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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畴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7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西政发〔2021〕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现将《西畴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畴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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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县域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全县粮食供应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云南省粮食应急预案》《文山州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西畴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制定《西畴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一、等级划分

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云南省粮食应急预案》《文山州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规定,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县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地域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按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要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县人民政府对全县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确定县级粮食应急状态为县级(Ⅳ级),即:县级粮油市场供应不足(2个乡〔镇〕以上或县城所在地出现粮油供应不足或短缺导致断档、脱销,出现剧烈波动及大面积抢购时)时,应立即动员调动当地成品粮库存投放市场,必要时启动县级(Ⅳ级)粮食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安全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配送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据不同等级粮食应急处置要求,由各乡(镇)、各部门各负其责,负责本乡(镇)粮食安全应急处置。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映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安全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映,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4.依法规范,权责一致。坚持依法行政,参与应急处理的单位和人员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在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单位和人员应视情况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政府办有关副主任、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任副指挥长,县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农发行西畴支行、公安局、政府新闻办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西畴县粮食安全应急工作指挥部。

指挥部工作职责:掌握全县粮食市场形势,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实施应急措施的意见建议,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安全应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变化情况,根据需要向县人武部或驻地武警部队通报有关情况;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县政府新闻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农发行西畴支行有关人员组成。

办公室工作职责:根据全县粮食市场动态,向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根据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工作;综合有关情况,起草相关文件和简报;协助有关部门核定粮食安全应急相关费用开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组织工作;完善县级储备粮管理应用机制,及时提出粮食调度方案及动用县级储备粮建议;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2.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工信商务局按照职能职责,负责粮食市场应急供应,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组织协调应急粮食调供。

3.县政府新闻办会同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订粮油应急新闻发布方案,组织发布相关新闻,加强互联网新闻监测管理,正确引导舆论。

4.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安排和监督实施粮食安全应急所需经费。

5.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安排落实应急粮食交通运输。

6.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通畅,组织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公安部门,负责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严肃查处粮食加工、流通环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欺行霸市等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8.县司法局负责粮食安全应急涉及法律问题的审核把关。

9.农发行西畴县支行负责落实粮食安全所需贷款。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应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有关情况、信息,确保粮食供应及社会稳定。

四、预警监测

(一)市场监测

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并按照州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对疫情防控期间各医疗单位食堂、学生营养餐用粮需求及保供情况监测由县卫健局和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开展。

(二)应急报告

县发改局会同县工信商务局建立全县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人民政府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县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长并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同时将相关情况按规定报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辖区内发生较大面积抢购粮食的情况;

2.商场、超市和应急投放(供应)点粮食供应出现断档脱销的情况;

3.粮食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粮食价格的情况;

4.其他影响粮食市场正常运行或威胁粮食安全的情况。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程序

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在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同时,立即组织进行研究分析,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紧急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深入实地,掌握分析情况,做出评估判断,并指导稳定市场。确认出现粮食安全应急状态时,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迅速做出应急响应,并将相关情况按规定报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县级(Ⅳ级)应急响应

出现县级(Ⅳ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县级应急指挥部必须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上报有关情况(最迟不超过4个小时),请示启动本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应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同时将情况报州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须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反映有关情况。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启动本预案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基本情况及研判意见;二是应急措施,包含粮食调度(加工、调运)及投放(供应)计划、运输保障、安全保障、信息发布及其他配套措施等内容;三是是否动用县级储备粮油及动用方式(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价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等),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动用县级储备粮的资金安排、补贴来源,运输保障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四是其他。一次性动用县级储备粮10万公斤以下的,经县人民政府授权,由县应急指挥部下达动用命令;一次性动用县级储备粮10万公斤以上的,由县应急指挥部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动用。动用县级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需要时,由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申请动用州级储备粮。

县人民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后,县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1.县应急指挥部要随时掌握粮食应急状态发展情况,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应急行动部署。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通报情况。必要时,报经县新闻主管部门同意,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一发布相关新闻,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供求和消费,缓解社会紧张心理。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粮食市场情况和粮食安全应急工作需要,组织制定粮食调度方案(含加工、调运、投放、供应计划及动用县级储备粮计划),安排运输保障、安全保障,各成员单位按计划抓好落实。西畴县穗聚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县级储备粮动用计划的执行,具体落实粮食出库库点,及时拟定上报重点运输计划,商有关部门合理安排运输,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粮食调拨到位,并将落实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级储备粮食实行送货制或取货制,调运费用由调入方负担。

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履行法定手续,县应急指挥部依法统一紧急征用县内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有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如县城所在地或粮食供应短缺严重的地方等)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

4.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县应急指挥部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1)进入县级(Ⅳ级)应急状态后,24小时监测本乡(镇)粮食市场动态并实行一日一报,重大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粮食调配、加工和供应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3)迅速执行县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三)应急终止

粮食安全应急状态消除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实施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及时终止实施应急预案,恢复正常秩序。

六、应急措施

进入应急状态后,全县粮食应急加工,运输及供应配送,在县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由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一)确保应急粮源

强化监管,确保县级粮食储备数量充足、质量完好,随时能够调用。按照《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山州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文山州分行关于建立成品粮储备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发改联发〔2018〕765号)要求,落实成品粮储备。指导协调粮食加工、销售企业充实社会责任储备和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留足调控余地。确有必要时,依法对辖区内较大的粮食加工、批发、零售等单位掌握的粮源实施征用,用于应急。(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农发行西畴县支行、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启动应急加工

明确西畴县穗聚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西畴县新马街农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企业为粮油应急加工企业,指导协调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视应急需要有序启动应急加工。同时,对接云南八宝贡米业有限公司、云南云之香米业有限公司、马塘冯家粮油工业公司、云南林丰润农林产品开发公司等企业对我县给予应急加工支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新马街乡人民政府)

(三)启动应急供应

以国有粮食流通企业、粮食流通龙头企业和重点经营户为主,建立覆盖城乡的粮油应急供应网点,作为粮食安全应急投放(供应)点,并向社会公告,重点做好粮源调度和运行保障,确保各应急投放(供应)点正常营业,粮食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价格不违规上涨,方便城乡居民就地就近购粮。同时,支持应急投放(供应)点建立线上同城交易平台并开展配送服务,引导城乡居民进行线上同城采购,有效减少人群聚集。鼓励城乡采用由社区(小区)、村民小组向居民收集需求,联系应急投放(供应)点集中配送等方式采购和配送粮食。确有必要时实施限购措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应急储运

以各应急加工、应急投放(供应)点自备运输配送车辆和县级运输储备保障粮食应急储运。对应急粮食运输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确保通道畅通,必要时由交管部门组织保通。(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维护应急秩序

加强应急期间粮食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粮食加工、流通环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欺行霸市等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影响粮食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粮食仓储、加工和批发、零售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维护好粮食储运、投放(供应)环节的秩序和安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引导社会舆论

及时向社会发布粮食供求及价格信息以及各级政府保粮食安全措施,向社会公告应急投放(供应)网点,方便群众就地就近采购,及时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论监测,及时响应、主动发声辟谣。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责任单位: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后期处置

(一)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或调入等措施。补充县级储备粮及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商业库存,恢复应对粮食安全应急状态的能力。

(二)应急经费和清算

县财政局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对应急动用县级储备粮发生的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等开支进行审核,及时清算。对应急动用县级储备粮占用的贷款,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西畴县支行会同县发改局及时清算。

(三)评估与改进

应急结束后,县直有关部门及时对应急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