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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2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023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起草制定民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生活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工作;负责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负责在本县难民的临时安置管理工作。

(3).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4).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1984年前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社区、村干部待遇有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承担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6).拟订本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7).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9).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因战伤残人员管理工作。

(10).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按规定牵头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西畴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上述职责,西畴县民政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对外事务、机要、档案、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政务运转、安全保密、综治、信访和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扶贫挂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执法和普法教育;牵头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务工作;协助做好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和考核奖惩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承办有关新闻宣传、发布及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局机关“12345”专线电话的接听及政务信息查询和答复;负责网络注册、宣传等相关工作;按规定牵头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财务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组织协调民政经费投入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检查监督民政事业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监管和基建监管工作,指导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基建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

2.基政区划和社会组织股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指导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1984年前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社区、村干部待遇有关工作。

拟订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依法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纂和地名档案管理;负责地名数据库的建立工作;协同测绘部门负责县内政区图和地名图的编制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移动或增设界桩备案,组织、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及备案;承担西畴县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西畴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管理全县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初审工作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县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3.社会救助股

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相关规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能力的老年人)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乡临时救助资金分配、监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人员的认定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制度的落实;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负责难民安置工作;处理难民的来信来访和寻找亲人的日常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拟定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社会救助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股

负责收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办理相关当事人的收养登记;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当事人的解除收养登记;保管收养登记档案;负责婚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办理相关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补发婚姻登记证;依法为相关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依法撤销受胁迫的婚姻登记;负责保管婚姻登记档案;承担全县收养登记、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和其他社会事务工作。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年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彩票公益金管理、监督、使用有关工作;组织拟定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引导公民实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习;开展对殡葬环境的专项治理;牵头做好遗体延期火化工作;负责殡葬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受理殡葬纠纷和殡葬信访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代理殡葬民事诉讼;承担公墓、骨灰堂(林)的管理责任;对殡葬设施建立进行审核、报批、年检和监管,指导殡葬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殡葬事务;负责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受理、审批、发放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织密兜底保障网,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一是应保尽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依据上级文件精神,除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外,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不断推进农村低保认定和三类人员(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户)有效衔接,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有效维护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目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保障对象15389户25517人,其中农村低保12805户22201人,城镇低保2584户3316人。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4436900元,农村低保资金62123000元。二是持续提高救助标准,保障特殊人员基本生活。从2021年7月起,全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40元/人/月提高到660元/人/月,补助标准为:A类对象:475元/人/月;B类对象:455元/人/月;C类对象:415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500元/人/年提高到4770元/人/年,补助标准为:A类对象:398元/人/月;B类对象:263元/人/月;C类对象:213元/人/月。三是扎实开展临时救助,严防因灾因病返贫。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中的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抑制因各类突发性事件导致的返贫。今年以来,为提高救助的及时性,乡(镇)临时救助审批权限由2100元提高至3000元,县乡累计救助138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465800元。四是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筑牢兜底保障网。对全县的重度残疾人进行再次排查,精准认定特困供养对象,做到应养尽养。截止11月,全县供养对象由年初786人增加至1069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8314700元。同时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完善分散供养程序,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组织签订照料协议1009份。五是全面启用“一部手机办低保”。将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云南政府救助平台、政务微信三线结合使用,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查询救助政策,自主申请救助。今年以来,累计收到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在线申请222条,办结214件。六是开展公职人员近亲属领取低保工作排查。对今年以来新招录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新进成员及近亲属领取低保开展备案和清理工作,共报备62人,目前正在对报备领取人员进行入户核实。

2.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抓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按照《西畴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兴街镇和法斗乡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经验,扩大试点范围,今年再次投入1250000元在兴街镇8个村委会、法斗乡法斗村委会进行农村社区建设,改善村委基础设施,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二是抓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干部。全县73个村(居)委员会,1777个村(居)民小组依法开展选举工作,产生村(居)委会班子成员36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115名,占31.5%,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0岁,73个村(社区)全部实现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社区)干部整体年龄学历实现“一降一升”。三是抓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乡镇社工服务站。根据省、州关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精神,认真研究制定《西畴县乡(镇)社会工站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社工站建设目标任务、措施办法及时间节点。全县9个乡(镇)社会工作站已全部挂牌成立,并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至此,以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站长,其他民政助理员为队员的一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搭建完成,为后续开展专业社工服务打下坚实基础。四是抓管理体制建设,有序推进“村改居”工作。为进一步理顺城区管理体制,加快我县城镇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结合我县城市发展现状和长远规划,经县政府同意,启动兴街镇新兴、老街、兴街三个村委会的“村改社”工作,同时新增兴街镇畴阳社区,西洒镇新民、木兰3个社区。届时我县城市社区将由的3个增加到9个。

3.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振兴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时代新风的社会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我县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移风易俗,火葬全面代替土葬。2020年12月我县实现火化区全覆盖,火葬全面代替了土葬。今年以来,我县共死亡1526人,火化1526人,火化率100%,入墓安葬1398人,入公墓安葬率91.6%,土葬陋习实现全面消除,火葬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正在逐步形成,殡葬改革为乡村振兴树文明新风打下坚实基政。二是殡葬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启动建设殡仪综合服务楼项目,经营性公墓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人文环境进一步提升,8个乡(镇)级公墓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并具备安葬条件,建成墓穴4122穴,累计建成1265个村级公墓建。三是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乱象整治。有序开展丧葬用品市场及“活人”墓穴的调查、清理工作,全县累计清理排查出违规生产和销售殡葬用品(棺木、墓碑)268家,大钱供应店92家,活人墓101冢,其中大墓4冢。共发出整改通知书400余份,自行拆除活人墓101冢,拆除或者改行打墓碑点105家、规范丧葬用品销售店92家。四是筹备殡仪馆馆社会化运行。为改善殡仪馆基础设施滞后和弥补行政服务不到位短板问题,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经县政府同意,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殡葬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殡葬服务,通过社会资本的注入改善现有殡仪馆基础设施,弥补行政服务不到位等短板问题,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推进西畴县殡改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政府、社会、市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

4.聚焦特殊人群,强化权益保护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补贴津贴。残疾人方面:经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定,2021年1-9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57221人(次)400550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8654人(次)2092600元。因战伤残人员方面:全县共有因战伤残人员96人,今年以来,累计发放补贴106674元,为符合条件的因战伤残人员装配假肢21人21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方面:认真做好统计核查甄别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全县目前共有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9人,从2020年6月起,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提高至1280元,今年累计发放生活补助金2300700元,同时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今年以来,共向6名孤儿发放助学金60000元,保障孤儿受教育权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方面:联合县残联等五家成员单位开展暑期家庭教育和关爱儿童服务工作宣传,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依托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100%签订监护人责任书。流浪乞讨人员方面:不断强化救助站内管理,提升救助水平,一年来累计送医救助39人次,护送返乡的29人。同时联合县公安局为7名滞留精神病院的流浪乞讨人员解决户口问题。高龄老人方面:认真落实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的优待,按照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今年以来,累计向6142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4387250元,老乡干、村离职干部方面:及时做好自然减员调查统计,全县目前有老乡干40人、村离职干部32人,今年以来发放补助149100元。

5.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认真履行基本社会服务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为民服务水平一进步提升。养老服务方面: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今年向上级争取到西洒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十件惠民实事项目,争取到上级资金1960000元。不断提升中心敬老院服务管理水平,提升入住满意度,目前集中供养老年人71人,划拨180560元筹备兴街镇敬老院运行。婚姻登记服务方面:截止11月,共完成登记服务1826对,(其中办理结婚登记1257对,离婚登记287对)、补办结离婚证件530份(其中补发结婚248对、补发离婚证34份)。儿童收养登记服务方面: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保护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孤儿、弃婴回归家庭,享受正常儿童应有教育权利和家庭温暖,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今年以来,办理儿童收养登记11人。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方面:全面清理“僵尸”社会组织,进一步理顺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与协会之间关系,今年开展年检55个,新登记成立民办非企业3个,依法注销登记活动不正常、资料提供不完善的社会组织20个,现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共58个,其中社会团体46个,民办非企业12个。福利彩票销售服务方面:积极组织新型福利彩票快乐8试点销售工作,1至10月份电脑票销量8570000元,即开票销量1381600元,合计9951600元,较上一年同期增长1189900元,增长14%。区划地名服务方面: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完善乡村地名工作,全面完成全县7乡2镇行政区划图审稿工作,并形成了23100个字的审稿修改意见提交技术服务单位,更新制作并出版发行了最新《西畴县县乡行政区划组图》1100幅。完成兴街二期地名东升路、边贸大道、东升、龙庭雅苑小区等18条地名命名。牵头并邀请广南、麻栗坡、砚山完成“西广线”联合检查,起草上报联检报告并签订了双边睦邻友好公约,共同维护双边堪界成果和稳定。

6.党史学习教育有成效,为群众办实事暖人心

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县委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到大江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东升红色教育基地、新时代“西畴精神”现场、县清廉馆等教学基地就近就便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优良传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活动2期、专题党课2次、参加网上有奖竞答活动10期。开展“献礼建党百年”主题志愿活动、慰问活动累计7次。二是为群众办实事暖人心。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共梳理26项实事清单,截至目前,26项实事已全部办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西畴县民政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基政区划和社会组织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在编实有车辆数是根据民政局资产系统内的车辆数量填报,其中包含了局机关公务用车及下属站所殡仪馆的运送尸体车辆,民政局仅是公务用车2辆有编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西畴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备注说明:GK08表“西畴县民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4,085,024.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010,965.59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4,059元,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对比减少22964336.91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福彩公益金拨款收入减少,因此收入决算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37,993,324.48元。其中:基本支出135,815,952.07元,占总支出的98.42%;项目支出2,177,372.41元,占总支出的1.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725061.07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福彩公益金拨款收入减少,相应的支出数也减少,因此支出决算数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815,952.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30428.74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福彩公益金拨款收入减少,相应的支出数也减少,因此基本支出决算数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551,054.86元,占基本支出的96.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64,897.21元,占基本支出的3.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7,372.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494632.33元,主要原因是殡葬类公墓建设及敬老院建设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0000元,用于兴街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支出;

因战伤残人员经费支出 243348元,用于发放2021年伤残人员抚恤经费;

社会福利项目支出727395元,用于支付柏林乡、莲花塘乡公墓建设征地费及殡仪馆拆除重建项目工程款;

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837.41元,用于发放2021年度的低保人员经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00元,用于发放2021年度的特困人员经费;

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101292元,用于支付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村级公墓建设、农村社区建设、西畴县普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767,473.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1%。与上年对比减少9536140.33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福彩公益金拨款收入减少,相应的支出数也减少,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民政局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133,78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4%。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4,270.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工伤、生育、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9,3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000元,支出决算为21,403.92元,完成预算的16.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808.92元,完成预算的1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95元,完成预算的10.2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元,下降0.0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08.92元,占83.2%;公务接待费支出3,595元,占1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08.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808.9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民政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9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9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0,838.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58711.03元,主要原因是西畴县民政局的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及殡葬改革的专用材料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0561.24元;手续费10元;水费814.45元;电费48882.84元;邮电费7200元;差旅费78756.54元;维修费5160元;会议费1240元;培训费1384元;公务接待费3595元;专用材料费750000元;劳务费2250496.56元;委托业务费5500元;福利费600元;工会经费47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08.92元;其他交通费用431128.66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0000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2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畴县民政局资产总额9743211.38元,其中,流动资产8316906元,固定资产1426305.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50592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90073.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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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28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08828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1%。主要用于福彩公益金项目支出;

(2)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5000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全县福利机构的业务费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西畴县民政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20220921025952050.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02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