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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1-29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33301000

第一部分  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相关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民防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等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职责。

2.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市场监管、环保、公安交通、房产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各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3.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执行检查;拟订县级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报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战时组织指挥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

4.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州、县有关公(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房等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5.负责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全县城乡规划和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城市的勘察和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城镇体系规划、县城、乡(镇)总体规划以及其他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全县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参与涉及城乡规划的大中型和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选址工作。

6.负责全县集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核和报批工作,指导全县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实施、建设和试点工作,推进集镇和村庄建设改革的发展;指导农村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参与指导城乡防震设防工作。

7.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8.负责全县建筑业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管理建筑市场,指导、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安装、勘察设计、工程测量、建筑装饰、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等的管理和相关企业、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

9.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物业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对房地产权属进行登记和管理,建立健全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体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履行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

10.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工作;负责全县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排涝)、燃气、市政设施、城市污水处理和城市垃圾处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建监察工作;参与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审查。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的推广应用。

12.承担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实施的监督、管理责任;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征收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脱贫攻坚方面,2018年共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0006户、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5442户。共投入资金5820万元,完成了23个贫困行政村550个村小组10674盏太阳能路灯建设,新建成23个贫困行政村公厕420座。完成了江鳅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468套45180.96平方米安置房建设,以及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房10583.57平方米建设,完成投资12409.1万元,共安置423户1725人;完成县城、兴街两地374套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处置用于安置建档立卡户,共安置114户406人,进一步改善了易地搬迁群众住房条件。实现全局职工挂钩帮扶129户建档立卡户6项指标全面达标,均已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并顺利退出。房地产项目建设方面,2018年正在实施的房地产项目有金玉商业中心二期、太阳城、如意家园、龙翔房地产、兴街国际商贸中心、兴街机动车交易市场、刺绣园区等七个项目,全年共完成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24955万元,建成商品房10.16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面,2018年已完成投资31452万元,完成县城塘房片区、金钟山片区、普兰路、环东路等部分市政道路建设及兴街镇畴阳路、保兴路等市政道路建设8.821公里,进一步改善了县城及兴街道路通行条件;结合市政道路改造项目的实施已改造城乡供水管网8.2公里;完成天然气储罐、兴街储配站(母站)、县城气化站(子站)建设,埋设天然气管道12.5公里;完成金钟山上山栈道基础建设4公里,框架建设2公里;完成县城污水管网改造4公里,完成县城兴街317盏路灯提档改造;改造排洪管沟158米。项目前期工作方面,西畴县新型生活垃圾焚烧裂解炉及成套烟气净化处理建设项目、西畴县7个乡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可研已批复,兴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正在开展场地平整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住建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住建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十、项目支出概况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223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30.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884.2万元,减少53.17%,主要原因是减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345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3.3万元,占总支出的15.85%;项目支出11324.71万元,占总支出的84.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1402.37万元,下降45.87%,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住建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0.59万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县城兴街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县城兴街路灯管理养护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住建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24.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712.96万元,下降50.84%,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其中“2010199”科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法斗坪寨中学排污沟建设,“2010299”科目支出6万元,主要兴街楼梯田路灯安装,“2110302”科目支出103.6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储水应急工程、兴街污水处理厂征地补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审计决算费,“2110304”科目支出28.64万元用于垃圾填埋场称重计量设备、垃圾清运处置费税收补助,“2110799”科目支出484.05万元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款,“2120102”科目支出38.08万元用于人防短波固定电台购置、两违整治经费等,“2120199”科目支出6万元用于乡镇村庄公共厕所建设资金,“2120399”科目支出44万元用于公厕建设资金,“2120501”科目支出67.5万元用于洁城公司设备维修补助、洁城公司员工保险补助,“2120802”科目支出1000万元用于兴街二期开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120803”科目支出800万元用于兴街二期开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120807”科目支出1.16万元用于公租房建设,“2120811”科目支出12.65万元用于公租房建设,“2129999”科目支出524.76万元用于建档立卡户房屋安全鉴定费、2016年危房改造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和贷款贴息等,“2140602”科目支出1520.2万元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2210103”科目支出5465.33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2210105”科目支出56.37元用于危房改造贷款贴息,“2210199”科目支出1156.37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住建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36.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46%。与上年对比减少11574.63万元,下降49.87%,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坪寨中学排污沟建设10万元、兴街楼梯田路灯安装6万元、省级示范村贷款利息支出7.4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费1万元、在职职工养老保险99.26万元、遗嘱生活补助0.86万元、工伤生育保险7.25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支出1189.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2%。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审计决算费50.5万元、兴街污水处理厂征地补偿13.2万元、污水处理厂储水应急工程39.9万元、污水处理厂托管营运和在线监测经费186.89万元、垃圾填埋场称重计量设备16.7万元、垃圾清运处置费税收补助11.94万元、县城及兴街环境卫生整治经费386.61万元、征地拆迁补偿款484.05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201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3%。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453.56万元、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经费58.51万元、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和两违整治经费112万元、事业人员工资和公务费353.04万元、县城兴街路灯管理养护费和省级示范村贷款利息190.73万元、公共厕所建设资金74万元、洁城绿化公司和垃圾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经费229.92万元、城乡环境提升经费100万元、公共厕所建设73.74万元、财政补贴税款16.21万元、建档立卡户房屋安全鉴定费185.44万元、非4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鉴定费4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109.37万元;

6.农林水支出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是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补贴;

7.交通运输支出15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6%。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路灯、公厕)建设;

8.住房保障支出6733.82的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廉租住房物业管理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住建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3万元,完成预算的5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完成预算的44.9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脱贫攻坚期间危房改造技术人员下乡频率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71万元,下降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3万元,增长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4万元,下降1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缩减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3万元,占55.98%;公务接待费支出6.55万元,占44.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住建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5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住建局开展正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住建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6.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7.1万元,增长33.41%。主要原因是县城及兴街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县城及兴街路灯管理养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县城兴街路灯管理养护费、县城兴街卫生市场化营运、污水处理厂托管营运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住建局资产总额530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13.8万元,固定资产1186.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63.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19.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301.7 

 4113.8

 1186.57

880.22 

196.88 


109.47 

1.3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5、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8年流动资产4113.8万元,比上年减少5945.19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回预付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其他应收款。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住建局整体支出绩效报告.doc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20191121104406052.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