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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5-09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32010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对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检察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检察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对人民检察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检察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同时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民主监督,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末西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5个,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主要工作任务是:2019年,西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新地位、新作用、新使命,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遵循“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弘扬“西畴精神”,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西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推动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二是服务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法治思维,保持力度不减,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抓细抓实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公益诉讼六个方面的具体业务,为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

三是做优做强法律监督主业。灵活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抗诉、提起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既强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责,也抓好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工作,补齐民事行政工作短板,探索拓展公益诉讼领域,做好公共利益代表,当好法治政府参谋,把办案作为宣传法律精神的公开课、作为提醒履职尽责的督促书,规范、优质、高效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四是持续抓牢检察队伍建设。坚定不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扛在肩上,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司法腐败。加快推进检察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的检察队伍,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9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0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行政编制30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9人(在职人员29人,不含转隶人员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0人,财政部分供养38人,非财政供养0人。主要原因是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法检两院上划为省级预算单位,地方只负责部分经费,转录人员工资暂由检察院负责。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4.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6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62万元(本级财力64.6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62元,其中:基本支出64.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支如下:

 “208(类)-05(款)-01(项)”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4.62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208(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2万元。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商品服务支出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2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在县级预算中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是由于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法检两院上划为省级预算单位,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省级预算中反映。

(二)与党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党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院县级预算无政府采购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法检两院上划为省级预算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在省级预算中反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在县级预算中无“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是由于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法检两院上划为省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由文山州人民检察院统一公开。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西畴县人民检察院基本支出64.62万元,与上年110.99对比减少46.3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法检两院上划为省级预算单位,书记员经费统一由省级保障,县级预算中只包含退休人员工资64.22万元及退休公用经费0.4万元。

    其中:2019年本级财政安排西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0.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比2018年0.69万元减少0.29万元,原因是离休人员公用经费预算由县级财政编制,我院退休人员死亡1人。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西畴县人民检察院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我单位无项目。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政安排西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0.4万元,主要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比2018年0.69万元减少0.29万元,原因是离休人员公用经费预算由县级财政编制,我院退休人员死亡1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加上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法检两院上划为省级预算单位,因此,我院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在县级预算中无“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是由于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法检两院上划为省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由文山州人民检察院统一公开。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3201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