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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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起草制定民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生活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工作;负责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负责在本县难民的临时安置管理工作。
(3)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4)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1984年前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社区、村干部待遇有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承担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6)拟订本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7)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9)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因战伤残人员管理工作。
(10)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按规定牵头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西畴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上述职责,西畴县民政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对外事务、机要、档案、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政务运转、安全保密、综治、信访和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扶贫挂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执法和普法教育;牵头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务工作;协助做好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和考核奖惩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承办有关新闻宣传、发布及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局机关“12345”专线电话的接听及政务信息查询和答复;负责网络注册、宣传等相关工作;按规定牵头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财务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组织协调民政经费投入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检查监督民政事业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监管和基建监管工作,指导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基建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
2.基政区划和社会组织股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指导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1984年前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社区、村干部待遇有关工作。
拟订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依法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纂和地名档案管理;负责地名数据库的建立工作;协同测绘部门负责县内政区图和地名图的编制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移动或增设界桩备案,组织、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及备案;承担西畴县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西畴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管理全县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初审工作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县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3.社会救助股
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相关规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能力的老年人)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乡临时救助资金分配、监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人员的认定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制度的落实;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负责难民安置工作;处理难民的来信来访和寻找亲人的日常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拟定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社会救助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股
负责收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办理相关当事人的收养登记;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当事人的解除收养登记;保管收养登记档案;负责婚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办理相关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补发婚姻登记证;依法为相关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依法撤销受胁迫的婚姻登记;负责保管婚姻登记档案;承担全县收养登记、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和其他社会事务工作。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年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彩票公益金管理、监督、使用有关工作;组织拟定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引导公民实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习;开展对殡葬环境的专项治理;牵头做好遗体延期火化工作;负责殡葬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受理殡葬纠纷和殡葬信访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代理殡葬民事诉讼;承担公墓、骨灰堂(林)的管理责任;对殡葬设施建立进行审核、报批、年检和监管,指导殡葬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殡葬事务;负责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受理、审批、发放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全县民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进一步织牢。一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和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能职责,截至10月,我县共有城乡低保保障对象16159户2707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保障6618户13302人,实施整户兜底1777人,对突发性、紧急性和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2119人(次),共发放救助资金313.66万元(其中:档卡户发放145.25万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规范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审核、审批及公示程序,打造“阳光低保”。三是认真做好党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认真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兜了之”等问题,截至2020年10月,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纳入保障范围13302人,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5.6%,“一兜了之”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四是聚集特殊群体,将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保障2600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惠及5519人、2866人,发放残疾人“两补”229万元。对777人农村特困人员实施全方位托底供养,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7人,实现应养尽养、应救应救。五是落实低保及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2020年为29.56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045万元,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造成的生活压力。六是持续提高低保保障标准,从2020年6月起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使之与扶贫开发政策相衔接,与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实现低保保障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二)社区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抓好社区准入制度工作建设。为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州、县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建设,推进深入3个城市社区减负工作,积极随时深入社区指导开展社区准入制度建设宣传工作,指导社区把政府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进入社区的工作事项进行清理。二是抓好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建设。城乡社区协商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生动实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工作意见精神,按照《西畴县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全县73个村(居)委会开展好基层自治组织民主协商工作。三是抓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围绕党中央、省、州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相关规定,逐步推开我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兴街镇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规划,督促、指导兴街镇按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四是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便于管理服务、便于居民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指导安置点科学合理设置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民小组。目前兴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层组织健全,管理规范,满足群众的生活需求。五是继续抓好老乡干、村离职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等人员的管理工作。按时发放老乡干、村离职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定期生活补贴。1至9月共发放老乡干、村离职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13.9万元。
(三)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全力抓好敬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制定敬老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措施,采取“封闭式”管理,严防严控,确保我县两个敬老院的平稳运行。二是夯实养老基础设施,对西洒镇、鸡街乡、兴街镇敬老院的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实施蚌谷村、法斗村、坪寨村3个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质改造。联合消防、市场监督、卫健局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上报州级,州评定西洒中心敬老院为三级,每月争取补助资金13000元,鸡街敬老院评定为二级,每月争取补助资金1500元。三是支持“幸福餐桌”项目,为社区留守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的解决就餐难题。为西洒镇东安社区解决“幸福餐桌”运行经费3万元。四是累计投入33万元支持西洒镇中心敬老院开展运营,投入7万元支持鸡街乡敬老院开展运行。五是做好高龄津贴的发放,2020年1月份-10月份共发放高龄津贴29270人次429.445万元, 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六是西畴县莲花塘乡敬老院已于2019年5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625万元。目前消防设施建造图纸已经通过审核,待消防器材购买到位将进行消防设施建造,消防设施建造结束验收合格以后,便能交付使用。七是西畴县北塔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西畴县儿童福利院已于2018年4月竣工,但由于资金困难,至今无法进行消防设施建造及相应设备购置。目前我单位正在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帮助,用于消防设施的建造及相应设备购置,争取能够早日实现北塔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儿童福利院的运营。
(四)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一是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县殡仪馆拆除重建项目已启动,目前已进入栏标价编制。全县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序推进,已建成乡(镇)级公益性公墓8个,截至2020年9月已完成投资3695万元。县级建成经营性公墓1个,完成投资500万元。建成村级公墓674个,在建135个。全县共死亡1135人,完成遗体火化1135具,火化率100%,全县入墓740具,殡仪馆寄存395具,入墓率54%。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严格村级公墓的规划及选址,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及标准。对新马街乡1起违规建设公墓行为已强行拆除,国道、省道视线范围内经营墓碑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殡葬改革成果得到巩固。三是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制作殡葬改革宣传片深入到乡镇、村寨开展宣传,同时发放殡葬改革宣传手册4.5万册。
(五)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认真开展社团、社会组织的清理。根据省州《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县民政局快速启动,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各牵头单位、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20年1月共清理、注销登记社会组织27个。截至目前,在县民政局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共77个,其中社会团体68个,民办非企业9个。
(六)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审查和告知义务,准确把握和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今年以来,2020年10月22日止,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2540人(其中:初婚1800人,再婚622人,复婚118人,补办718人);办理离婚登记1034人;补领结婚证634本,补领离婚证27本。圆满地完成了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及保护,保障其基本生活,截至2020年10月,我县共有散居孤儿4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0人,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274元,基本解决了孤儿的衣、食、教及门诊问题。三是对149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施全方位托底供养,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37人(次),投入救助资金14.6万元,实现应养尽养、应救应救。四是主动应对市场,多渠道开展福彩宣传,弘扬福利彩票公益文化,不断提高福彩销售量,为福利事业筹集更多公益金。截至2020年10月,全县累计销售福彩876万元,由于受疫情影响比去年同期下降7%。五是抓好地名成果转化工作。完成《西畴县行政区划图》的编制,目前正在审稿中,待审稿结束后,交由省测绘院编制完成。同时,抓好地名管理工作。做好地名命名的审核、报批,指导易地扶贫搬迁点做好地名的命名申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在编实有车辆数是根据民政局资产系统内的车辆数量填报,其中包含了局机关公务用车及下属站所殡仪馆的运送尸体车辆,民政局仅是公务用车2辆有编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5704.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85.94万元,占总收入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万元,占总收入的0.12%。与上年对比减少163.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收入里无公务员2000元绩效目标责任奖及事业人员1500元奖励性补贴,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517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4.64万元,占总支出的93.63%;项目支出967.2万元,占总支出的6.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540.62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局从2019 年起改进了资金划拨方式,下拨到各乡镇的民生资金,采取下拨即支出的账务处理方法,但由于2019年以前民生资金发放的账务处理是实行报账冲销应收款制,大部分的民生资金都是2019年才冲销账务,导致2019年支出数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04.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10.6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局从2019 年起改进了资金划拨方式,下拨到各乡镇的民生资金,采取下拨即支出的账务处理方法,但由于2019年以前民生资金发放的账务处理是实行报账冲销应收款制,大部分的民生资金都是2019年才冲销账务,导致2019年支出数较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32.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1.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030.02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局从2019 年起改进了资金划拨方式,下拨到各乡镇的民生资金,采取下拨即支出的账务处理方法,但由于2019年以前民生资金发放的账务处理是实行报账冲销应收款制,大部分的民生资金都是2019年才冲销账务,导致2019年支出数较大。其各项支出占比重如下: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20.98万元,占支出的2.17%;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0.66万元,占支出的0.06%;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8.8万元,占支出的4.01%;
因战伤残人员经费支出23.99万元,占支出的2.48%;
社会福利项目支出322.24万元,占支出的33.32%;
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7万元,占支出的0.12%;
敬老院项目建设支出300万元,占支出的31.02%;
卫生健康支出1.27万元,占支出的0.1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4.4万元,占支出7.69%;
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83.17万元,占支出的18.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30.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3%。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000.83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局从2019 年起改进了资金划拨方式,下拨到各乡镇的民生资金,采取下拨即支出的账务处理方法,但由于2019年以前民生资金发放的账务处理是实行报账冲销应收款制,大部分的民生资金都是2019年才冲销账务,导致2019年支出数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殡葬事业及老龄方面的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6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6%。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工伤、生育、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16.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5.5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万元,占83.18%;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占16.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民政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0.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53.6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西畴县社会救助工作任务重,民政局招聘了县乡村三级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运行成本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9.08万元;印刷费3.1万元;水费2.96万元;电费4.69万元;邮电费9.3万元;差旅费9.01万元;维修费1.25万元;租赁费0.64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专用材料费121.97万元;劳务费228.83万元;委托业务费42.91万元;福利费0.16万元;工会经费2.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2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8.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3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3.9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畴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524.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73.27万元,固定资产451.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西畴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5.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76.6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8%。主要用于福彩公益金项目支出;
(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0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2%。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XLS20211105084436610.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02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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