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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1-15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界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制定湿地保护规划,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开展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监测工作;承担石漠化林草植被修复任务。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西畴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申报、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8.负责林、草种子(苗)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负责林木、草原的灾害调查、防治及灾后修复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防、防治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13.职能转变。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4.有关职责分工。与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造林绿化生态修护工作

(1)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建设项目。实施2019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建设18537 亩,其中封山育林 16266 亩,封育年限5年,人工造林 2271 亩。截至目前,2271亩人工造林正在组织实施,预计12月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封山育林已按设计要求完成11名护林员聘请工作并已签订管护合同。开展了2012、2016、2017三个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建设项目县级检查验收工作,完善了相关资料和部分地块的整改及补植补造工作,协助完成了2012年石漠化项目审计工作。

(2)西畴县2019年木本油料核桃提质增效项目。完成了核桃提质增效2万亩,涉及5个乡镇(西洒镇、蚌谷乡、兴街镇、新马街乡、鸡街乡),21个村委会,138个村民小组,198个抚育小班;农户数8261户,其中建档立卡476户,1660人。主要内容为除草、松土施肥、修枝整形、环割(刻伤)、病虫害防治、高枝换接等综合改造。现已按要求完成第一次抚育,并通过检查验收合格,兑现项目资金195.8万元。

(3)2020年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异地造林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我县2018-2020年全县矿山、采石厂、水库等重点工程征占用林地实施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相关要求,为确保全县工程建设占用林地森林植被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保障生态安全,按各建设工程异地造林项目作业设计方案,2020年需实施异地造林1310亩,投资75.4026万元。现已完成造林900亩,预计12月完成全部造林任务。

(4)完成了国家级和省级森林乡村申报工作。按照国家级和省级森林乡村认定办法,认真在全县各村开展外业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基本情况、视频资料、图片资料等),共整理上报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4个国家级森林乡村和10个省级森林乡村。

(5)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情况:一是完成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人工造林2.12万亩,占计划数的100%。涉及西洒、蚌谷、莲花塘、新马街、兴街、柏林、法斗、董马、鸡街9个乡(镇)。分乡(镇)完成情况为:西洒镇0.15万亩,蚌谷乡0.2万亩,莲花塘乡0.1万亩,新马街乡0.07万亩,兴街镇0.2万亩,柏林乡0.05万亩,法斗乡0.15万亩,董马乡0.1万亩,鸡街乡1.1万亩。二是组织开展了2016—2019年度检查验收工作。为加强新一轮退耕还林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掌握和客观分析其建设情况,确保建设质量和成效,并为兑现政策补助和加强管理提供依据,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复查、国家营造林综合核查,组织开展了2016—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县级自查工作,总工作量10.22万亩,县林草局抽调8名技术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已完成内外业工作并形成验收结果。

(6)义务植树完成情况:2020年上级下达我县义务植树任务55万株,现已完成40万株,预计12月完成植树任务。

2.林草资源保护

(1)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坚持把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作为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首要工作来抓,在进入防火期间,积极组织力量深入重点乡(镇)、林区、街道、村寨,充分利用广播、会议、标语、车辆巡回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使之积极主动的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一是订购森林防火通知书(宣传日历)5.23万份,防火宣传农家历2.11万本,宣传单9100份发放到农户手中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工程宣传教育活动,上防火知识课180课时,通过“小手拉大手”,提高森林防火意识;三是县、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所)利用街天等有利时机,出动车辆开展巡回宣传140余台次;四是加强扑火队员和群众的防火知识及扑火技能培训,全县共组织开展防灭火培训386期3000余人;张贴省、县政府森林防火命令3000余条,新建、刷新防火宣传标志碑共计160块,张贴半永久性宣传标牌1790条,书写临时性宣传标语1209条,悬挂五色彩旗100套,发宣传围腰2822块,防火宣传手提袋3007个。

去冬今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州人民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科学制定森林防火预案,狠抓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和野外火源管理,强化应急管理和处置,成功遏制了重大森林火灾发生,2020年,全县共发生森林火情13起,农事用火火情10起,发生火情未查明起火原因的3起。所有火情都得到了处置,无损失,未发现卫星热点及森林火灾。完成扑火队伍组建98支2672人,火灾受灾率控制在1‰之内,取得了连续33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2)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由于受“疫情”的影响,一是我县加大对人工驯养繁殖单位的监管及“疫情”相关宣传、消毒防控等指导工作,共出动车辆20台(次),工作人员40余人次;二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宣传力度,利用乡(镇)街天对群众进行宣传,向群众提出倡议,不猎捕、不购买、不饲养、不运输、不交易野生动物,坚决杜绝滥食野生动物行为,摒弃“野味”滋补、猎奇炫耀的观念,积极告诫、劝阻亲朋好友拒食野生动物,树立健康文明的饮食新风尚。坚决抵制各类非法猎捕、滥杀、食用、出售、贩卖、 运输、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伤害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共向群众发放倡议书等宣传资料7000余份,全县林草系统干部职工、护林员签订《承诺书》1396份;三是建立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助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指示,疫情期间暂不允许放生野生动物,我县经多方选址最终在西畴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上厂管护站建立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助点。目前共收容野生动物129只,其中:猴子3只、白腹锦鸡1只、果子狸1只、竹鸡46只、八哥1只、画眉鸟70只、雉鸡4只、鹧鸪2只。通过临时收容救助点的建立,执法过程种没收的野生动物得到了有效保障;四是野生动物放归处置及补偿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我县对野生动物养殖户开展了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技术指导及对辖区内合法、合规野生动物养殖场所的活体动物进行现场评估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全县共处置养殖户12户及1个临时救助点共1811只,补偿资金、处置费用及上厂临时救助点执法罚没陆生野生动物饲养费用等共计106.6083万元。

(3)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工作。目前整合优化工作基本完成,相关资料已上报州局,待审核后报省局、国家批准。西畴县原自然保护地面积94372.5亩,其中文山州西畴县鸡冠山省级森林公园9000亩、云南西畴国家石漠公园26773.5亩、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桥沟片区)58599亩。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247908.6亩,文山州西畴县鸡冠山省级森林公园9377.55亩、云南西畴国家石漠公园26830.35亩、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桥沟片区)67128.6亩,西畴喀斯特地貌风景自然公园144572.1亩。自然保护地面积增加153536.1亩。待国家认定整合优化成果后,按照整合优化的边界开展勘界立标工作。

(4)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清零专项行动工作。上级下达森林督查疑似问题图斑 359 个,面积 182.1022 公顷,核查 359 个,核查率 100%,其中违法图斑 8 个(违法违规改变林地用途问题图斑 5 个,面积 1.9045 公顷; 采伐林木问题图斑 3 个,面积 0.9461 公顷,蓄积 24.1754 立方 米)。案件总数 7 件,不予立案 2 件,立案查处 5 件,其中行政 案件 3 件,刑事案件 2 件。目前:已办结 3 件(行政 2 件,刑事 1 件),正在办理 2 件(行政 1 件,刑事 1 件),不予立案 2 件。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发生林业有害生物3.15万亩,防治3.15万亩。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达100%、成灾率1.01‰、无公害防治率100%、测报准确率95%、苗木产地检疫率100%,办理木材调运检疫3.5456万立方米、活树0.029万株。

(6)林草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

①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一是认真梳理进驻大厅办理事项,编制了13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真正做到精简优化办事流程和一次性告知。制定了县林草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清理林草局检查实施清单15项并结合全“互联网+监管”工作门户公开部门工作动态信息;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及时下达林木采伐蓄积指标5.93万立方米,共办理商品材采伐许可324证,发证采伐量1.3035万立方米;办理运输许可305证,运输木材1.5939万立方米。办理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3件,面积33.368公顷,缴纳植被恢复费527.3153万元。

②加强信访化解及维稳工作。一是认真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制定了《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法治林草工作要点》;二是深入开展涉林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目前共办理答复信访事项5件;三是切实做好全县野生动物养殖群体的稳定工作,对全县15户野生动物养殖群体进行了调查分析。

③扫黑除恶工作。扎实开展林草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西畴县纪律委员会 西畴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党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主动说明涉及非法借贷获取高额利息情况的特别提示》和签订承诺书;并结合林草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西畴县林草系统扫黑除恶深挖根治大会战工作方案》,对11条问题线索做到再动员、再部署,确保实现清零。

3.生态扶贫

一是落实生态补偿制度,足额兑付补偿资金。全县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生态公益林61.32万亩,按权属划分为:国有公益林6.03万亩、集体公益林55.29万亩。根据《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按照集体部分10元/亩的标准,项目惠及8个乡(镇)贫困户4023户15444人,补偿面积8.31万亩,补偿资金83.1万元。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工作,建设规模21.04万亩,其中国有天然商品林面积0.41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20.63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惠及7个乡(镇)贫困户417户1624人,面积0.35万亩,补助资金3.45万元。目前,由于县级财政筹集补助资金不到位,计划今冬明春完成兑付。二是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上岗就业脱贫。积极统筹扶贫资金,将符合《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基本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转化为护林员,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根据上级专项资金计划,下达全县9个乡(镇)生态护林员指标1037人,劳务报酬标准为0.8万/人·年,项目总投资829.6万元。分资金来源为:党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35万元聘用588人,省级财政资金260万元聘用325人,县级统筹资金134.6万元聘用124人。三是转变营造林实施主体,支持造林合作社发展。积极支持全县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采取“基地+产业+资金”模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参与入股分红、加入产业发展致富,参加务工增收,全县现已组建造林专业合作社7家,吸纳贫困人口664人参与林业生产经营。四是加大林业产业发展,培育特色经济林木。巩固全县15万亩核桃基地建设成果,加大林业产业发展,培育特色经济林木。按计划组织实施2万亩核桃提质增效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目前已经完成第一阶段的抚育,投资200万元,预计今冬明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项目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447户1700人,受益面积2006.7亩。五是大力实施退耕还林,促进群众增收致富。跨年度实施2019年度退耕还林2.12万亩,项目预计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608户1563人,退耕还林面积1494亩。自2014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以来,截至2020年,全县累计实施退耕还林13.72万亩,累计覆盖贫困户6014户23078人,贫困户退耕还林2.73万亩。根据退耕还林资金补助办法,2020年应补助退耕还林面积4.22万亩,应补助资金2748万元;项目惠及贫困户1974户6980人,补助面积7990亩,资金预计今冬明春完成兑付。

4.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

(1)建立领导机构。西畴县承担全州林长制改革试点县以来,为有序推进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及副处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林草局,由县林草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2)组建林长制办公室。为保证林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批准设立西畴县林长制工作办公室,机构性质为县林草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制5人,主要承担县级林长制日常工作,目前人员已就位开展工作。

(3)启动林长制改革试点。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实施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3月12日,召开了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会,会议由县长主持,县四套班子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乡(镇)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参加了会议。会上,县委书记提出,要着力做好“增绿”“护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篇文章,严格按照时间任务要求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要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突出“建、管、防、保”并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年底前完成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州推行林长制改革提供成功经验。

(4)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州林草局指示要求,为有序推进林长制改革试点,结合西畴实际制定了《西畴县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建立了林长制管理体系并明晰了各级林长、督察长及联系单位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为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画好了蓝图。

(5)设立县级林长、督察长。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了县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将全县9个乡(镇)、两个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划分为11个责任区,共设立县级林长26人、督察长10人,其中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的县级总林长2人、分管领导担任的县级副总林长2人,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主要领导担任的总督察长2人,相关领导担任的县级林长11人、督察长8人,县级相关成员单位担任的县级副林长11人,形成了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6)开展了改革试点规划编制工作。为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精心谋划林长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周密部署林业建设与改革任务,细化压实各级林长责任,量化考核林长制实施成效,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于2020年6月开始编制《文山州西畴县林长制改革试点规划》,经过专题研究、深入调查、规划起草、征求意见等程序后,形成了送审稿今天上会进行审查。《规划》由规划文本、2个附件、4个附表组成。其中规划文本由规划背景、总体要求、组织体系、建设任务、考核评价、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投资概算、总结推广和保障措施九个部分组成,附件由县级领导小组文件和《西畴县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两部分组成;附表由西畴县林长制改革试点规划项目表、西畴县林长制改革试点规划主要工作任务布局表、西畴县林长制改革试点规划投资概算表和古树名木保护名录四部分组成。

(7)实施“五绿”工程,稳步推进改革试点。采取边规划边实施的形式,认真实施“五绿”工程,稳步推进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一是聚焦“增绿”,着力建设满目苍翠美丽西畴。完成退耕还林人工造林2.12万亩、迹地更新人工造林0.1万亩、义务植树40万株;完成大长线(大路边至长箐丫口)7.111公里;完成校园绿化7.8亩;完成土锅洞水库周边绿化、畴阳河沿岸水域绿化6.5公里、鸡街河沿岸水域绿化1公里;二是聚焦“护绿”,着力建设生物多样性绿色西畴。划定生态红线保护面积69.77万亩(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红线69.68万亩,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0.09万亩);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全县自然保护地面积从2019年9.43725万亩优化为24.79086万亩,增加162.69%,其中文山州西畴县鸡冠山省级森林公园面积从0.9万亩优化为0.937755万亩、增加4.19%,云南西畴国家石漠公园面积从2.67735万亩优化为2.683035万亩、增加0.21%,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桥沟片区)面积从5.8599万亩优化为6.71286万亩、增加14.56%,新增加西畴喀斯特地貌风景自然公园面积14.45721万亩;完成39株古树名木和4010株古茶树调查工作。三是聚焦“管绿”,着力推进林草业依法治理力度。紧紧围绕“一个提高、二个覆盖、三个到位”狠抓落实做好林草防火工作,完成扑火队伍组建98支2672人,开展防灭火培训386期3000余人,火灾受灾率控制在1‰之内,取得了连续33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达100%、成灾率1.01‰、无公害防治率100%、测报准确率95%、苗木产地检疫率100%,办理木材调运检疫3.5456万立方米、活树0.029万株;持续加强全县61.32万亩生态公益林的开展日常管护工作,完成80名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选聘和A、B合同的签订;加大82万亩商品林林地林木管理力度,保障林农权益,提高林农收益,放开搞活商品林经营加工形式;严格按照政策对21.04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地块开展管护,聘请26名护林员对集体天然商品林停伐面积开展巡护工作;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37名作为生态护林员,开展全县林地林木管护、巡查工作;加强对37.12万亩草原资源管理,完成年度草原3个样点的监测工作;严格执行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下达木材采伐指标5.41万立方米;持续加大对“四非”(非法采伐、非法贩运、非法加工、非法林地占用)涉林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林,森林(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得到加强。四是聚焦“用绿”,着力建设产业富民西畴。完成核桃提质增效2万亩、澳洲坚果种植80亩。五是聚焦“活绿”,着力增强林业发展动力。完成造林专业合作社创建7个;完成61.32万亩生态公益林森林火灾保险投保工作;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补助的准备工作;完成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的对接协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林业和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823.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23.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7570.36万元对比,增加了5252.89万元,增幅69.39%。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随着各项工作陆续的开展,日常公务经费及项目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86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68万元,占总支出的20.3%;项目支出2284.39万元,占总支出的7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0年度支出合计与上年度4895.29万元对比,减少了2029.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县级财政困难,2020年工作项目经费及项目补助资金未全部给予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1.68万元。与上年度的636.76万元对比减少了55.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减少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9.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退休费、抚恤费等公用经费3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4.39万元。与上年度4222.49万元对比减少1938.1万元,减少幅度为45.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县级财政困难,2020年工作项目经费及项目补助资金未全部拨付。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9.46万元;农林水支出1791.5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6.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6%。与上年4859.25万元对比减少了2023.18万元,减少了41.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县级财政困难,2020年工作项目经费及项目补助资金未全部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纳、抚恤费及其他社会和保障就业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59.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及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19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机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其他林业草原支出及扶贫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2万元,完成预算的5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35万元,完成预算的8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7.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县级财政困难,致使“三公”经费未全部结账;二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08万元,下降35.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9万元,下降20.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1万元,下降76.5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县级财政困难,致使“三公”经费未全部结账;二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5万元,占93.08%;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占6.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退耕还林、森林防火、石漠化治理、公益林管护、天然林停伐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退耕还林、森林防火、石漠化治理、公益林管护、天然林停伐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日常林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2万元,与上年19.19万元对比减少8.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机关运行经费由于县级财政困难致使部分经费未结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工作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2897.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296.37万元,固定资产601.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7.9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50.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897.95

12296.37

601.58

341.63

45.75


186.26



27.9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决算公开不涉及专用名词。

2020年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决算公开表(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