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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1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3205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乡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起草城乡综合执法的规定、办法、措施,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公共空间秩序、违法建设等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责和强制措施。

(3)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职责和强制措施。

(4)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行政处罚职责和强制措施。

(5)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侵占城市人行道路及城市人行道路违规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职责和强制措施。

(6)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职责和强制措施。

(7)行使县城规划建成区临时占道、占用绿化带等公共场所的审批权。承担县城建成区环境卫生监管、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监管和维护的职能职责。参与环卫机械设备配置的计划编制和产权监管,参与新建及改造环卫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拟订县城规划建成区综合执法整治方案,组织实施县城规划建成区综合执法任务;参与乡镇及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综合执法整治任务;负责执法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组织处置。

(9)负责指导乡镇集镇规划建成区综合执法业务工作。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原行使以上处罚权的行业部门不再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但依然行使批准经营建设单位的监管权和业务指导技术服务职责。批准经营建设单位相关设备不符合行业技术标准的,行业部门应该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应给予吊销营业执照、取消行政许可、终止相关合同。

(11)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公安交警大队、公安治安大队等职能部门,应当继续履行好各自的其他管理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服务”的原则,原审批行业部门继续做好城区有证许可的食品销售、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犬类、经营烧烤、餐饮服务业、修车洗车、城市开发、建筑施工、项目建设、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的油烟污染、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污水、油污、餐厨废弃物、各种垃圾等处置的监管和问题整改业务技术服务工作。各行业监管部门应对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

(12)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党建引领,提升政治思想建设呈现新气象

县综合执法局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局机关党的其他各项建设,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把准把好政治方向,确保了城乡管理领域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借助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大会、专题读书班等方式手段,不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了《县综合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并定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央、省、州、县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精神,特别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三是聚焦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借助学习强国、云岭先锋、领导干部在线学习系统等学习平台,不断跟进学习新思想、新理论,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2)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抓好领导示范带头作用。要求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三会一课”“三重一大”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领导班子分析研判、书记述职评议、党员积分、党员承诺践诺等制度,坚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雷厉风行、一抓到底,把班子建设成忠诚干净担当的坚强领导集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坚持求真务实。要求班子成员沉下身子,不上推下靠、不推诿扯皮,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形成团结协作、合作共事的良好工作氛围,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坚持学懂弄通做实。注重学用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政治理论学习成果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以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班子成员把握大局的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履职能力。

(3)注重党建工作,提高实干意识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县综合执法局党组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结合城乡管理意识形态工作实际,阶段性的分析城乡管理工作形势,解决意识形态瓶颈和短板,坚持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全局上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持续不断,确保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更加有力。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局上下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精神贯穿始终,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从党史中汲取奋进之力、厚植为民情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执法为民、执法惠民”,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细走实。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开展了为期3天的专题读书班2次,主题党日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内容4次,交流研讨4次,组织观看红色影片3部,到新时代“西畴精神”教育学习实践点岩头村学习1次,到南疆烈士陵园祭扫先烈活动1次,到挂包龙泉村委会、洁城绿化公司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活动3次,单位内部在每次干部职工会、党组会、党员大会、支委会上均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第一议题必学,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引入工作,把工作引入学习,使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通过学习提升实践水平,在工作实践中应用学习成果,实现“两促进、两提高”,为奋力推进“七城同创”、促进城乡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提供了保障。

2.围绕生态安全,两污设施规范管理取得新佳绩

围绕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持续推进整改工作,逐步规范两污设施运营管理工作,致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生态环境安全。2021年,县综合执法局共涉及两污生态环保问题10个,其中中央交办信访问题1个,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4个,生态环保执法检查发现问题5个,现已整改销号2个。同时针对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进行了全力整改,2021年已完成填埋场完善相应的警示标识标志安装及超限垃圾堆体摊平、外运,并对裸露垃圾实施覆膜隔绝处理,现已覆膜2.52万平方米,自2020年10月至今已外运处理生活垃圾34264吨;针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渗滤液超警戒水位问题,及时联系相关企业开展紧急处理,现已完成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7530立方米,进一步消除了存在的垃圾满坝、渗滤液外排等环境隐患风险,推进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行。

3.聚焦精细化管理,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打造新亮点

围绕创卫、创美工作目标,对照城市精细管理新要求,通过实施专项整治、规范整治,让城市更规范、更有序,提升了城市形象。

(1)“规范治乱”让城市更有序。县综合执法局对“十乱”行为采取高压整治态势,制定完善了“门前五包”街长制”“所长制”责任机制,形成了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挂片、职工包段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高位推动,高效落实。截至目前已规范引导占道经营商户708户,拆除乱搭乱建232处,清理乱堆乱放502处,清理乱贴乱画825处,劝离流动摊贩215户,排查施工工地4个,清理(拆除)广告牌355块,规范各类摊点商户435户,规范废品收购点4处,处理带泥上路、未覆盖运输车辆责任人27人。并对342起乱丢乱吐、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共处以罚款23650元。加强了乱象整治力度,着力提高市容秩序管理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水平。

(2)“规范管理”让城市更宜居。全力提升城市管理效能,不断提升企业服务成效,制定出台了《西畴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考核办法》《西畴县城镇市政道路开挖审批管理办法》《西畴县城镇路灯管理制度》《西畴县城镇广场公园管理制度》《西畴县公共厕所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机制,不断推进公共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督促企业强化市政公共服务的质量及成效,让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水平更高,城市环境更舒适,城市空间更洁净。

(3)“拆违治违”让城市更清爽。县综合执法局联合西洒镇、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对县城违规搭建的屋顶彩钢瓦及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设施开展整治,截至目前已完成屋顶彩钢瓦整改1428户,督促住户自行拆除26户,组织人员强制拆除16户,共清理排查了县城住宅小区25个219户,共排查建筑面积13000余平方米,发现违章搭建15宗(户)200余平方米,现已完成拆除29.24平方米,实现违章搭建整治示范小区清理目标。通过整治工作,让城市空间更清爽。

4.增加有效性供给,城市管理为民服务再出新成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标准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让市民群众从城市管理细微之处的变化中收获更多的“小确幸”。

(1)强化隐患整改广受好评。通过日常巡查排查,认真推进隐患整改,确保各类市政设施完好,发挥公共服务作用。2021年共改造县城历史遗留不规范、不达标无障碍盲道1300处1950米,修补破损坑洼不平市政道路1554处3400平方米,更换不安全窨井盖87个,疏通清理下水管道1400米,修复交通隔离护栏1200米,修建绿篱2800平方米,开展病虫害防治5次,种植绿化树550余株,种植树池绿篱及草坪9200余平方米,安装树池小型木质栅栏2200米。让市民生活环境更安全,让城市景观更靓丽,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

(2)智慧公厕建设务实便民。坚持完善设施、有效提升原则,2021年对县城负责管理的17座城市公厕实施常态化精细管理,并对其中人流量较大,尚未配套智慧化设施的8座公厕进行升级,并配套智能取纸机、感应取洗手液等设施,提升城市公厕使用体验,增强公厕使用便捷性。

(3)完善设施城市更加有序。加快推进停车便利化工程,在大市区多条主次干道和部分支路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530余个、摩托车停车位1000余个,划置各类交通标识标线2.28万米,方便群众有序停放车辆,规范县城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在广场、普兰路、金玉路等核心位置,设置广告张贴栏,方便群众张贴出租、出售、招工信息,严格管控户外小广告张贴行为,杜绝乱贴乱画行为。同时在全城主次干道合理安放果皮箱450个,方便群众投放弃物,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习惯。补植补种草皮7700㎡、各类绿化苗木1265株,安装树池栅栏2300余米。通过完善这些设施,进一步为县城规范管理提供有利条件。

5、营造守规矩氛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迈出新步伐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单位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进一步增强。

(1)强化组织领导压责任,廉洁自律氛围更浓。全面压实责任,局党组年初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党组全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4次,干部职工例会集中学习每次都有党风廉政内容,重大节日前必讲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4次,通过组织观摩县纪委组织的现场案例学习,强化党纪条规学习和现场警示教育,帮助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不想腐”的思想根基更加坚实。

(2)突出风险排查抓整改,制度漏洞及时堵塞。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工作,重点围绕管护工程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执法管理等关键环节,以问题找风险,梳理查找出潜在廉政风险点127个,围绕查找出来的风险点,深刻剖析原因,制定防控措施134条。局党组成员带头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一律集体研究,并请派驻纪检组全程参加监督,对苗头性的问题,通过开展谈心谈话的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微杜渐,“不能腐”的防控机制更加健全。

(3)坚持依法行政改观念,权力任性没有空间。全面推进法治城管建设,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全年动态更新行政权力事项24条。主动推进系统政务、财务、党务公开,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69件,向省级信用平台报送行政许可信息8条、行政处罚信息10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严查吃拿卡要,杜绝选择性执法,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24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311件,一般程序案件9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件,无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被改处案件,“不敢腐”的监督制约更加到位。

(4)严格纪律管理振作风,依法依规督查问责。切实加强廉政工作建设,围绕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总体目标,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纪律作风巡查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县委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先后查处单位职工违法醉驾案件1起,给予行政降职处分;查处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纪律作风事件6起,对10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有: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市政设施管路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8,134,772.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74,772.61元,占总收入的99.1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0,000元,占总收入的0.88%。与上年对比减少5,766,388.41元,主要原因在于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4,231,703.63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5,428.39元,占总支出的51.2%;项目支出11,826,275.24元,占总支出的4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521,138.56元,主要原因在于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05,428.3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305,136.68元,主要原因在于2020年未单独核算项目支出,2021年分开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65,890.74元,占基本支出的47.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39,537.65元,占基本支出的52.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26,275.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826,275.24元,主要原因在于2020年未单独核算项目支出,2021年分开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污染防治(水体)项目支出1203167.94元,用于污水处理托管运营维护专项经费;

农村环境保护项目支出 5300000元,用于西畴县城及兴街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管理专项经费;

城管执法项目支出24127.8元,用于城市管理执法设施购置经费;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850000元,用于西畴县城、兴街两地市政公用路灯管理养护专项经费;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支出4448979.5元, 用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行维护经费、生活垃圾中转清运服务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02,191.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7%。与上年对比减少5,713,042.02元,主要原因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也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6,59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等的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14,368.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的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9,569,534.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主要用于县环境监测与监察、水污染防治、渗滤液处理、路灯管理维护等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12,899,439.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2%。主要用于县城乡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管理维护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416,75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水体污染防治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385,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1,000元,支出决算为30,160元,完成预算的24.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元,完成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元,完成预算的0.2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廉政要求,相应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和公务用车使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423.26元,下降12.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74元,增长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41元,下降96.5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元,占99.47%;公务接待费支出160元,占0.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4,15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91,962.21元,主要原因在于2020年未单独核算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中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667,624.99元,其中,流动资产329,367.99元,固定资产338,2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91,842.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643.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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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表.XLS20220921105434750.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320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