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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14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22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西畴县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初步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18〕2号)精神,中共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西畴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是督促全县各级党的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管理权限进行问责或者提出问责建议。

三是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四是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是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六是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控告、检举;受理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机关给予处置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等。

七是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

八是领导下级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对其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审查、审理及案件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审查把关,纠正错误决定。

九是综合研判全县党的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总体情况,研究党风党纪、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监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制定全县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是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十一是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十二是领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抓好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提名、考察,对派出(驻)机构和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监察员进行考核;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是承办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县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宜。

西纪发【2018】22号文件关于明确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责的通知,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中共西畴县纪委 西畴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县纪委、县监委授权,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由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对县纪委监委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含县直机关纪工委,下同)与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和股所级干部的监督,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一)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二)履行纪律审查职责;(三)履行党内问责建议职责;(四)履行监察监督职责;(五)履行监察调查职责;(六)履行监察处置职责;(七)县直机关纪工委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党纪政务案件的审理;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处理决定的申诉;(八)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九)完成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另外,根据西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共西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西机编委[2016]18号),中共西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中共西畴县委正科级工作部门,机构设在县纪委,核定行政编制4名,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名。该机构的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做好与州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二是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三是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四是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五是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六是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七是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西畴县纪委监委在州纪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全会及纪委全会精神,用好毛主席对西畴县东升合作社光辉批示和新时代“西畴精神”两大资源,以“面对问题不绕道,办法总比困难多;等不是办法,干才有希望”的破困精神,以坚毅的行动、创新的办法,擦亮新时代“西畴精神”的纪检监察成色。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弘扬“阵地”精神,在两个维护上“坚守阵地、永不退缩”

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根本原则、目标取向、具体行动,落实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追责问责等工作中,坚决守住政治纪律这个阵地。

(1).协助县委抓好派单履责,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019年以来,开列县四套班子集体责任清单72项,乡(镇)、部门班子集体责任清单50项,开列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219项,建立各级干部履责档案400余份,派单总人数400余人,第一至三季度共派单1862条,派单任务已全部完成,开展抽查9次、季度检查2次,系统检查1次,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1个,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诫勉谈话1人,约谈提醒7人。

(2).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

一是抓巡视整改,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积极组织县级相关责任部门做好省委第十巡视组专项巡视西畴反馈问题整改。对1-6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重新进行验收,问责整改不力党组织3个,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得到持续强化。二是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在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上统筹发力。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常规巡察,累计派出3个巡察组对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团县委和莲花塘乡4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累计发现各类问题120个,发现和移交问题线索8条。聚焦“六个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7个,移交问题线索3条,立案查处1人。三是围绕“1234”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试点工作。明确“强组织、赢民心、促发展”三大巡察目标,紧盯村级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巡察“利剑”直指“关键少数”,通过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小问题”,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2019共对3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累计发现问题928个,立行立改问题279个,发现问题线索19条,已移交6条。

(3).加强重点项目监督,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对县国土局、县农科局贯彻落实省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清理、整改、履行主体责任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2个。二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组建3个专项检查组,深入9个乡(镇)18个村委会,就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问题3个,其他问题25个,发现问题线索1条。三是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组织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10余家单位召开“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听取了7个主责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积极提出有效措施,确保做好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四是开展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共组建8个检查组对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县生态环境局等20家部门从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定”落实到位情况,改革中遵守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3个,为各项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提供了纪律保障。

(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尽锐出战,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建立健全了县纪委监委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政法等机关或相关部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排除办案干扰和阻力,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共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9条。强化监督检查。在派驻机构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组建3个专项检查组,重点对工作安排部署、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走访抽查,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76个。年内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政治纪律提醒函》5份,提醒谈话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件12人。对履职不到位和不正确履职、涉嫌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职务违法等其他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问责党组织1个、问责干部5人、对15人进行提醒谈话、对3人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2.发扬“斗争精神”,在监督执纪上“敢打硬仗、善作善勇”

牢固树立党员犯错误,组织有责任的管党治党理念,坚持抓早抓小,严格执纪,真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对破纪违法者亮剑,坚决做到让监督长牙、让纪律带电。

(1).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认真落实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全年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90件,批评教育73人,问责1个党组织8人,给予党纪处分11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曝光9批次18起20人。二是推行“双挂三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成立9个联动工作组开展“双挂三联”工作,督促指导村委会(社区)纪检监督组织开展党务和村务监督、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指导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干部每季度到村委会(社区)带队开展监督检查一次,乡(镇)纪检干部每月到村委会(社区)带队开展监督检查一次,通过“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着力破解乡(镇)、村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难题,推动形成县乡(镇)村三级纪检监察“动车组”。全年共走访村委会73个村小组270个,走访党员群众1047人(次),街天接访23次,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224个,移交问题线索3条。三是实行联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乡(镇)纪委、派驻(出)机构每月向联动的纪检监察室上报排查的问题线索,并进行季度通报。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联动的乡(镇)纪委、派驻(出)机构问题线索处置的调查指导,每季度组织研判问题线索排查、处置1次,分析案件情况,总结办案经验,对已结案的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剖析,提高震慑力。

(2).正风肃纪驰而不息,巩固提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一是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围绕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围绕公款吃请、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等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和明察暗访。共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抽查10次,重要节点监督检查3次,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2个,违反工作纪律问责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立案8件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二是开展违规发放国家公职人员加班费和值班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通过开展自检自查、清理整改、专项检查等步骤开展整治工作。全县共有95个单位开展自查清理,已清退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等各类津补贴200余万元。三是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组建2个监督检查组,以明察暗访、查阅相关账册等方式对60个部门、9个乡(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体整治情况开展再检查。组织和督促65个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以各种名义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221项,查找突出问题清单4条,制定整改措施4条。四是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监督检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严查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严格执行办席申报制度。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约谈2671人(次),主动清退、上缴资金人数2人,清退、上缴资金金额1300元。

(3).深入开展“三项制度”,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州纪委“两项制度”,压实乡村两级监督责任。县、乡(镇)纪委共监督开展村务公开报备事项2537项,开展检查139次,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85个,提醒谈话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建立台账资金类别42项439笔,涉及金额29888万元,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32个,提醒谈话5人。二是持续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随机抽查,带动提高县、乡(镇)、村干部作风建设水平。共开展随机抽查5次,抽查村“两委”、扶贫工作队45次,贫困户90户。三是建立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巡访制度。按照乡(镇)纪委每月巡访不少于20户农户,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天开展巡访工作,每星期不少于5户农户,乡(镇)、村巡访户不重复的要求。组建巡访组87个,开展巡访2259次,巡访人数11990人,收到意见建议81条,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67个,约谈、提醒谈话21人,移交问题线索6条。

3.发扬“亮剑”精神,在反腐败工作上“敢于亮剑、寸步不让”

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纪律审查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采取多种措施,让执纪审查与监察调查形成强烈震慑,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是开展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大起底及实证性试点工作。对自2017年10月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了深入细致排查,重点对在党的十九大以前已经办结,但举报人仍然重复反映的检举举报进行排查。因个人利益诉求等“贴牌”反映党员、监察对象问题的重复举报,共排查起底信访举报突出问题10件,涉及扶贫领域和涉黑涉恶腐败1件。开展“反馈通报”“群众参与”两项实证性试点工作。重点针对调查处理后仍有反复举报、不认可不满意调查处理结果、无主观恶意不实举报的三类突出问题,探索运用在系统、单位进行信访举报办理公告、信访听证、“融媒体+信访信息员”进行无特定对象通报,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举报核查等机制对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大起底排查的10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开展了实证性试点工作。二是坚持挺纪在前,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针对监督检查、专项纪律检查、明察暗访等发现的问题,开好“治病处方”,早防早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严防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5人次,第二种形态30人次,第三种形态5人次,第四种形态3人次。三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威慑力。共立案39件3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4人,一般干部6人,其他人员18人。违反廉洁纪律10人,违反生活纪律2人,违反工作纪律22人,违反群众纪律5人,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21人。

4.发扬“破困”精神,在改革创新上“精准破困、摸清症结”

(1).破纪检监察“兵力不足、能力不强”之困。

一是探索完善纪委监委合署工作机制,纪检监察职能依纪依法高效履行。稳步推进县纪委派驻(出)机构改革,制定印发《中共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西畴县监察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对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具体设置和监督范围进行调整,实现对64家县直部门派驻全覆盖。完成县监委派出乡(镇)监察室机构设置,赋予乡(镇)监察室相应监察职责,实现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并及时任命乡(镇)监察室主任、副主任、联络员。推行“双挂三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实行纪检监察室与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联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着力破解乡(镇)、村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难题,促进干部队伍在工作中互学、互补、互帮,着力打造审查调查联动组力量。三是忠诚干净担当履责,干部队伍建设更加有力。抓实学习培训提升素质。成功举办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和村(社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并认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观看中纪委下发的纪检监察干部17门培训系列课程光盘,实现全员培训。组织全员参加州纪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培训班学习,深化“每周一讲”活动,注重学思践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锤炼政治品格、提高业务技能。2019年组织集中学习46次,上党课13次,选送到上级纪委培训32人次,县乡村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率达100%。严把干部入口关。不断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对接,多渠道了解脱贫攻坚一线人才信息,对选调干部进行认真考察,严把干部入口关。通过主动深入乡(镇)、部门考察,公开考察商调等方式选拔纪检监察干部5人,有4人正在商调,组织提拔任用3人,交流3人。强化刀刃向内严管厚爱,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作风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多渠道、多形式听取意见找问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照12条“负面行为”清单和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共查找问题234条,制定整改措施248条。严格落实上班签到、外出报备和请销假制度。深入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018年6月以后进入纪检监察机关或职务发生变动的干部进行廉政风险点查找,并提出有效防控措施,共查找廉政风险点454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486条。坚持重大节假日前层层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带头过“廉节”,共开展节前廉政谈话360余人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全年进行明察暗访10次,对9个乡(镇)纪委、8个派驻(出)机构开展检查,由分管领导、相关室(部、组)负责人对14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坚持政治建设,践行纪检监察的“初心使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四个贯穿始终”,以理论滋养初心、以理论引领使命,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筑牢信仰之基、不足精神之钙。共63名党员参加主题教育学习和研讨,围绕4个课题进行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检视问题31个,班子成员检视问题88个,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52条,7名班子成员讲党课,查摆问题立行立改9条,已整改14条。

(2).破解党风廉政教育“形式单一、方法僵化”之困。

一是建成“一歌、一馆、一廊”教育基地,推动形成“春风化雨式”教育新形态。切实发挥西畴清廉馆平台作用,增加参观网上清廉馆、学习《监察法》等内容,着力构筑纪检监察和反腐败大宣传、大教育“台子”。2019年共组织3200人次到西畴县清廉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于2019年6月建成清风书画廊。将领导论述、廉洁古诗词、清廉人物小故事、廉言警句、家风家训、书法绘画及摄影等艺术作品,制作成展板在清风书画廊永久性展出,供党员干部参观欣赏。共建有24个展板,收集西畴书画家廉政书画摄影作品100余份,突出艺术性、教育性和警示性,艺术作品寓意深刻,发人深思,给人启迪,让广大党员干部在艺术鉴赏中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地受到廉政教育熏陶。二是编辑廉文常提醒。常态化开展节前廉政提醒、上廉政党课、发送廉政短信等教育活动,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共编发《廉文荐读》《警示教育》各11期,发送廉政短信18000余条(次)。三是根据《西畴县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规定》,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共组织16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四是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全年共编写报送监督检查、追责问责、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干部队伍建设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共300篇,被省纪委及其他省级媒体采编68条,被州纪委及其他媒体采编166条。

同时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和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的重大工作安排,推动中央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落地生根。2019年被评为州、县扶贫先进单位以及县民族示范创建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共西畴县纪委西畴县监委、西畴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中共西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西畴县委巡察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分别是巡察组15人,巡察办4人,派驻纪检监察组19人,委机关49人。(以上数据不包含公检法及县直机关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9人的编制)。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88.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8.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5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度收入预算执行情况1037.78万元对比增长绝对值为250.39万元,增幅为24.13%;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转隶人员及新增调入人员达到16人之多,上年度实有51人本年度实有67人,因此收入执行情况呈现略有增长。

具体收入占比分布为:  行政运行占总收入的76%;一般行政管理占总收入的8%;大案要案查处占总收入的1%;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 ;住房公积金占总收入的5%;行政医疗占总收入的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1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2.89万元,占总支出的94.6%;项目支出61.21万元,占总支出的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支出1,102.8万元对比增长绝对值为31.31万元,增幅为2.8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转隶人员及新增调入人员多达16,上年实有51人本年实有67人。

具体支出占比分布情况为:财政拨款支出占总支出的99.64%

;其他支出占总支出的0.36%。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95%;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2.89万元。与上年1083.88万元对比下降10.99万元,降幅为-1.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具体情况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67%。

日常公用经费中各明细项的占比分别是:办公费占此项支出的2%;差旅费占此项支出的16%;公务接待占此项支出的2%,公务用车占此项支出的2%,其他交通费占此项目支出的44%,水电费占此项支出的1%,维修费占此项支出的7%,会议费占此项支出的2%,培训费议费占此项支出的2%,劳务费占此项支出的2%,工会经费占此项支出的8%,委托业务费占此项支出的2%,其他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占此项支出的2%。(其他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春节慰问退休干部、村委会干部、驻村干部、贫困户和“七一”建党节慰问退休困难党员及养老院老人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21万元。上年没有此项项目支出,原因是2017年度项目实施结束后2018年度处于改革变形期没有实施具体项目。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西财文〔2018〕124号资金支付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及谈话室建设支出11.49万元,支付办公办案设备购置款支出9.72万元,共计21.21万元(其中124号指标文件20万元其余资金为本单位财政资金弥补专用支出);西财文〔2019〕85号资金支付反腐专项支出30万元;西财文〔2019〕42号资金支付信访接待室改造、谈话室建设项目支出10万元。

各项目支出的占比分布情况为:西财文〔2018〕124号资金支付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及谈话室建设占项目支出的19%,西财文〔2018〕124号资金支付办公办案设备购置支出占项目支出的16%。西财文〔2018〕124号指标文件专项支出占项目支出的35%。西财文〔2019〕42号资金支付信访接待室改造、谈话室建设支出占项目支出的16%。西财文〔2019〕85号资金支付反腐专项支出占项目支出的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4%。与上年数1083.07万元对比,增支46.91万元增幅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转隶人员及新增调入人员多达16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5%。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正常机构运转;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死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7万元,支出决算为15.42万元,完成预算的62.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完成预算的75.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的27.4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因为财政资金兑付困难导致年末尚有部分支出无法兑付,在收付实现制下无法记入支出;二个是2019年下半年原检察院转隶过来的公务用车森林人云H9J630报废,经相关程序报批后已经下账,车辆保有量从6辆下降为5辆,随着公车报废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均有所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5.42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23.4万元,下降7.98万元,降幅为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同,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1.56万元减少了7.98万元,降幅为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4万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与2018年度决算支出数1.84万元相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等公务接待制度。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因为财政资金兑付困难导致年末尚有部分支出无法兑付,在收付实现制下无法记入支出;二个是2019年下半年原检察院转隶过来的公务用车报废,经相程序报批后已经下账,车辆保有量从6辆下降为5辆,随着公车报废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均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8万元,占88.07%;公务接待费支出1.84万元,占11.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本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5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公务及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公务及办案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04万元,与上年支出200.10万元对比下降了79.0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有两个,一个是因为财政资金兑付困难导致年末尚有部分支出无法兑付(包括职工差旅费、车辆燃油维修费、网络使用费等),在收付实现制下无法记入支出;二个是2019年下半年原检察院转隶过来的公务用车报废,经相程序报批后已经下账,车辆保有量从6辆下降为5辆,随着公车报废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均有所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行使职能所需支出,保障机关办公、办案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376.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7.97万元,固定资产177.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419.1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4.28万元(主要是财政应返还额度),固定资产减少195.67万元(主要是2018年为固定资产原值,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计提了折旧即为固定资产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在建工程与上年相比无变动,无形资产减少0.73万元(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公务执法执勤用车森林人云H9J630),账面原值23.3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4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9-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11)

(三)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年末车辆保有量为5辆,车辆编制为6辆。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本单位预计在2020年度将要新增购置一车公务用车以满足纪检监察工作及县委巡察工作的需求;

(二)2019年度本单位的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为194.3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结转资金,无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其中125.24万元为“行政运行”科目下的公用经费结转资金,69.14万元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下的人员经费结转资金。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与财政应返还额度一致。

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及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2019年度本单位的结转和结余资金由于财政库款兑付困难的实际,导致有部分在2019年度发生的支出没能在2019年末兑付成功,在收付实现制下无法计入支出,因此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消化对策为在2020年度中积极争取实施兑付。

    (三)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国有资本经营性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附表(西畴县纪委).xlsx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