴县排水防涝应急工程建设项目、美丽县城建设项目等;“2120399”科目支出10,367,042.2元,主要用于美丽县城建设项目;“2120811”科目支出1,566,250.7元,主要用于老街公租房建设项目尾款;“212,9999”科目支出18,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2130599”科目支出660,400元,主要用于老街新园小区扶贫车间改造建设项目;“2140104”科目支出2,533,000元,主要用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前期经费;“2140602”科目支出749,577.4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路灯)项目;“2210103”科目支出4,838,228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2210108”科目支出2,640,000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290402”科目支出87,372,425.66元,主要用于西畴县停车场建设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兴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西畴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2299999”科目支出182,741.8元,主要用于马家地停车场违法占地罚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20,419.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59%。比上年增加5,160,442.95元,增长11.63%,原因是增加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县城排水防涝应急工程项目资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3,32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和遗嘱生活补助;

2.卫生健康(类)支出271,2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3.节能环保(类)支出2,161,86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八乡镇净水厂及鸡街污水处理厂项目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和鸡街乡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资金;

4.城乡社区(类)支出34,376,75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兴街二期开发片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西畴县排水防涝应急工程建设项目、美丽县城建设项目等;

 5.农林水(类)支出1,221,343.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老街新园小区扶贫车间改造建设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路灯)项目;

 6.交通运输(类)支出3,282,5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主要用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前期经费;

7.住房保障(类)支出7,783,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棚户区改造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3,400元,支出决算为63,844元,完成预算的5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44元,完成预算的18.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降低接待标准及减压支出,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比预算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554.32元,下降2.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935.68元,增长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490元,下降45.3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降低接待标准及减压支出,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0元,占78.32%;公务接待费支出13,844元,占21.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住建局开展正常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84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84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督查检查、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美丽县城建设项目调研等正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463.83元,比上年减少143,199.49元,下降24.28%,减少原因:一是2020年支付着2019年公务费;二是2021年减少棚户区改造工作经费,导致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住建局开展正常公务费支出及公务员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76,309,735.5元,其中,流动资产34,314,576.56元,固定资产1,012,306.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37,572,447.28元,无形资产3,410,404.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8,542,628.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7,451.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9项,账面原值133,76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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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1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专用设备购置费80,120元,由于防空警报器属于国家机密不在政府采购范围,因此购置防空警报器80,120元在政府采购信息表不填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20220916103253709.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33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