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西畴公安执法的瑕疵 | ||
来信人 | 詹** | 来信日期 | 2023-04-27 |
信件索引号 | 202300030 | ||
信件内容 |
我是来自上海的游客,也是中国政党政治中的民主党派中国致公党成员之一,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是我们的义务。 四月二十六日晚住金玉路东安街84号,西畴雅斯莱特酒店(人民医院店),遇到派出所民警查房,遇到一些公安执法上困扰,与法制社会精神背离,想向政府反映。 我被要求出示身份证件的时候,我要求查看公安相关证件,这是我们遇到公安执法时候的公民权利,否则被查验人有权拒绝查验。 但是被通知上楼的所长,上来后拒绝出示证件。并虚拟了一个法律条文,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有规定,穿制服的警察可以不出示证件。我是法律专业毕业,我觉得为边境安宁,警民互相配合是应该的,但是警察执法也应该规范,在当事人要求警察出示证件时候,有义务也必须出示执法证件,更不应该拿法律条文信口开河。 这个执法过程是有明显瑕疵,不能反映西畴的行政管理水准,与党建工作全国先进的“西畴精神”相违背的。 |
||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西畴县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3-05-10 |
办理结果 |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