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规定,西畴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5年4月15日下午2:30分在西畴会堂二楼第二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西畴县8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管理维护费政府定价座谈会,现将方案座谈会报告如下:
一、开会事项
对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的《西畴县8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管理维护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座谈会基本情况
参加座谈会人员来自8个乡镇和10个县级部门,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门领导、乡镇分管领导、村委会干部、普通群众等共37人。
座谈会由县发展和改革局陈文帅主持,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股长唐龙汇报西畴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股长唐龙汇报《西畴县8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运行成本调查报告》、《西畴县8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管理维护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陈文帅对《乡镇级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编制情况作说明;参会人从不同角度对《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建议,并提交了座谈会意见建议表。
三、座谈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参加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针对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的《西畴县8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管理维护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参加人普遍认为,合理制定公益性公墓管理维护费收费标准是推进殡改事业的发展,使公墓的管理更加规范。根据座谈会会议记录和参会人员提交的《座谈会意见建议表》,经认真梳理,现将主要意见建议归纳如下:
(一)认为价格和收费标准合理,符合西畴的实际,建议加强政策的衔接,加强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建议不测算水电费用。经过进一步核实,大部分公墓水电设施均未建设,加之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墓基本用不到水电,故决定不核算水电费。
(三)建议加强服务机构管理,强化管理人员职业培训,严格落实服务事项,健全问题反馈及处置机制,注重提升群众及社会满意度。
四、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参会人对《西畴县8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管理维护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采纳,并根据参加人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建议,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一)采纳的意见和建议
1.关于建议加强政策的衔接,加强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予以采纳,采纳情况:文件执行前,我们会加强宣传公示,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下一步县发展和改革局及民政局将加大对8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宣传力度。
2.关于建议不测算水电费用。予以采纳,采纳情况:经过进一步核实,大部分公墓水电设施均未建设,加之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墓基本用不到水电,故决定不核算水电费。
3.关于建议加强服务机构管理,强化管理人员职业培训,严格落实服务事项,健全问题反馈及处置机制,注重提升群众及社会满意度。予以采纳,采纳情况:明确基础服务内容,严格落实服务事项,包括每日墓地清扫、每月绿化修剪、每季度设施安全检查、每年墓碑描红维护等,逐项量化标准(如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 2 小时、绿化存活率不低于 95%)。设立意见箱,并依托村(居)委会、村民微信群等平台,定期收集群众对公墓管理的意见建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视察,重点检查服务质量、收费规范等情况,形成监督报告反馈至管理单位。
(二)不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
1.关于降低或取消公墓管理维护费用,并由20年一次性收取调整为5—10年收取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进一步加强公墓的后续管理和维护,提高服务,使每年老百姓扫墓安心省心,故一次性收取20年的维护管理费。
2.关于公墓管理人员工资偏高,与工作量不匹配,建议参照公益性岗位工资设置,或者从公益性岗位中抽调保洁员,节约管理人员费用的建议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公益性岗位工资由财政补贴和岗位补贴构成,标准通常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若强制套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同工同酬”原则,可能引发劳动纠纷;公墓管理单位非“公益性岗位开发主体”(通常为社区或特定非营利组织),无资格直接使用该类岗位。
3.关于鸡街乡因公墓建设时群众强烈反对,承诺后期不收费才得以推进,建议不将鸡街乡纳入收费范围,至于维护费用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建议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及地方殡葬改革政策,公益性公墓实行“政府主导、成本分担”机制,收费标准需经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核定并公示,属于规范性行政行为。个别乡镇在建设时“口头承诺不收费”,属于未依法履行定价程序的违规行为,不能作为突破统一政策的依据。另外,可持续性也是一个重点。如果不收费,维护费用靠其他方式,比如财政补贴或临时筹款,可能不可持续,导致公墓管理不善,影响服务质量,最终损害群众利益。长远来看,合理收费加上政府补贴才是可持续的模式。还要考虑公平性,其他乡镇的群众正常缴费,而这些乡镇不收费,可能引发其他地区的不满,甚至导致攀比,影响殡葬改革的整体推进。
(三)对其他方面意见建议的处理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协调民政局及各乡(镇)对公墓的管理工作,加强后续管理和维护;减少安葬支出,加强政策的宣传解释,让老百姓安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