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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预算

发布时间:2020-03-26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02314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起草制定民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生活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工作;负责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负责在本县难民的临时安置管理工作。

(3).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4).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1984年前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社区、村干部待遇有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承担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6).拟订本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7).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9).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因战伤残人员管理工作。

(10).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按规定牵头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能转变。西畴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西畴县民政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对外事务、机要、档案、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政务运转、安全保密、综治、信访和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扶贫挂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执法和普法教育;牵头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务工作;协助做好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和考核奖惩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承办有关新闻宣传、发布及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局机关“12345”专线电话的接听及政务信息查询和答复;负责网络注册、宣传等相关工作;按规定牵头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财务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组织协调民政经费投入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检查监督民政事业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监管和基建监管工作,指导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基建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

2.基政区划和社会组织股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指导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1984年前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社区、村干部待遇有关工作。

拟订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依法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纂和地名档案管理;负责地名数据库的建立工作;协同测绘部门负责县内政区图和地名图的编制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移动或增设界桩备案,组织、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及备案;承担西畴县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西畴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管理全县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初审工作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县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3.社会救助股

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相关规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能力的老年人)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乡临时救助资金分配、监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人员的认定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制度的落实;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负责难民安置工作;处理难民的来信来访和寻找亲人的日常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拟定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社会救助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股

负责收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办理相关当事人的收养登记;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当事人的解除收养登记;保管收养登记档案;负责婚姻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办理相关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补发婚姻登记证;依法为相关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依法撤销受胁迫的婚姻登记;负责保管婚姻登记档案;承担全县收养登记、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和其他社会事务工作。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年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彩票公益金管理、监督、使用有关工作;组织拟定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引导公民实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习;开展对殡葬环境的专项治理;牵头做好遗体延期火化工作;负责殡葬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受理殡葬纠纷和殡葬信访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代理殡葬民事诉讼;承担公墓、骨灰堂(林)的管理责任;对殡葬设施建立进行审核、报批、年检和监管,指导殡葬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殡葬事务;负责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受理、审批、发放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继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基础设施;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保持稳步推进、继续深入打击殡葬违法行为,巩固殡葬改革成果;统筹兼顾,抓好扫黑除恶、日常性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等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下属殡仪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8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86.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34.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行机构改革,优抚、救灾、医疗救助职能划转到相应单位;人员工资及住房保障支出调整减少,因此预算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86.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86.4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86.46万元(本级财力2686.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34.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行机构改革,优抚、救灾、医疗救助职能划转到相应单位;人员工资及住房保障支出调整减少,因此预算收入减少。

4、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86.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8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6.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34.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行机构改革,优抚、救灾、医疗救助职能划转到相应单位;人员工资及住房保障支出调整减少,因此预算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9.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的运行经费、离退休的退休费及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民政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民生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49.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7.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686.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85.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2.1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3.4万元。

2. 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次预算批复无批复该项资金。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0.8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8万元,减幅为2.75%,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无变化;2.公务接待费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28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2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  2020年预算编报没有接到有关因公出国(境)的任务,以0万元申报,与2019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减变化原因, 预算编报没有接到有关因公出国(境)的任务,没有增减变化。

2.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6.5万元,与2019年对比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厉行节约,严控规范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3.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4.  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10.5万元,与2019年对比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公务用车的使用规定执行,控制车辆运行费用的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686.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234.86万元,减少4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9.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行机构改革,优抚、救灾、医疗救助职能划转到相应单位;人员工资及住房保障支出调整减少,因此预算支出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0.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5.69万元,包括:办公费6万元、手续费0.01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89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6.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2.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9.49万元,增加661%。主要原因:2019年预算说明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明细,是按照局机关公用经费总数来分配,未包含公务员的其他交通补贴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西畴县民政局.xlsx

西畴县民政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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