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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一、机关职能

(一)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等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职责。

(二)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执行检查,拟订县级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报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战时组织指挥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依据国家规定的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核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并参加竣工验收。

(三)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州、县有关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房等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负责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四)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负责全县建筑业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管理建筑市场,指导、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工程报建、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安装、勘察设计、工程测量、建筑装饰、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等管理和相关企业、机构及人员管理的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六)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履行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工作。

(七)负责指导乡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受灾乡镇及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乡镇迁建(重建)工作;负责乡村建设风貌管控和乡村风貌设计行业管理职责。

(八)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开展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的推广应用。

(九)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参与重大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十)承担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实施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征收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一)职责分工。

1.与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的职责分工。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组织竣工验收后移交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管理。

2.与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施工现场建筑原材料、半成品及实体质量监管工作;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流通领域建筑原材料的监督管理。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住房和城乡系统后勤保障及内部管理事项。负责机关信息、宣传、文电、会务、档案、保密、对外事务、后勤保障、财务管理、扶贫挂钩、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考核奖惩、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行风建设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政务运转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负责局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城乡建设、年度大事记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建设工程管理股。负责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章制度;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资质进行审查;负责初步设计审批、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施工许可行政审批、农民工工资监管;商品房综合竣工验收备案;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县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县规划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负责建筑企业,建设项目投资统计报表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报建、档案审查、备案、管理工作;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工作;负责城乡供水“两污”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地下综合管沟、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地勘、用地、环评、图审等工作;负责“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等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指导小城镇改善提升工作;负责城市景观风貌管控职责;负责创建园林城市等的申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住房和城乡系统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管理、稽查事项。推进依法执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规范住建系统行政审批权、行政服务权和行政监督权;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审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起草和指导局属业务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拟订重要文件;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的核审工作;负责住建系统普法教育及执法人员的业务、资格培训及执法教育工作;负责政策调研、行政执法监督、行风监督、行政执法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受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投诉举报和信访件;负责收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配合其他股室开展好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防股。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执行检查;拟订县级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报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战时组织指挥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依据国家规定的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的审核和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并参加竣工验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住房保障股(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办法和有关规定,拟订住房保障年度工作计划和长期规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申报、储备;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集,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保障性住房租金进行规范管理和使用;负责指导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入住与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统计汇总、上报和信息发布;负责住房保障档案管理;负责指导乡镇对危房改造管理人员、工匠、建房户的培训,并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拆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督察专员1名(副科级);西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由班子成员兼任

三、办公地址

西畴县金玉路31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76-7622433

六、负责人姓名

 张选泽 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