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全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超越法定职权、违规异地执法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将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直接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将考核考评结果与案件办理或者罚款收入挂钩、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直接收缴罚款,以及利用行政执法职权刁难企业、吃拿卡要、谋取利益、摊派费用等问题。
(三)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包括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未依法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收费项目不合法等问题;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不适格、未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罚款、未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随意罚款、一律顶格罚款、滥用执法权或自由裁量权以罚代管等问题;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主体实施行政检查、超越法定范围实施行政检查、未持法定证件实施行政检查、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超范围、超期限等违法查封问题。
(四)执法不作为问题。包括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五)执法粗暴问题。包括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反映方式
(一)电子邮箱举报。将问题线索发至电子邮箱wsxcxzfjd@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
(二)电话举报。0876—7626712,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来信举报。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西畴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邮政编码663599。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按照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受理部门将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举报人。
(三)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者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反映相关问题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特此公告。
西畴县司法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