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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5-10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315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西畴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西畴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和公证活动。指导管理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工作、全县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司法装备建设。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州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部门主要职责,西畴县司法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1个中心、1个股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派驻9个乡镇司法所。

1.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察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间的业务工作;负责机关电文、政务信息、会务、文秘、文书档案、信访、司法行政工作统计、目标管理、机要、保密工作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及安全、卫生、接待、后勤保障工作。

2.法制宣传教育股

拟定全县法制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法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理论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法治建设、依法治县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完成州委普法办公室依法治州办公室布置的工作任务,承担县委普法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任务。

3.基层工作管理股

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

4.社区矫正工作股

负责制订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负责接收矫正对象,并完善有关交接手续;负责指督促、检查各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控工作,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负责办理社区矫正对象的解除、请假、迁居、托管等有关手续;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政治处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

6.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

指导、监督和管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服务开展的法律援助事务,拟订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规章、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并指派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资料;组织指导全县“1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7.法律援助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规定,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规章、规范以及拟定推行法律援助制度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受理、审批民事、行政等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为无力支付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协调指派律师、公证、法律工作者实施法律援助;负责本辖区法律援助专职人员队伍的业务建设和数盲培训;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和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负责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资料;负责法律援助统计工作;承办州法律援助中心及本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8.云南省西畴县公证处

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依照《公证法》开展各种公证业务。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提供优质的公证服务。宣传法律、维护公证职业形象,维护社会主义法治。

9.各乡镇司法所

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民间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调处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接收“148”法律服务电话咨询,担任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着力强化“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分管领导是分管领域的第一责任人,各司法所长、各股室负责人是各司法所、各股室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干部职工对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负责,党总支、政治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开展督促检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2.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积极协调督促各执法部门认真履行普法职责,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真正把法治宣传贯穿到执法、办案、管理全过程。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常态化机制。切实推进“法律六进”工作 进一步明确“每一进”的工作标准和规定动作,分别开展示范点创建,做到每一“进”都有示范标杆。大力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紧紧围绕“三月法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村“两委”换届等全县重点工作,指导开展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骨干培训。探索创新宣传形  以县城法治文化广场建设为重点,想方设方打造具有西畴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互联网、手机、微信、易信等现代媒介推进法治宣传;紧紧抓住纸质媒体的优势,紧扣大众关注的热点,通过漫画、卡通、连环画等内容新颖、图文并茂的形式传播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文艺作品的教育、示范、引导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3.全面助推平安建设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聚焦矿产资源开发、重大工程项目、劳资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建立排查预警机制,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加强安置帮教。加强刑释衔接,确保重点刑释人员不脱管失控。加强对重点对象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现实表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信访工作。抓好初信初访办理,落实首办责任制,切实把好信访工作“第一道关口”。加强安全生产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各所、各股室安全隐患排查,坚决做好安全事故防范。

4.切实推进社区矫正执法

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认真落实《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社区矫正分析研判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全面实施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工作,积极开展问卷调查,结合走访、调查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对其风险状况进行综合定性分析,科学确定监管等级。对风险评估确定的再犯罪可能性高的社区服刑人员,要采取更为严密的监管措施,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有效预防重新犯罪。

5.全面优化法律服务

积极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律师积极介入,主动参与,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服务。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积极主动帮助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因经济政策调整和工程项目建设引发的群众信访和群体性事件,更好地服务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切实增强公证公信力。主动适应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努力为群众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引导人民群众自觉运用公证手段,预防纠纷和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着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认真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把重点放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上,放在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上,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拓宽法律援助宣传面,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积极服务扶贫脱贫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法律服务扶贫帮扶,将法律服务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起来,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优先保障贫困人口,积极为脱贫攻坚提供法律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9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7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75.9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75.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5.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5.91万元(本级财力1075.9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75.9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7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支如下:

1.“204(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741.19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费等的支出;

2.“204(类)-06(款)-04(项)”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0.00万元,主要反映安置帮教及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的支出;

3.“204(类)-06(款)-05(项)”普法宣传支出26.00万元,主要反映普法宣传工作经费的支出;

4.“204(类)-06(款)-10(项)”社区矫正支出43.00万元,主要反映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工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的支出;5.“204(类)-06(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10.79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费等的支出;

6.“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7.79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的支出;

7.“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21万元,主要反映事业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的支出;

8.“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75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208(类)-27(款)-02(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97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0.“208(类)-27(款)-03(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4.24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3.8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2.“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7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4.“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57.66万元,主要反映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501(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04.74万元、“502(类)”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85.57万元。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75.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9年我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5.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1.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3.2019年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9辆,实有数9辆,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4.50万元,与2018年对比,新增公务用车0辆,无新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2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公务用车的使用规定执行,控制车辆运行费用的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西畴县司法局基本支出1075.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9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西畴县司法局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样,无增减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西畴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5.57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19.0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调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我部门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4.5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接待预算1.00万元,无增减变化(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完成我单位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西畴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