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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工作手册

发布时间:2019-12-05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主体名称:西畴县财政局

法定代表人:江尚海

执法类别:财政

执法权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执法区域:西畴县

办公地址: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

联系方式:0876—7622230(西畴县财政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6—7627528(西畴县财政局监督检查股)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订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三)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政府预决算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负责县级政府收支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县级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及支出经费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全县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乡(镇)预决算编制和支出经费标准制定,审核乡(镇)预决算,制定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级财政管理工作。

(四)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负责监督检查企业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相关工作,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制、组建和重组等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国有企业改革的日常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和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负责人考核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薪酬制度管理、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工作;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汇总工作;承担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管理全县会计人员,指导和监督本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参与拟订全县金融发展规划,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联系、沟通工作,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十五)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农村综合改革政策;起草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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