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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购房补贴
来信人 邓** 来信日期 2021-12-29
信件索引号 202100062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我想问一下我县19年发布的在县城,兴街买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现都过去快两年时间了,补贴什么时候能发放!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西畴县政府 回复日期 2021-12-30
办理结果

市民同志

您好您通过书记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转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西畴县人民政府于201937日印发《西畴县支持鼓励住房消费奖补暂行办法》(西政发〔20195号)文件内奖补要求为:2016年以来棚户区改造规划范围内的被征收户,自20161018日起至20201231日止,凡在县城和兴街镇购买奖补范围内商品房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奖补:(1)非自建房被征收户。按照新购买1套商品房面积150/平方米计算给予奖补,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2)自建房被征收户。新购商品房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按照新购买商品房实际测量面积150/平方米计算给予奖补,每套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新购买2套以上商品房的,每户合计补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3)购买底商住宅、联排住宅、小区别墅等房源的,按照实际测量面积150/平方米计算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4万元(每户限购1套)。以上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被征收户在此期间(20161018日起至发文之日止)新购买的商品房已经享受过国家(含省、州、县相关购房奖补政策)购房补贴的,按本次购房奖补标准实行差价弥补。邓华忠户于20203月购买中心嘉园房屋,建筑面积137.85平方米,符合补助购房奖补资金10000元。

根据《西畴县支持鼓励住房消费奖补暂行办法》(西政发〔20195号)要求,住建、棚改、不动产、税务等部门已完成4次联合审核(你户也在审核上报名单内),县住建局西住建请〔202157号请示将审核后的奖补对象名单上报县人民政府且已审定同意资金到位后根据程序进行公示发放。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