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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民族宗教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14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3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报、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

9.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特殊问题的对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教育、体育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及承办相应事务。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积极培养爱国爱教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审核上报新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固定处所、宗教教育和宗教学校。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惕厉奋发,树立民宗部门廉洁新形象。一是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订了《西畴县民族宗教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务。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督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完善一人一档,加强对派单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季度听取1次派单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并报告县纪委监委,今年以来,共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派单4次,开展“派单”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4次;组织全体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按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治。三是加强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重要党内法规学习汇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等党内法规,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廉洁从政的纪律要求。四是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今年以来,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开展廉政谈话5次,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谈话5次,提前打好拒腐防变“预防针”。五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加强对公用预算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上级有关“三公”方面的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规定配备公务用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减少机关水、电、油、纸等能源资源消耗,千方百计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制度,无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未私设小金库发放津补贴;单位干部职工在举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无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大操大办等情况。六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牢固树立团结意识、协作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决策,做到集体讨论、会议决定。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肩负起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责任,对分管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班子成员之间能够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全局性规章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19次。七是转变执纪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对违纪行为敢于“亮剑”,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执纪监督检查9次,其中,针对重大节假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查3次,开展日常纪律作风监督检查6次。

2.共建共享,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街道(社区)、进校园、进村寨、进节日节庆活动为重点,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用民族语言讲解等方式,深入开展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六进”宣传教育,深受各族群众好评,收到良好实效。今年以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法律100余条次,结合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深入村寨宣传民族宗教政策17场次,发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知识宣传资料17000余份,受教育群众30000余人;积极动员全县上下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学习宣传及氛围营造,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召开专题学习会议695场次,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144条,制作宣传展板729块、宣传片46部,印制宣传折页2万余份及宣传画册,刻录《西畴县民族团结工作纪实》《西畴县脱贫攻坚工作纪实》等宣传片800碟,举办了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文艺展演、职工运动会等活动。二是扎实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调查工作。成立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四个一”方式开展调查,形成了《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工作纪实》《弘扬西畴精神推动民族团结》等调研报告、表册数据上报州民宗委;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壮学会、瑶学会和苗学、彝学、蒙古学小组组织开展民族文化研究、举办民族民俗民间节日节庆活动等,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取得新成效。三是以“弘扬西畴精神,共同团结进步”为主题,积极扶持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围绕壮族“女子太阳节”、“三月三”,苗族“花山节”,瑶族“地王节”以及春节等节庆,组织开展各少数民族节日为主题的民族文化活动,积极传承、弘扬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认真组织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项目,投入资金50万元,实施鸡街乡彝族葫芦笙舞、兴街镇者保文化传习馆和老黑箐苗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传承。四是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一方面是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西畴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和责任,同时将创建情况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并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12人到县创建办开展工作,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全力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另一方面是牢固树立“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坚持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统领,聚力打响“西畴精神”这张名片,强化创建举措、丰富创建内容、完善创建机制、压实创建责任,探索了“六强育六心”创建模式,推动“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五个认同”的理念融入血脉,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十进十创”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截至目前,共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21个、示范企业4个、示范社区3个、示范乡(镇)4个、示范村(社区)27个、示范村组35个、示范宗教场所1个、示范军营6个、示范景区3个、示范医院2个、示范学校19个。2019年9月中共西畴县委被国务院命名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3.强化措施,推动宗教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州委对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审视和谋划宗教工作,进一步压实党管宗教工作的主体责任,健全宗教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整治违规违法宗教活动。持续对全县39个民间信仰活动点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宗教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宗教管理服务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将民族团结、统战、民族宗教业务知识培训和少数民族干部专题培训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选派民族宗教工作从业人员参加上级民族宗教类班次调训的同时,也加强对本县科级领导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村(社区)书记、主任等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宗教工作干部队伍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民族宗教领导意识形态研判工作,坚持每季度对民族宗教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研判工作制度,并形成报告报州民宗委,每月开展一次维护稳定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县维稳办;加大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力度,将各乡(镇)各部门宗教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经常性督查和领导干部考核、调整、提拔的重要依据。四是持续开展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深入开展寺庙饮食、消防、社会治安等安全大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及时整改;继续开展抵御、打击境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非法宗教的渗透破坏活动;近年来,未发生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未发现有外国基督教渗透的情况。五是完善宗教数据库建设,继续开展小寺小庙、信教群众、宗教活动情况摸底调查,完善宗教数据库建设,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六是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统筹整合资源力量开展工作,目前,两部门共有干部职工20人(含宗教事务服务中心6人),9个乡(镇)均明确了1名班子成员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配备了乡(镇)级民族宗教工作专(兼)职干部11人,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72人。

4.主动作为,促进项目建设达到新要求。一是抓好2016至2018年项目建设“回头看”和2018年验收工作。截至目前,19个项目全部按规划方案实施完毕,并通过了乡级初验和县级验收。二是抓好2019年项目建设。2019年获批项目5个,专项资金500万元,项目资金进入财政扶贫资金整合平台,规划建设莲花塘乡老胖箐村、西洒镇布摆村、法斗南昌上、下组、鸡街大寨丫口村,已全部开工建设,年内可按时完成工程项目建设。

5.查缺补漏,确保精准扶贫实现新提升。一是认真做好入户走访调查和贫困户档案资料完善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入户走访、填写访谈问卷、帮扶记录卡、明白卡等资料;派出2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入贫困村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二是挤出2万元经费解决挂钩村委工作经费不足困难。三是认真开展走访慰问等志愿帮扶活动。今以来,累计投入资金2万元用于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给建档立卡贫困户送去大米、食用油和床、橱柜、衣柜、电视等生活用品,有力地促进了贫困群众脱贫退出。四是全面完成脱贫销号工作。对照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6项指标”要求,我局帮扶的21户贫困户不同程度存在“户收入不达标”、“无安全住房”和“饮水困难”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专题研究,按照帮扶关系派单到个人,限时整改,目前,所有问题均完成整改销号。

6.真抓实干,保证重点工作适应新常态。一是认真梳理2019年州对县目标责任考核事项,专题召开会议安排布置,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扎实抓好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民族文化抢救保护、维护团结稳定、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等6项2019年州对县目标责任考核涉及我局工作事项。二是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及领导批示要求,严格落实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县委常委会班子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西畴县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贯彻落实陈豪同志在广南县调研指示和文山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2019年“十件大事”以及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等全县性重要会议、重大安排部署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三是扎实抓好议案提案办理工作。2019年,我局收到县人民政府转办议案、提案共5件,其中,县人大建议案4件,县政协提案1件。为抓好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我局认真制定办复计划,根据涉及的问题深入实际,广泛开展调研,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形成书面意见,确保议案提案件件有落实。对部分办理难度较大的议案提案,局班子成员亲自出面协调,确保议案提案全面办理答复。今年涉及我局的5件议案、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答复满意率为100%。四是建立健全河湖长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西畴县民族宗教局河湖长工作制度》并切实抓好贯彻执行,今年以来,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到蚌谷加保水库开展清湖、护湖行动2次。五是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县人大、政协开展调察视察及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工作评议。先后接受了县政协、县人大对西畴县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进行视察和调查,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2017年以来的工作开展评议,我局均形成专题工作报告进行汇报,调查、视察、评议结果良好。

7.精心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做到出成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启动以来,民宗局高度重视,紧扣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和“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这一总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局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用学习来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争取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认真查找问题,做到边学边查边改,达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预期目的。全局8名党员干部全部参加了主题教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民族宗教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04.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9年收入304.94万元,比上年减少149.09万元,下降32.84%,原因是减少建州60周年大庆活动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1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6万元,占总支出的58.51%;项目支出89.26万元,占总支出的41.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支出215.12万元,比上年减少259.22万元,下降54.65%,原因主要是县级财政困难,没有库款支付年初预算的经费及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民族宗教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86万元。比上年减少322.01万元,下降71.9%,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年初预算专项资金列入基本支出核算,如建州60周年大庆活动费。二是部分年初预算的经费未能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民族宗教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26万元。比上年增加62.79,上升237.21%,主要增加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经费和民族机动金、西畴县城观音寺修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减少250.37万元,下降53.78%,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建州60周年活动经费,二是部分年初预算的经费未能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民族团结创建、民族机动金和开展正常工作公务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类)支出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7.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8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86.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按照有关规定降低接待标准及减压支出,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比预算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3万元,增长103.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万元,增长103.1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西畴县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邀请文山映象传媒有限公司帮助拍摄西畴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画册、宣传折页等,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0.66万元。国内接待批次31批次,接待人数325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西畴县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邀请文山映象传媒有限公司帮助拍摄西畴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画册、宣传折页等接待和民宗局开展正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4万元,比上年增加326.65万元,上升97.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把女子太阳节经费和建州60周年大庆活动费列入基本支出核算,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2019年把年初预算专项资金列入项目支出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民宗局开展正常公务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畴县民族宗教局部门资产总额233.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0.54万元,固定资产2.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5.0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0.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9-10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11表)

(三)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详见附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9年年初补提以前年度折旧9.8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整体支出绩效报告.doc


监督索引号532623001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