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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纪委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5-09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22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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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西畴县纪委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西畴县纪委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西畴县纪委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省、州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和《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发〔2017〕26号)精神,中共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西畴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是督促全县各级党的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管理权限进行问责或者提出问责建议。

三是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四是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是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六是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控告、检举;受理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机关给予处置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等。

七是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

八是领导下级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对其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审查、审理及案件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审查把关,纠正错误决定。

九是综合研判全县党的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总体情况,研究党风党纪、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监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制定全县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是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十一是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十二是领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抓好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提名、考察,对派出(驻)机构和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监察员进行考核;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是承办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县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西畴县监察委员会设置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宣传部(派驻机构管理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信访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以及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至五巡察组,另外还有13个派(驻)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全会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新时代“西畴精神”为引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1.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用忠诚保障“两个维护”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科学、历史、具体地结合起来。

重点围绕“九看、九个有没有”,加强对乡镇、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的分析研判:看落实“两个维护”是否坚定,有没有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等问题;看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坚决,有没有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看党内政治生活是否严肃认真,有没有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问题;看廉洁自律是否严格,有没有心存侥幸、顶风作案等问题;看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否到位,有没有一人独大、违规决策等问题;看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是否严格,有没有任人唯亲、任人唯利等问题;看领导班子是否团结干事,有没有各自为政、推诿拆台等问题;看遵守政治纪律是否严格,有没有妄议中央、传播小道消息和消极思想、制造谣言、诬告陷害等问题;看工作落实是否到位,有没有偷奸耍滑、弄虚作假等问题。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全会精神,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各种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

2.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督检查,紧盯重要节点,坚持不懈,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开展“违规安排公务餐、违规发放加班费、虚报冒领差旅费”问题专项治理,清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环境因子”。认真对照“不作为、慢作为”12种情形,持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持续深化巩固整治成果。牢固树立打持久战思想,着力贯彻落实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联系、服务群众,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作风整治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以及省州贯彻落实的相关实施意见,综合分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各部门、各领域的具体表现,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巡察监督、谈心谈话、干部考察、述责述廉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督,对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等问题,严肃纠正批评,严肃追责问责。对查处的违纪和职务违法党员干部,要让其在检查认识材料中专门列举和剖析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此警醒自身、教育他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带头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当前特别要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科学设定检查内容、环节和方法,注重从政治生态、班子团结、能力提升、工作落实、作风转变、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去检查印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避免简单化的查资料、看记录,在是否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跟进监督。

3.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推动党中央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让日常监督作为常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开展“蹲点式”谈话调研,探索实践“体验式”监督,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与监督对象的面见率、面谈率,让违纪违法问题在监督中“现形”,使监督从“被动式”变为“主动式”,从“背靠背”变为“面对面”。持续巩固“三转”成果,坚决防止“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坚决防止行使监督走过场甚至变成为一些问题去“洗白”“背书”。

统筹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的权威性、巡察重点监督的针对性、派驻日常监督的基础性优势,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有效贯通,构建大监督格局。搭建检举举报平台,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责任,加强对人、财、物、事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安“闸阀”、设“门栏”,使权力始终在约束和监督下运行。

开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认真排查十九大以来经处置又反复举报的信访举报及反映问题线索情况,进行重点、有效处置,采取通报办理情况、反馈举报人等方式,防止同一举报反复处置。鼓励党员领导和群众实名举报,探索领导干部被举报澄清申请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唆使他人实施不实举报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既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随意化,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分析问责情形,分类处置。对尚未完成工作事项进行追责,一般以提醒、预警等方式进行,同时要主动帮助协调其工作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对工作已经完成,造成的不良影响可消除、损失可挽回的,合理应用《西畴县党员干部担当履责容错纠错办法(试行)》,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及时启动容错纠错程序;对造成的不良影响难以消除、损失难以挽回的,严格按规定进行问责。

4.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三个全覆盖”实现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

紧紧围绕实现监察、派驻、巡察“三个全覆盖”改革工作目标,在量的覆盖和质的提高上下功夫,加强机构配置和干部配备,根据上级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积极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按照“统一协调、主体明晰、衔接高效”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探索实践“纪委执纪、监委执法、纪法贯通、主体合法、运行高效”的合署工作机制,以组织和制度创新为突破,确保全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认真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和困难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努力提高西畴县监委在全州乃至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的识辨度和贡献率。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政法机关协调配合。加强与县检察院、法院、公安等政法机关的沟通和协作,解决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顺畅有效衔接。

5.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向农村基层延伸

发挥巡察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紧扣“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科学安排频次,优化工作力量,力争年内完成3轮巡察,对1个乡、14个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围绕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抽取20个村(社区)党组织,按照“一村一方案、一村一报告”的原则,利用3—10天不等的时间开展“蹲点式”“机动式”“点穴式”巡察。重点聚焦农村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发现在群众身边的扶贫领域腐败、扶贫领域作风、涉黑涉恶“保护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问题,对基层干部落实党和国家政策不到位、处事不公、履职不力、欺压群众、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行为形成震慑,推动县委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向村(社区)延伸。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6.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采取联合督查、随机抽查、基层巡访、“三级联动”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五项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等问题,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通过县、乡(镇)联动,对1个乡(镇)开展新一轮“廉洁扶贫”专项行动,切实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不断促进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全县开展防范整治党员干部及亲属“公权私用、与民争利”问题试点工作,确保非普惠政策公平享受、工程项目公正发包,推动权力监督向基层延伸、向干部亲属拓展。

严查扫黑除恶中不尽责、不落实、不担当等作风问题。不查黑恶势力“保护伞”,自身就是“保护伞”,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列为审查调查重点,定期梳理排查,采取提级查办、重点督办等方式优先办理,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深挖细查,一查到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7.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涉恶组织,也抓隐藏在涉黑涉恶组织后面的“保护伞”。通过查办案件,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认真分析研判十八大以来查处腐败案件的重点和难点,对仍然不收手、不知止、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抓住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工程招投标、公共财政支出、重大责任事故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坚决惩治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敢于触碰法纪“红线”的现形就查、露头就打。聚焦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城市拆迁改造、房地产开发交易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防范领导干部被“围猎”、被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堵塞制度漏洞,创新监督机制,避免重蹈覆辙,增强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把审查调查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坚决克服“不敢办案、怕得罪人”的思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逐一甄别,逐一处置,严禁人为删减、忽略相关问题线索。提高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抓住主要矛盾、主要环节、主要疑点,找准调查核实的重点,突破案件难点,避免简单随意“了结”,提高“成案率”。重大案件实行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案制,既当指挥员又是战斗员,亲自组织协调、分析案情、查阅卷宗、督办落实,严把案件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审查调查安全这根弦,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安全责任,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制度和规定,消除安全隐患,加快县纪委监委谈话场所建设,确保审查调查安全万无一失。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打牢不想腐的思想基础。充分利用西畴县清廉馆教育基地,开展对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的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活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借助各类新兴媒体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8.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转作风、尚实干、比奉献”主题教育,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抓好学习教育,筑牢信仰之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执行“四个服从”,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在任何时候都对党绝对忠诚。注重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以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重点,通过集中充电、定向培训、以挂代训、跟班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人员力量。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人才库,严把干部队伍“入口关”,对思想不纯、行为不纯、口碑不良、动机不纯的要坚决“拒之门外”,从乡(镇)和县级部门科学筛选法律、审计、会计等专业人才充实到人才库,抓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管,树立标杆形象。加强对监督执纪重点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注重强化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培养“严谨、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有使命、有情怀、有担当、有纪律、有形象、有作为。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接受请托、干预审查调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人员2人。在职实有67人(含检察院转隶人员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37.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37.9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37.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7.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7.94万元(本级财力1637.9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37.9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63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7.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9.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纪检监察事务而发生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0.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4.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37.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114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3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7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6.7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7.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08%;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6.32%;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3.6%。

2019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同比增加481.5万元,增长比例为41.64%,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以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7.81万元,同比增加288.7万元,增长比例为33.6%;商品和服务支出431.28万元,同比增加193.76万元,增长比例为81.58%,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机构规模比上年度有所增加并且配齐了五个县委巡察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58.85万元,同比减少0.96万元,下降1.61%,原因是本单位去年负责的离休干部1人,已经死亡,其他退休人员工资虽然有所增长但总体来说因为离休人员的1人而总体下降。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支出,包含办公费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印刷费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0%;手续费0.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8%;水费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电费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邮电费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原因是开通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信息系统需要增加专网通讯费;差旅费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原因是巡察工作的推进加大了出差下乡的机率;维修费2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7%,原因是本单位办公用房严重老化有很多办公室出现了墙体脱落等不安全因素;会议费4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培训费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原因是纪检监察系统改革相关工作流程及法规更新变动较大需要及时培训学习;公务接待费6.7万元与上年持平;劳务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5万元,原因是2019年度是本县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年,本单位将在此项工作上投入比上年度更大的人力物力。其余减少项均为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本部门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工作人员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时缴纳的证照费、保险费,以及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6.7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本部门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县市、到本部门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乡镇级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到本部门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本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已在本文第七条“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中阐述,此处不再说明。

西畴县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