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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举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西畴县蚌谷市场监督所张玉菊以及刘军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2-02-18
信件索引号 202200013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西畴县蚌谷市场监督所刘军  ,该单位人员刘军 ,身份证后四0016..刘军手机号码:18987609661。利用其单位相关证明在公司办理贷款,其贷款逾期后,联系其本人拒不处理欠款,并且多次写信后该单位领导张玉菊张所长从始至终都是包庇刘军此人,之前联系张所长,张所长称公务人员违规借贷她不负责。并且刘军本人冒充自己是律师要求我司不在信访投诉。在2022年2月17日晚上10点后连续拨打我司15个电话骚扰。多次联系单位,单位不管。其用开具证明信用贷款,其单位负有管理责任,单位督促不到位知法犯法,蔑视法律。 2此人关系强大,该单位领导张玉菊纵容刘军逃废债,抹黑政府部门形象。3.该单位领导张玉菊对手下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党风建设不到位,涉嫌渎职失职。 4.来信请转相关部门领导调查情况,督促相关领导加强员工教育,要求手下职员遵纪守法,讲信用,不要败坏政府部门形象。 5.若不能得到处理,将进一步在地方领导留言板块和上一级领导留言,县委领导,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县政府领导,县政协领导向各部门举报反映,要求严肃处理此事。 6该单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所目前行为涉嫌对其刘军进行包庇希望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调查处理。现在已经严重损害了我们投资人的利益。希望领导能好好看一下我们的这封信。严查让其处理违约欠款,7.如果单位领导继续不作为,将反映到底。8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借贷活动,一律以违纪违法论处,原则上先免职后处理。根据违纪性质、情节,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获取收益,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的,以涉嫌受贿论处;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为何领导张玉菊知晓此事后从来都是不管,还说的违规借贷不管。国家对公职人员进行约债,凡是在外欠债人员,及时化简,单位有监督义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把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执法,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履职不力、问题易发多发的地方和部门,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对违规借贷获取的收益,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的底线,决心从政就要耐得住清贫。如果单位继续不受理或者刘军一再来冒充律师态度不端正,我司将反映到各个上级部门要求严肃处理。现并要求领导督促他处理好剩余欠款和给予相应处罚,还我们一个公道!严查此事,包括市场监督管理所张玉菊和刘军,请严查。张所长电话:18987609690,请领导回复我电话13375590223.。并且道歉。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西畴县政府 回复日期 2022-03-07
办理结果

李静同志

!通过“书记县长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据刘军本人回忆,所借贷款按照贷款规定已全部结清,贵公司后期催款既未明确欠款性质属于手续费还是什么其他费用,也未提供相关有力借款合同,只是打电话催款,故刘军未予支付,且刘军本人对贵公司的贷款性质表示怀疑,并声明如需其再付您所说的“欠款”,请提交齐全证明材料,而不是肆意污蔑造谣,抹黑别人形象和单位名声。

至于其余反映问题回复如下:1.本单位开具的工资证明属于事前行为,且刘军确属我单位职工,开具工资证明是正常正规业务范畴,无可辩驳2.贵公司与刘军同志的借贷还款纠纷属于个人民间借贷问题,我局领导已多次对刘军同志进行了法律教育、约谈劝导,多次告知贵公司反映问题,尽到了本单位义务不存在包庇、渎职失职行为。贵公司在未提供有力证据的前提下多次肆意抹黑我单位名声,侵犯单位领导个人名誉,我局将保留向司法机关申诉追究贵公司刑事责任的权利。3.刘军同志本人已经表态如贵公司能提供借款合同明确所欠款项性质,他本人确认之后将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偿还,故请双方自行互相沟通协商如双方达不成还款统一意见,我局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4.刘军同志属不属于失信失德人员,自有相关部门认定联合惩戒。5.据刘军本人反映“2022217日晚上拨打电话骚扰贵公司”事项不属实。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