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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4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西畴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畴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102号)、《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8〕51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2018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电商扶贫相关要求,为确保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贫困地区,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建设农村物流体系,促进产销对接,加强电商培训,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动能、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强化示范引导,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示范引领,统筹推进。将示范县创建工作与省级电子商务新模式试点相结合,将试点县工作模式进一步总结提升,与“云品荟”结合,按照“云品荟”电子商务直供平台模式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产品和企业进公共仓、进平台、进实体店。

(三)搭建平台,助力扶贫。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作用,认真分析贫困原因,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搭建电商平台的桥梁,有针对性地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增强精准脱贫本领。

(四)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我县丰富的农特产品、特色产业和旅游文化优势,依托现有产业发展基础,坚持精细化开发,差异化、错位化发展,促进产业化集群,探索适合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路径。

三、总体目标

建设功能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及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仓储服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活,推动农村产品上行,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到2019年底,乡(镇)电商服务站全覆盖;行政村和贫困行政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均达50%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电商培训达3000人次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营

1.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一是指导和服务本辖区乡村两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二是为辖区内电商企业和有意从事电商的创业者提供电商服务。三是设立数据处理、人才培训、产品展示、企业集聚、创客孵化、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摄影中心等服务功能区域。四是提供县域网络交易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便民服务、农产品上行供应链管理等服务。五是为区域内企业、网商、服务商等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六是建设本地农特产品O2O展示展销中心,支持消费者通过二维码现场扫描线上购买、线下通过快递物流进行配送,实现农村产品销售功能。门头悬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西畴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字样的标识标牌。

2.建设、提升改造乡村电商服务站。结合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利用现有的供销社网点、移动网点、“万村千乡”农家店、便利店、村民活动中心等场所建设改造升级,确保服务站具备产品零售、实体体验、网络代购、物流配送、技术服务、农产品收储等功能。拓展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存取金融服务、保险、生活缴费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支持贫困户负责站点运营。一是建设、提升改造乡(镇)服务站9个,服务站门头统一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字样。二是建设、提升改造村级服务站35个,其中贫困村不低于31个,服务点门头统一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村(社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字样。

县级公共服务中心要发挥中枢作用,将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串联成网,避免分散运营。

(二)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

1.补齐流通设施短板。鼓励、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分级、包装、产地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流程和采后商品化处理流程,促进农产品种、养、加工、包装等品质控制的标准化。

2.加强品牌培育。鼓励建立农产品种植、加工生产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打造1个以上农产品县域公用品牌;建立县域公用品牌运行、管理和使用制度;结合本地优势产业,支持农产品、民俗文化产品生产企业及有关企业,围绕“三品一标”建设及认证要求,开展产品开发、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或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培育我县农产品品牌,在现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遴选有发展潜力的品牌进行重点培育,通过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手段,让产品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到全国乃至世界各地,以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传统企业和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县内农产品进行绿色、有机、无公害“三品认证”。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开展农产品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在农村电商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中加快区块链技术的运用;支持提供网销农产品的检测检验服务。结合实际推广当地特色农产品溯源,建设农产品品质管理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提高辖区内农产品“追溯、监管、营销”公共服务水平。

4.建立农村电商营销服务体系。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建设农村电商营销服务体系,提供农村产品品牌策划、包装设计、视频拍摄、代运营、运营推广、第三方平台对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开展农村产品线上线下整合营销,重点开展农批、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农餐等的产销对接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新媒体等加大宣传营销。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全州组织的各种会展活动,提高产品知名度。充分利用招商引资、文品入沪等工作,加大对西畴农特产品的营销推广,提高西畴产品市场占有率。

(三)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1.建设县、乡、村农村电商仓储体系。一是建设县电商仓储配送服务中心,提供开放式的仓储、配送、分拣等服务,有特殊需求的生鲜农产品,应提供保鲜、冷藏等设施和场地,鼓励与传统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共享融合。二是建设乡村物流配送中转站44个,其中乡(镇)9个,村级35个。原则上与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融合建设,鼓励多站合一。乡村物流配送中转站主要提供电商快递包裹的中转和代收代发、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的集散储存。

2.建立农村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县域统一的、适应“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需要的农村物流管理系统,对接、整合全县物流信息,发挥指挥调度作用,有效管理订单、运单、运力、场站与货物,实现合理、顺畅、高效的货物流转。

3.整合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依托县域物流信息化实现与云南航空物流、铁路运输等运力企业系统互通互连,整合全县物流资源,鼓励商贸流通、城乡公交、第三方物流等各类主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建立农村电子商务上下行流通解决方案,降低下行物流成本。通过县级电商仓储配送中心,集中统一开展农产品上行,降低上行物流成本。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1.因人施教。针对不同群体的电商知识需求,开展有针对性、分阶段、分层次的电商培训,开展培训3000人次以上。

2.丰富形式。根据培训内容,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地考察和实操演练等多种培训形式。鼓励网上培训和网下培训相结合。

3.严格要求。如实做好培训痕迹材料。培训经费使用严格遵守培训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4.突出实效。重点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做好培训效果转化跟踪服务。通过培训转化一批县域电商企业,带动一批电商从业人员。

(五)建设县级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平台

全面做好州级统一建设的数据平台的宣传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督促当地服务站点、电商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准确、及时录入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和交易信息。

(六)培育和壮大当地电商经营主体

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县内传统制造企业、商贸企业、旅游企业、酒店餐饮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转型发展电子商务,推广和深化电子商务在各领域的应用。一是鼓励和支持制造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拓展销售渠道,积极培育发展面向制造业企业的电子商务外包服务,指导规模化制造企业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提高供应链协同和商务协同水平,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二是鼓励和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利用品牌信誉、采购分销和运营管理等优势,自建或借助第三方平台建设网上商城,大力发展“线上线下”(o2o)网络零售业务。三是主动对接“一部手机游云南”。鼓励和支持旅游、酒店餐饮企业开展网上订购门票、网上订房、订餐等业务,为外地游客到我县旅游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四是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人网店应用电子商务水平。五是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个体经营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青年和农村党员等有创业就业愿望的有志青年在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知名电商平台开设网店,以电商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六是培育一批成长性较好的电商示范企业,发挥标杆的引领作用。

(七)构建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体系

在国内知名电商销售平台开设西畴县扶贫馆和特色馆,引进来伊份、春播、人民优选、淘宝、天猫、京东、苏宁、邮乐购、彩云优品和跨境电商平台等电商平台入驻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和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实现西畴高原特色农产品通过多电商平台走出去。鼓励建设地方电商平台,加大对西畴高原特色农产品的推广和营销。成立电商协会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电商行业自律,推进电商产业健康发展。

(八)构建电商精准扶贫新机制

积极开展电商扶贫调研,大胆探索电商扶贫新机制、新模式,优先在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安排先行先试,探索一条电商扶贫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子,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打造全州、全省乃至全国电商扶贫示范试点。一是以精准扶贫为目标,培训档卡户成为电商运营人。整合现有资源,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电商培训计划,开展电商应用基础培训,指导其应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微店,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收入。二是积极培育电商扶贫示范企业。鼓励电商龙头企业提供适当岗位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为他们提供便利的创业和就业条件,培育档卡户成为电商供应链的参与者,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其他群众一道脱贫致富奔小康。三是引导档卡户为电商产品供应商。通过定制化生产或加入合作社,引导档卡户提供电商初级产品。培育电商扶贫示范企业 (网商)5户,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20户以上。

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一)严格项目资金使用。为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文山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本县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扶贫办备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必须独立核算,加强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并接受绩效评价和资金审计。严格执行中央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比例,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不得重复支持。支持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资金比例不得高于15%,支持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不低于50%。

项目建设期间,聘请第三方机构加强项目现场监督审核,同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监察、审计举报窗口,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审计、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

(二)坚持开放共享要求。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建设的公共服务中心(站点)、物流配送体系等公共服务类综合示范项目必须开放、共享,向社会提供市场化服务,严禁仅向特定企业提供服务。

六、服务商的选择

(一)本着“公平、规范、择优”的原则选择承办企业,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符合财政资金相关管理规定。选择承办企业时可灵活选择整体打包、分区域打包或分项目打包等多种方式。

(二)所选择的承办企业,中标后必须在西畴注册独立法人的企业,并组建为当地服务的运营团队,尽量做到服务团队本地化。凡中标后未在当地注册独立法人的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重新选择其他服务商进行招标。

(三)服务商选择过程中,应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监察、举报窗口,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纪检检察部门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七、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8年12月)。对全县经济发展状况、特色产业、电商基础和物流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推进会;制定《西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西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等办法,上报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和州扶贫办备案。

(二)实施阶段(2019年1月-6月)。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办企业;完成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体系和配套系统建设,完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实现行政村和贫困村服务站点覆盖率均达50%以上并保持正常运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建设;开展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并保持正常运营;按照计划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工作和农村特色产品品牌培育、上行工作。

(三)全面开展阶段及总结自评(2019年7月—12月)。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任务,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资料收集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补齐短板,迎接州级自评工作。并做好接受省级组织的第三方绩效评价准备。

(四)迎接省级绩效评价,继续开展示范项目创建工作(2020年1月以后)。迎接省级组织的第三方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做好整改,继续开展示范项目创建工作,不断总结示范经验和成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顺利进行,加快我县电子商务服务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成立西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3—5人和办公经费100万元以上,为综合示范县项目工作顺利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要结合本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三)强化政策支持。相关成员单位要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扶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中给予倾斜。研究制定《西畴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开展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政策宣传,广泛调动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种养殖大户、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学习、宣传、贯彻《电子商务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督,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各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督促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参与到诚信体系建设中来。推进电商网络销售诚信体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六)加大监督检查。建立考核机制,以工作实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对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在示范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示范成功经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没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部门、各乡(镇)推进综合示范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县委监委、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各乡(镇)工作开展和资金使用等绩效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七)做好政务公开及信息报送。政府门户网站要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综合施实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的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承办单位加强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情况。从2018年12月起直至上级绩效评价结束为止,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度实行每月一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25—30日将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做好总结推广。及时发现和总结示范工作中出现的典型经验与做法,密切与相关媒体的合作,通过整体策划、专题活动、定期宣传等方式,总结推广先进运营模式,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典型,将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农村物流解决方案、电商脱贫、企业运营模式等典型案例及时汇总、归纳和上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相互之间的借鉴和交流。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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