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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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水污染,环境污染 | ||
来信人 | 市** | 来信日期 | 2020-09-25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西畴县林业局,到小桥沟保护区放归野生动物刺猪,造成部分死亡,没有进行处理,西畴县人民的饮用水源头就在小桥沟,这个问题我不知道重要不重要,请县领导定夺,且当下疫病疫情如此严重,该单位领导対此项野外生工作考虑是否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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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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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回复日期 | 2020-09-29 | |
办理结果 |
尊敬的市民同志: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林草工作的关注。2020年9月25日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已由县信访局转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9月25日我单位收到信访局转办的关于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后,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立即召集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商量如何处理好您反映的问题,形成了如下处置办法:一是第二天(09月26日)一早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股室人员深入林区、村小组对小桥沟水库汇水面面山进行摸底排查,尽快找出已死豪猪尸源点;二是尽快将豪猪尸体清理搬离水库汇水面面山以外的地方进行焚烧深埋;三是要对尸源点进行认真的清理和消毒。
9月26日一早县林业和草原局分管领导带着相关股室人员深入林区、村小组对小桥沟水库汇水面山进行摸底排查,查找已死豪猪尸源点,经过大家认真的调查和摸排走访,确定已死豪猪一头,尸源点在水库面山中部,在通往香菌场村小组的水泥路边,离香菌场村小组丫口2公里左右,由于尸体已经腐烂仅剩骨头和皮毛(刺),为达到既清理干净又能很好进行消毒的目的,经大家商议后决定在确保防火安全的前提下就地进行了焚烧,焚烧后再将剩下骨头捡入塑料袋深埋于水库汇水面山的背面1公里左右的地方,并对现场及周围10米的范围内用“84”消毒液进行了严格的消毒。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测和摸排的力度,处理好相关事情和问题,杜绝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同时也希望广大的市民及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多加支持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再次感谢您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最后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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