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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15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负责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的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

一是认真排查辖区危险隐患路段。在每一次专项行动和传统的节假日、重大节庆保卫前,对全县的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共排查出道路安全隐患共排查出40处,已建设28处。

二是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办案质量。严格按照谁受理、谁采集、谁填写、谁登录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三是向社会公开事故处理三项服务承诺。交警大队在西畴县政务公开宣传栏、西畴交警大队的警务公开栏及事故中队办公室、兴街中队、董马中队办公区,公开事故处理三项服务承诺及四公开(三快即出警快、接警快、处警快;四公开即公开办案程序、公开事故认定、公开赔偿标准、公开处理结果;“一透明”,坚持办案透明度)。服务承诺的公开,提高了办案质量,也增进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秩序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逢街必到与重大节假日保畅通有机结合,形成秩序估算能力常态化,主干路文天线、广马线及农村道路交通。大队按事故防控要求,全面落实责任,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乡镇的巡逻防控,秩序中队和责任区中队及农村派出所在各乡镇街天做到“逢街必到”,加大乡镇街天交通秩序的管控,防止客车超员、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农用车违法载人,杜绝群死群伤的事件发生;强化重大节假日及重点路段、时段交通管理工作,重点对“春节、汛期、国庆、岁末年初”等重点节假日进行精心部署,确保辖区道路畅通。

二是加大城区交通秩序的管控力度。大队加大西畴城区无证驾车、酒后驾驶、占道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教育处罚力度,专门安排警力定点执勤、警车巡逻等方式,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力度,积极与县综合执法局开展城区联合整治,严管城区车辆乱停乱放。

三是锁定客运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为重点,加强对客运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大队每月都要深入客运站实地查看客运车辆出车前检查制度和行车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客运车辆技术状况是否合格和维修保养纪录情况及客车驾驶员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和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情况,并通过向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学习,通报近期全国的道路交通形势,积极提高各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四是积极开展各种专项行动及交通安全保卫工作。2019年,大队开展了春运、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三非”违法专项整治、“酒驾、醉驾”犯罪行为整治、小型客车、摩托车等专项行动.在行动中,大队在下新民、兴街、董马设置安全检查服务站,对货车、危化品运输车、七座以上的客运车辆、燃油助力车做到逢车必查。针对南博会的召开,在县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西畴大队以“平安交通”为总目标,超前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措施,切实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五是与各职能部门联合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与运政管理部门多次联合行动,对客运车辆及驾驶员开展联合整治全年以来,在联合行动中,大队共出动警力451人次,出动警车108辆次,检查客运车辆5171辆次,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91起,检查客运企业38次。

六是加大对被盗抢车辆的查缉力度,秩序中队与车管所加大对嫌疑车辆的查缉,2019年无查处被盗车辆。

车辆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管理和考核。在日常工作中落实考试员双签名制度,规范培训、考试工作,科目一、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实施无纸化考试,考试成绩计算机评判管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场地设置规范,使得考试工作更加客观、公正、透明,杜绝人为因素,从源头上加强驾驶员的管理,杜绝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严格机动车登记工作,车管所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机动车产品公告认真核对、严格机动车查验,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告技术参数的车辆,一律不进行落户登记。

三是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管。不定期的深入客运站进行安全检查,加大客车进出站例保检查的监督。加大对农机监理站、兴街东昇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督促检查,在检查中重点检查是否开展驾驶集中教育学习,是否有缺考代考现象,从源头上加大监督,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四是积极开展车管业务下乡活动。为了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这一惠民政策,按照“销售延伸到哪里,服务跟进到哪里”的要求,交警大队积极组织民警下乡,解决农村群众办证难、落户难的问题,开设流动车管所下乡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到乡镇上为群众当场考试、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

五是坚持制度公开,加大窗口部门服务。车管所在办证大厅做到“四个公开”:公开车驾管业务须知、公开车驾管业务流程、公开各项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坚持“大小事情认真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疑难事情尽力办,一切事情依法办”,及时高效为群众办理牌证照手续,杜绝群众跑第二趟。在车管办证大厅增设国税收费窗口、地税收费窗口、保险收费窗口,由各单位派工作人员到交警大队办公,办证大厅实行一条龙服务,使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不出门就能及时高效将业务办理完毕,受到群众的好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07.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25万元,占总收入的95.2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97万元,占总收入的4.77%。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18.7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调减单位预算收入和提前淘汰黄标车工作结束,不再拨付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5万元,占总支出的90.02%;项目支出52.8万元,占总支出的9.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了671.13万元,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困难只有额度不能支付使用,以及清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已经结束,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6.5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了329.2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费用没能按时支付造成账外欠款过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81%。2019年人均日常公用经费开支1.7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8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了341.9万元,主要原因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是交警大队办公场所维修改造费用支出50万元,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支出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89%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了695.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没有及时支付各类费用,造成账外欠款过大,以及发放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2018年补发工资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3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3%。主要用于交警大队的日常支出和交通管理各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民警养老、工伤、生育等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19.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5.节能环保(类)支出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发放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

6.住房保障(类)支出2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2万元,支出决算为28.85万元,完成预算的8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64万元,完成预算的8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7.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欠款未能及时支付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9.91万元,下降25.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91万元,下降2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与上年持平。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欠款未能及时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64万元,占99.29%;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占0.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6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交警大队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交通秩序管理、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346.46万元,下降了77.89%,主要原因是欠款未能及时支付交警大队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042万元,手续费0.005万元,水费1.61万元,电费3.94万元,邮电费1.96万元,物管费0.12万元,差旅费6.01万元,维修(护)费0.56万元,租赁费7.99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专用材料费2.24万元,劳务费24.48万元,工会经2.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899.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6.3万元,固定资产411.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71.94万元,无形资产1.08万元,其他资产18.8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4.9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665.23万元,在建工程增加5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22.21万元,其他资产与上年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二)我部门2019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拨款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无法按原计划完成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