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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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金玉一期3楼公共区域 | ||
来信人 | 金** | 来信日期 | 2020-07-29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因为金玉二期3楼平台都是做成发绿化,环境很好,很是羡慕。现在一期3楼的公共区域部分,都要变成3楼住户的私人菜地了。想咨询是否可以像二期那样这样做,最初设计的时候那么大的平台是用于做什么的?是不是设计作绿化而没有实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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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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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回复日期 | 2020-08-12 | |
办理结果 |
金玉一期住户: 您好!2020年7月29日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的留言(流水号:202007291120468746)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云南西畴金玉商业中心一期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于2015年2月11日经西畴县城镇规委会评审通过,金玉商业中心一期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2814平方米,绿地面积2148平方米,绿地率为16.76%。因西畴县群众购买能力有限,开发商为达到利益最大化,在规划设计时未能按照相关要求配置,出现相应指标缩减现象。经多次与开发商协调对接,要求开发商完成绿化整改。但因小区已建成,部分业主已入住,整改方式较为局限,开发商已增种40个直径不低于60CM的盆栽绿化点,从而增加绿化面积,以达到设计方案中的指标要求。 因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占用公共区域的行为是该层住户业主自主行为,下步我局将呈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督促业主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有疑问请咨询西畴县规划中心,咨询电话:7622014。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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