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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1-24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46701000

第一部分  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西畴县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西畴县环境保护规划和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规划、区域开发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乡(镇)域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负责编制县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对属县级审批权限的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县级有关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国家和省、州、县人民政府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协调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定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县内各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牵头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含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工作。拟定有关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地方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西畴县环境监测信息,及时、准确发布重大环境质量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提出环境保护对外交流合作的建议,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西畴县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组织开展县域、区域间的环境保护合作与交流工作。

(12)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

在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8年全年,我单位共受理各类环评项目70个,其中:报告表15个,登记备案项目55个,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规范了环境管理。

(二)强化“节能减排”这个中心,推进污染减排

1.生活源污染物减排方面。根据2018年运行情况显示,西畴县污水处理厂全年处理污水91.2万吨,完成COD削减量108.9吨,氨氮削减量17.13吨,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40%、116%。

2.移动源污染物减排方面。严格落实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制度,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得通过年检,2018年全年,全县完成治理淘汰黄标车任务626辆。

3.工业污染物减排方面。严格环保准入调控,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实施绿色清洁生产行动,重点排污行业开展清洁化改造,落实重金属污染减排。

(三)有序推进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升环境质量

一是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自2018年4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考核空气质量数据填报启用空气自动站数据填报以来,西畴县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为99.5%。

二是扎实推进水源地保护专项督察整改,完成了龙正水库、小桥沟水库专项整改。针对龙正水库存在的生活污染源问题组织实施龙正水库截污工程,项目总投资120余万元。

三是加强地表水日常监测。地表水监测断面畴阳河、鸡街河2018年全年监测达标;小桥沟水库、龙正水库(备用水源)2018年全年监测达标。

四是认真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经过清查,已完成对清查建库阶段的数据汇总上报国家数据库并通过审核,其中纳入普查工业源为141户,农业源规模化畜禽养殖24户,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个,生活源市政入河排污口43个(规模以上4个),生活源锅炉无。

(四)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为加大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执行力度,将环境监察执法大练兵活动充分融合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执法检查等当前执法工作中。全年共出动监察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企业和在建项目150余家(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3份,查办行政处罚案件6件,处罚金额35.22万元,罚款已全部缴入国库。

(五)加强生态保护,强化生态违法违规活动监管

一成立“绿盾2018”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分工,组织保障开展我县专项行动;二是积极开展自检自查,认真查摆我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桥沟片区违法违规行为并落实各项整改。加强对我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桥沟片区、坪寨国营林场、香坪山国营林场、5个州级禁伐区(莲花塘鸡冠山梁子、鸡街保崔大箐、齐弯箐、法斗董棕槽、蚌谷白石岩)等区域的巡查工作,2个违规占用林地基本整改完成即:南昌水库建设违规占用林地已经整改完成,西畴鑫潮石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违规占用林地矿区电力设施、工棚已全部进行拆除,林业部门的林地整改已完成,国土部门的耕地正在整改中。其余区域均未发现乱砍滥伐林木和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使得保护区内的湿地及生物多样性都得到有效保护,确保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六)加强对全县核安全与辐射的监督管理

我县共有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9家,有医用Ⅲ射线装置12台,Ⅳ类放射源4枚,行李检测仪2台,均办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在2018年的安全检查工作,未发现有违法行为。

(七)精准对焦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为加强对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力度,西畴县制定了相应的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均下设办公室于县环保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西畴县涉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整改任务有23项,已完成16项,达到序时进度7项;涉及省环境保护督察的整改任务有21项,已完成14项,达到序时进度7项。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文山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西畴县共收到2件举报件,已全部办结。

针对西畴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未建成的问题,我县共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建成县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并通过竣工验收,目前已正常运行。针对新发铜冶炼厂0.2万吨历史遗留砷渣的问题,目前已引导企业注销营业执照,拆除厂房、冶炼炉及库房,库内的150吨含砷较高的物料已运至红河建水县处理,厂内全部含砷渣土3800余吨已运往壮山水泥处置,共投入资金122万元。

(八)突出人居环境提升,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完成23个贫困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为确保设备投入使用并真正发挥效益,按全县经济运行会议的工作安排,根据各乡镇“5分钱”工程情况配置后期运维资金541.3万元,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九)关注民生,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我局严格树立“环境信访无小事”的观念,对群众反映的信访案件进行快速、及时、规范办理。全年共受理群众环保信访案件8件,办结8件,未出现群众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纠纷事件。

(十)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空间得到拓展

一是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到目前为止,我县共创建了51个州级生态文明村,3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2018年以来,已提交了其余6个乡(镇)生态文明乡(镇)申报材料,待考核验收。

二是做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我县2018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已完成派单共21个大项36个子项,明确了改革重点工作10项。各责任单位对派单任务已完成核对,目前各项任务正在推进中。

三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已完成划定并且国家下发划定成果。西畴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共458.40㎞²,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0.74%。

(十一)强化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结合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以“三月法制宣传月”、科普宣传周及“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2018年以来,我局共召开环保知识专题讲座2次、悬挂横幅5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50余人次。

(十二)加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计量认证

为统筹谋划好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计量认证,共投入资金400余万元完善了实验改造、仪器及相关试剂配置,组织监测人员进行实验。2018年共提交认证52项,通过专家评审,由于实验条件等原因删减4项。目前48项认证、整改工作已通过专家审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已领取。

(十三)齐心协力,助力脱贫攻坚

根据梳理出存在问题进行落实,调整合理的帮扶措施,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反馈县扶贫办协助解决,实地落实,2018年来我单位对扶贫点的帮扶资金已达到5.7万元,其中单位出资帮扶资金为3.41万元,干部职工出资帮扶资金为2.29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环保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十、项目支出概况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9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6.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9.45万元,减少6.2%,主要原因是减少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80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6万元,占总支出的69.7%;项目支出243.66万元,占总支出的3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1.08万元,增长12.77%,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的工程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环保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3.61万元,增长41.2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支付以前年度其他资金欠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环保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3.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53万元,下降22.94%,主要原因减少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县城生态考核环境监测工作经费支付75.21万元,环境监测工作经费支付77.19万元,龙正水库污水治理项目支付56万元,排污费支付12.78万元,贫困村垃圾收集处置项目支付22.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环保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8%。与上年对比增加184.16万元,增长38.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龙正水库工污水治理项目和环境监测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5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节能环保支出57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1%。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和公用经费、县域生态考核经费、环境监测站经费、龙正水库污水治理项目等;

4.农林水支出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是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补贴;

7.交通运输支出2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收集处置项目;

8.住房保障支出17.3的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环保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1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8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46.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预算的42.3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车辆老化增加维修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2万元,增长5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94万元,增长11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4万元,下降18.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老化增加维修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9万元,占77.59%;公务接待费支出3.26万元,占22.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环保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环保局开展正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环保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98万元,增长149.46%。主要原因支付以前年度欠款、县域生态考核环境监测工作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环保局资产总额500.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4.34万元,固定资产336.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6.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00.65 

 164.34

 336.31

80 

33.74 


222.5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5、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8年流动资产164.34万元,比上年减少1117.15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回预付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收集处置项目减少其他应收款。

2、2018年固定资产336.31万元,比上年增加160.2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着实验室仪器设备。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环保局整体支出绩效报告.doc

西畴县环境保护局.XLS20180912110911003.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46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