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专题专栏>《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详细内容

致全州复工复产商户(企业)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09-17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全州各商户(企业)单位:     

当前,随着各地商户(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口罩、医用体温计(枪)等医疗物资供不应求,许多商户(企业)为顺利复工复产,急需购买大量口罩、温度计等紧缺医疗物资,部分商户(企业)从非正规渠道购买,给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犯罪提供了机会。

诈骗分子通过互联网的搜索引擎、非正规网络购物平台、微信群、QQ群、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发布销售口罩、医用体温计(枪)等医疗物资的广告,诱使急需购买这些医疗物资的单位和个人与其联系,后以先交款后发货的方式提供二维码或银行账户进行收款,收到钱款后,既不发货,也不还钱,故意拉黑消失。    为了保证全州商户(企业)复工复产的顺利进行,遏制涉疫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同时,为防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我州商户(企业)单位的不法侵害,我们也提醒大家: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购买口罩等医用防护物资,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网上购买要在资质齐全的网店或平台进行,线下购买要通过正规药店,不要轻易相信所谓微商代购等,收到提及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再三核实。交易时,注意索要购物凭证,保留好相关证据。一旦发现被骗或销售假冒伪劣医用防护物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另外,在做好防范涉疫型电信诈骗犯罪的同时,各企业负责同志要严格规范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对财务人员进行重点培训、提示,谨防针对财务人员的“电话、微信、QQ冒充领导(老板)诈骗”、“篡改邮箱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等电信诈骗犯罪的不法侵害,增强财务人员的防骗意识,杜绝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避免给商户(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更多反诈知识欢迎关注“文山州反电信网络诈骗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咨询电话“96110”。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