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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14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023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起草制定民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生活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工作;负责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负责在本县难民的临时安置管理工作。

(3).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4).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1984年前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社区、村干部待遇有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承担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6).拟订本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7).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9).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因战伤残人员管理工作。

(10).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按规定牵头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西畴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上述职责,西畴县民政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对外事务、机要、档案、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政务运转、安全保密、综治、信访和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扶贫挂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执法和普法教育;牵头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务工作;协助做好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和考核奖惩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承办有关新闻宣传、发布及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局机关“12345”专线电话的接听及政务信息查询和答复;负责网络注册、宣传等相关工作;按规定牵头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财务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组织协调民政经费投入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检查监督民政事业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监管和基建监管工作,指导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基建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

2.基政区划和社会组织股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指导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1984年前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社区、村干部待遇有关工作。

拟订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依法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纂和地名档案管理;负责地名数据库的建立工作;协同测绘部门负责县内政区图和地名图的编制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移动或增设界桩备案,组织、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及备案;承担西畴县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西畴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管理全县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初审工作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县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3.社会救助股

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相关规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能力的老年人)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乡临时救助资金分配、监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人员的认定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制度的落实;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负责难民安置工作;处理难民的来信来访和寻找亲人的日常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拟定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社会救助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股

负责收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办理相关当事人的收养登记;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当事人的解除收养登记;保管收养登记档案;负责婚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办理相关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补发婚姻登记证;依法为相关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依法撤销受胁迫的婚姻登记;负责保管婚姻登记档案;承担全县收养登记、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和其他社会事务工作。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年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彩票公益金管理、监督、使用有关工作;组织拟定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引导公民实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习;开展对殡葬环境的专项治理;牵头做好遗体延期火化工作;负责殡葬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受理殡葬纠纷和殡葬信访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代理殡葬民事诉讼;承担公墓、骨灰堂(林)的管理责任;对殡葬设施建立进行审核、报批、年检和监管,指导殡葬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殡葬事务;负责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受理、审批、发放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进一步织牢。一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职责职能,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精准救助百日行动”,瞄准兜住、兜牢、兜准、兜实目标,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就业和产业扶持政策脱贫的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保障6814户13766人,实施整户兜底1140户2706人。二是规范低保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公示和资金发放程序,形成公平、阳光、精准、规范的低保工作局面。截至全县共有城乡低保保障对象17130户28245人,其中,农村低保13834户24536人,城镇低保2544户2948人。2019年1至12月共下拨发放城乡低保保障金11587.9797万元。三是积极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认真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规定,有效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2019年1至12月共实施临时救助1382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17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45人。四是切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全县共有特困人员752户761人,其中,集中供养65人,分散供养697人。1至12月发放供养金648万元。五是认真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受猪肉价格上涨,各类生活物品价格上涨较快,6月、7月、9月累计为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金额190万元,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六是稳步提高救助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农村低保A类对象补助标准提高至332元/人/月、B类对象补助标准提高至243元/人/月、C类对象补助标准提高至193元/人/月。全县城市特困人员、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统一提高至732元/人/月。

2.社区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认真落实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今年以来,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村(社区)干部联审工作3轮1986人次,联审出存在问题的村(社区)干部3名,清理并补齐的村(社区)干部3名;村小组干部联审3轮11837人次,联审出存在问题的村(居)小组干部158名,需要清理139名,实际清理补齐139名;二是抓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层政权工作。全县7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按照就近归属的原则,归属至相应村委会管理,江鳅洞安置点成立新兴农村社区,实现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全覆盖。三是针对全县村(居)委会干部空岗较多的实际,出台了《西畴县村(居)干部空岗补选工作实施方案》,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补选,39个村委会、94个村民小组补选工作如期完成,补选产生村委会班子成员48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27人。四是建立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自2019年1月起,提高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书记主任“一肩挑”月增加1700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月增加1000元,村(社区)主任月增加900元;其它村(社区)干部月增加820元。调整后,社区最高岗位补贴达到4452元,增长93.6%,最低3422元,增长59.2%;行政村最高岗位补贴达到4102元,增长110.4%,最低3022元,增长72.7%。2020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已按要求报财政纳入预算。

3.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质量提升行动。根据2019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安排,对莲花塘乡敬老院、县中心敬老院、鸡街乡敬老院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对蚌谷乡蚌谷村委、法斗乡法斗村委、坪寨村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提质改造项目,累计投入资金42万元。二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针对正在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中心敬老院、鸡街敬老院)开展食品、消防安全检查11次,积极向州、县争取运营补助,改善敬老院环境,今年累计投入33万元支持中心敬老院运营,保障65名入住老年人日常生活。投入5万元支持鸡街敬老院运行,保障14名入住人员日常生活。全县敬老院运行逐步规范,服务质量持续增强。三是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联合消防、市场监督、卫健局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登等级评定,积极争取2020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四是做好高龄津贴发放,今年以来,按照50元、200元、1000元的年龄层次标准,发放80周岁以上老年人6027人高龄补助金490万元。五是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兴街镇敬老院通过购买完成了建设任务,莲花塘乡敬老院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两个敬老院建成后将有效扩大我县养老服务床位供给。六是启动新兴社区老年人“幸福餐桌”项目。在兴街镇江鳅洞安置点,投入10万元用于开展“幸福餐桌”,通过补贴经营的方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低价的中晚餐,目前正在采购相关设备。

4.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一是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2019年4月,争取到发改部门下达的西畴县殡仪馆改造中央资金640万元,目前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全县公墓按照边建、边完善手续、边使用的原则推进建设,建成县级经营性公墓1个,建成墓穴200穴,入墓安葬32具;建成4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西洒镇建成墓穴340穴,入墓安葬55具;兴街镇建成墓穴454穴,入墓安葬235具;莲花塘乡建成墓穴30穴,入墓安葬18具;蚌谷乡建成墓穴560穴,入墓安葬33具。全县村级公墓启动建设653个,建成452个。二是火化率不断创新高。2019年西畴县火化区火化遗体935具(其中:外县29具,寄存32具为当月寄存),火化率100%,入墓874具,殡仪馆寄存32具。三是落实惠民殡葬补贴,对进入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葬法的,实行火化区的一般群众给予1000元补助,特殊困难群众给予2000元补助。2019年,全县发放惠民补贴56.35万元。四是深入打击殡葬违法行为,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兴街镇3起违规土葬行为已经完成全部的法律程序,将由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委汇报后,适时进行强制取棺火化入公墓。西洒镇2起私建公墓的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拆除。五是有序开展丧葬用品服务市场及“活人”墓穴的调查、清理工作。清理排查出违规生产和销售殡葬用品(棺木、墓碑)254家,大钱供应店48家,活人墓101冢,其中大墓4冢。共发出整改通知书400余份,自行拆除活人墓16冢,拆除或者改行打墓碑点78家、丧葬用品销售店14家。

5.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2019年按照《西畴县进一步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相关职能单位、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自己的职能职责任务制定清理方案,对83个社会组织的住所、宗旨、注册资金、业务范围、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进行核查。二是在18个社会组织中建立了党组织。其中有17个社会组织建立了党组织联合支部,有1个建立单独的党组织。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重点对社会组织进行清理,对不符合年检条件、活动不正常的27个社会组织按照申请注销审批程序注销。2019年新登记注册社会团体20个,慈善会1个。截至目前,西畴县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共95个。其中,社会团体85个、民办非企业9个、慈善会1个。

6.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审查和告知义务,准确把握和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19年以来,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3436人(其中:初婚2461人,再婚857人,复婚118人,补办988人);办理离婚登记1196人;补领结婚证832本,补领离婚证39本。二是加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及保护,保障其基本生活,今年以来注销超龄儿童12名,新增4名,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78人200.018万元。三是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关爱保护工作切实加强。认真组织各乡(镇)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排查,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全县共有留守儿童4896人、困境儿童6601人,全部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信息资料数据库,并签订监护人责任书,为今后开展困境儿童帮扶救助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四是在县级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9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02861人次515.775万元,较去年增加50326人次。其中,发放生活补贴68904人次344.52万元,发放护理补贴33957人次171.255万元。四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今年以来累计救助45人(次),投入救助资金16.2万元。五是主动应对市场,多渠道开展福彩宣传,弘扬福利彩票公益文化,不断提高福彩销售量,为福利事业筹集更多公益金。今年以来,全县累计销售福彩1100万元。六是抓好地名成果转化工作和地名管理工作。通过5年的努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接近尾声,新编《西畴县地名志》共完成11个大类中的10个大类共2880条条目释文。2019年,完成阳光小区等3个项目小区地名命名、1个村委会和1个自然村的地名更名、5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地名命名,为社会及时提供了地名命名、更名服务。

7.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落实。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及时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于基政区划和社会组织股,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结合工作职能制定了《西畴县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具体负责人,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狠抓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党员大会、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会等方式组织学习宣传。在机关大楼门口、敬老院、殡仪馆等民政工作领域全方位无死角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设置扫黑办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设置举报信箱,畅通信息举报渠道。三是强化线索摸排,扎实开展核实处置。在民政领域范围内认真开展线索排查,在线索摸排上下功夫。经排查,无涉黑涉恶现象,共排查出突出乱象5件,其中,西洒镇4起村级公墓未批私建已整治,西洒镇老艺团在管理、换届选举中存在乱象问题正在调查核实中。收到县扫黑办转办线索4条,均已深入调查落实并形成核查报告、结案报告上报县扫黑办,由扫黑办责成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8.基层民政力量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根据三定方案县民政局机关设置内部工作机构4个,行政编制9人,下属事业单位4个,事业编制23个。目前,全局有行政编制人员19人,机关工勤编制人员3人,事业编制人员22人。根据《西畴县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2019年7月,通过公开招考,聘用县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10人,乡镇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32人,同时在各村委会(社区)通过兼职的方式聘用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73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868.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88.12万元,占总收入的95.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80.15万元,占总收入的4.29%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88.95万元, 变动原因是2019年新增了殡仪馆拆除重建项目、殡葬改革逐步推进致乡村两级公墓建设投入增加、社会救助经费的提标及保障人数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4,71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15.24万元,占总支出的79.78%;项目支出4,997.22万元,占总支出的20.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916.68万元, 变动原因是2019年新增了殡仪馆拆除重建项目、殡葬改革逐步推进致乡村两级公墓建设投入增加、社会救助经费的提标及保障人数增加,2019年以前民政民生资金发放的账务处理是实行报账冲销应收款制,大部分的民生资金都是2019年才冲销账务,导致2019年支出数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15.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602.93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1)社会救助经费的提标及保障人数增加,新增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2)2019年以前民政民生资金发放的账务处理是实行报账冲销应收款制,大部分的民生资金都是2019年才冲销账务,导致2019年支出数增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97.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6.25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抚恤、退役安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项目已划转新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31.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53%。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531.35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1)社会救助经费的提标及保障人数增加,新增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2)2019年以前民政民生资金发放的账务处理是实行报账冲销应收款制,大部分的民生资金都是2019年才冲销账务,导致2019年支出数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一般公共事务行政运行经费14.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6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7%。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1108.6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6.76万元;抚恤1738.56万元;退役安置49.04万元;社会福利1184.29万元;残疾人事业710.12万元;最低生活保障14923.27万元;临时救助494.44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041.16万元;其他生活救助55.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2.24万元;医疗救助2.91万元;优抚对象医疗43.8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39.5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131.97万元;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1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2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6.54万元,下降75.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6万元,下降75.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万元,下降7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万元,占83.2%;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占1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民政核查低保工作、地名工作、殡葬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检查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4.0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劳务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01万元;印刷费0.36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1.25万元;电费5.33万元;邮电费0.19万元;差旅费11.92万元;维修费5.66万元;会议费0.45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专用材料费10.41万元;专用燃料费10.64万元;劳务费174.22万元;委托业务费1.62万元;福利费0.36万元;工会经费2.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8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7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畴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4616.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12.71万元,固定资产503.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97.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250.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04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0.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616.25

4112.71

503.54

356.41

57.45

0

89.6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9 -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11 -附表12)

(三)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9 -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西畴县民政局2019年决算报表.XLS20200911031331264.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02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