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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举报兴街交警队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3-07-26
信件索引号 202300057
信件内容
我举报兴街交警队,2023年7月26日,我有一台助力摩托车停在小区楼下,被西畴兴街交警支队的协警闯入小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摩托车推走,请问有这样执法的吗?第一我这个车是在小区楼下停着没骑上路。第二谁给他们的权利能到小区把住户的东西拿走,是土匪吗?这个可以当做小偷来打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西畴县政府 回复日期 2023-08-10
办理结果

市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西畴县书记长信箱留言的问题已转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为进一步强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及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降低事故风险,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2023726日,西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兴街中队对镇区主要道路及小区公共区域内停放的无牌车辆开展收缴工作,因您停放在小区公共区域的助力摩托车无牌照,故被收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九十五条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扣留,并对扣留车辆进行核查,一是对上路行驶的车辆来源手续合法,且无牌、假牌、套牌、逾期未检车辆,待处理完违法行为后方可放行。二是对手续合法的未落户新车,待办齐落户手续后方可放行。三是对手续不合法的车辆进行报废处理。交警大队兴街中队对收缴的车辆将严格按照以上3种方式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在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收缴的行为无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望您理解。对您的车辆处理情况您可向交警大队兴街中队咨询,联系电话:08767877154        

非常感谢您对公安机关工作的监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西畴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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