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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2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3203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报、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

9.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特殊问题的对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教育、体育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及承办相应事务。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积极培养爱国爱教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审核上报新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固定处所、宗教教育和宗教学校。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2021年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根据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学习贯彻方案,为深入学习开展提供了依据和方法。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协调和指导此次学习贯彻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学习贯彻效果的深入。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部署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2021年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今年以来,已开展集中学习活动12次,适时通过文件、网络、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等平台下载自学,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锤炼了党性,提升了政治修养。

2.强化示范引领,全力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一是随着示范创建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对宣传片、各示范点宣传折页、解说词进行了修改,对讲解员进行了调整,及时转发州创建办每月印发的创建重点工作任务提醒函,并结合实际提出我县工作任务,提醒全县各级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社会知晓率,充分利用西畴政务网、西畴新闻网、西畴手机快讯、北回视听、云南通·西畴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对我县创建工作做法经验、创建成效进行宣传,不断提高西畴知名度和美誉度。三是制定印发了《西畴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和《西畴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谋划起草《西畴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和《西畴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为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奠定基础。四是推荐西畴县第一中学申报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荐新时代“西畴精神”现场教学基地申报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并通过检查验收。

3.抓实“十百千万”工程建设,夯实民族地区基层组织基础。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民族宗教系统项目资金841万元,分别为:党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00万元;党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州级民族机动金5万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36万元,其中:民族团结保障经费20万元,民族文化项目经费16万元。鸡街乡海子村委会曼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污水管网改造)项目,目前已经完成规划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新马街乡大江东革命老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莲花塘乡香坪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个项目由于与县级其他涉农项目重复,目前未实施,正在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将西畴打造成新时代“西畴精神”实践创新高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奋斗目标,结合乡村振兴和强边固防的工作要求进行研究,目前已制定初步建设方案;省级下达的16万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用于新马街乡坡脚村委会懂速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已完成规划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党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及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两笔资金共计500万元,被县级财政整合用于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建设。

4.提高宗教工作认识,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州委对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审视和谋划宗教工作,进一步压实党管宗教工作的主体责任,健全宗教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整治违规违法宗教活动。持续对全县39个民间信仰活动点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宗教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强化民族宗教领导意识形态研判工作,坚持每季度对民族宗教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研判工作制度,并形成报告报州民宗委,每月开展一次维护稳定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县维稳办;加大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力度,将各乡(镇)各部门宗教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经常性督查和领导干部考核、调整、提拔的重要依据。三是持续开展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深入开展寺庙饮食、消防、社会治安等安全大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及时整改;继续开展抵御、打击境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非法宗教的渗透破坏活动;近年来,未发生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未发现有外国基督教渗透的情况。四是深入开展全县宗教界践行“四条标准”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召开2021年全县统战工作会议,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策理论和法律水平。五是认真组织对全县清真餐饮店、超市、企业门店、公司门店、清真餐具、餐巾纸等标识标牌进行排查治理。通过整治,全县15家清真餐馆清真标识标牌已全部整改结束。

5.“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目标进位稳步推进。2021年县民宗局“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申报“打造全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进位目标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部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窗口行业,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争取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1个、民族特色乡(镇)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个、民族特色村寨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120户。通过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学习,认真抓好示范样板特色亮点打造工作,持续全面做好团结稳定等工作,截至目前,成功申报省级示范单位18个,州级示范单位158个。

6.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全面落实。坚持把为民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学习教育始终,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通过调研,发现鸡街乡曼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莲花塘乡红石岩村委会、芦差冲村委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氛围营造不够,鸡街乡牛场坝村委会新寨村小组王成海户发展瓶颈突出等问题。聚焦群众期盼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局列出为群众办实事清单并公开承诺,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一是争取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项目1个,投入项目资金100万元,建设鸡街乡曼竜村排污管网,提升村内人居环境。二是投入资金2万元,帮助莲花塘乡红石岩村委会、芦差冲村委会解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缺口资金,营造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氛围。三是帮助鸡街乡牛场坝村委会新寨村小组王成海户解决牛厩建设缺口资金0.5万元,助力该户发展养殖业,增加经济收入,巩固脱贫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西畴县民族宗教局。西畴县民族宗教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内设综合股1个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西畴县民族宗教局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西畴县民族宗教局本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495,105.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6,616元,占总收入的99.4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489.29元,占总收入的0.57%。比上年减少1,071,506.24元,下降41.75%,原因是减少州县级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经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经费、民族团结维稳经费等专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731,523元。其中:基本支出1,406,519元,占总支出的81.23%;项目支出325,004元,占总支出的18.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减少258,469.09元,下降12.99%,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州县级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经费;二是县财政局按照规定调减本年度收入,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民族宗教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6,519元。比上年增加18,086.91元,增长1.3%,原因是每年工资正常晋升和调整公积金缴费基数,导致本年度比上年度略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6,561.1元,占基本支出的90.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9,957.9元,占基本支出的9.24%。人均使用公用经费6,33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民族宗教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5,004元。比上年减少276,556元,下降45.97%,主要原因是减少州县级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经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经费、民族团结维稳经费等专项资金。

项目支出325,004元,其中:“2012304”科目支出61,895元,主要用于西洒镇英代村小组路灯安装及维修、民族机动金;“2012399”科目支出223,109元,主要用于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2130199”科目支出40,000元,主要用于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1,5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减少257,669.09元,下降12.95%,主要原因是减少州县级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经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经费、民族团结维稳经费等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4,81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西洒镇英代村小组路灯安装及维修、民族机动金和开展正常工作公务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73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83,11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4.农林水(类)支出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

 5.住房保障(类)支出103,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00元,支出决算为5,479元,完成预算的40.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79元,完成预算的40.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降低接待标准及减压支出,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比预算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417元,下降67.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417元,下降67.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按照有关规定降低接待标准及减压支出,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5,479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7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47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领导到西畴调研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及民族维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957.9元,比上年减少12,597.66元,下降8.84%,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付着2019年公务费,导致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员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畴县民族宗教局资产总额1,126,893.22元,其中,流动资产1,109,546.33元,固定资产17,346.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0,874.5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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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监督索引号5326230320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