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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 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
来信人 汪** 来信日期 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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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请求信大家好,简而言之。有请求也有检举。该事件是土地纠纷,由于一方界限不清楚甚至是写错,以至于养殖户无理霸占我户承包土地。由之前的一审判决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被二审法院撤销其一审判决,并再次要求土地管理部门农经站各部门重新确认权属其土地界限。在我户征得各政府部门以及养殖户方同意情况下我户自行挖掘出土地界限。由农经站及各政府部门以及分配土地时的老干部还有接壤我户承包土地的四至界限户邻。明确指认我户地块属事实。而导致界限不清是由以前土地权属搞确认时的失误。今日由接壤我户四至户邻、西畴县人民政府部门以及权属部门明确我户地块并签字。由农经站的失误他们就应该及时有效的保护农户权益,而不是一次一次搞形式主义,一条土地界限,一块土地确认搞得如此复杂。难道与我户接壤四邻会是虚假吗?其次再一次由西畴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该审判长王敏与第一次界限不清作为判决依据合理吗?那请问由西畴县人民政府及农经站各部门作出的权属算什么?走过场吗?其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并且有一整块和一户是准确无误。难道要求我户也恢复我户地块吗?简直就是乱作为。并且我户有土地承包证。错误是由于农经站以前确认的失误。现在要求他们整改,难道有错吗?但凡有一点良心结果也不会这样。你一个审判长不严重的说执掌钱财,执人生死。难道不应该更加理性一些吗?对于该审判长的判决严重违反群众路线。违背党的宗旨。对方有任何一块哪怕一部分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吗?并且对方提供的经营权是什么?又不是关于土地,该合同已经惹众怒,严重违反合同法以及村组织自治条例。我请求检察部门对该审判员思想行为方面进行审查,我请求县长您对农经站,人民政府各土地管理部门,踏踏实实,明明确确做一次土地权属确认。让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而不是走形式主义,其后果都是我户一人承担。不辨是非。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回复日期 2020-10-19
办理结果

汪进发同志:你好!2020年10月1日你通过西畴县“书记县长信箱”的留言(流水号:202010010852141415)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高华兰向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你户立即对其损毁的财产地板及房屋恢复原状。经西畴县人民法院审理,于2020年9月29日作出判决[(2020)云2623民初605号]:由程联菊、汪进发恢复被其损毁的高华兰家修筑在其家建盖在二海鱼塘边简易房前的水泥浇灌的地板(厚10分)。限期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恢复完毕。 针对你要求检察部门对审判员思想行为方面进行审查一事,已超出我镇职责职能范畴,我镇无法给予答复。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你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西洒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