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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根据《中共西畴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工作规定〉的通知》(西治县办发〔2022〕14号)文件要求,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情况。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县医保局无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精简取消相关证明材料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7〕41号)文件,取消了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有单位证明(长期驻外、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单位证明(长期驻外、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特殊病、慢性病证遗失补办)、单位或村(居)委会意外伤害证明(意外伤害确认)、收款收据(拨付两定机构医疗费用)。对职工生育及计划生育待遇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服务协议管理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文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及时结算拨付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有关要求的通知》(〔2022〕—109)文件,规范拨付费用。二是全面落实权责、负面清单。县医保局涉及的权责清单有:对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3项,认真按有关要求办理。对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申请手续。于5月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自查自纠,对照部门职能职责,对近年来单位开展的行政执法、协议处理、稽核检查、保费征收等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贯彻落实社会监督员制度,从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县级保险机构中抽调10人组成社会监督员队伍,定期不定期开展社会监督。4月12日,组织召开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和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和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化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不减。按要求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有关监管信息。通过智能审核系统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智慧监管”。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工作。四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对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的,严格按程序办理,不人为增加影响公平竞争的条款。认真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支持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医保〔2019〕163号)文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五是优化公共服务。梳理优化医保经办政务服务流程,减少经办环节,进行“一窗式、一站式”办理,推进“互联网+医保”建设,缩短拨付周期及白名单管理,提高服务效能。对办事群众,有条件地开展“好差评”工作。认真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及时给予回复。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法治化情况。一是健全地方政府制度建设机制。制定有内部管理监控制度、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集中学习等制度。今年以来,在原来基础修改完善了一个规范性文件即《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发〔2022〕13号)。二是提高公众参与度。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办法征求了涉及单位县委组织部、财政局、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行5个单位意见建议。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办法是结合当前医保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征求意见,咨询县司法局意见,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报请县政府审核印发的。四是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办法是在原办法基础上修改,司法局回复建议不用做合法性审查,故未进行合法性审查;办法只涉及5个单位人员,故未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发布。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情况。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决策。二是公众参与。根据具体决策事项,决定参与人员。三是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若遇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将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四是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有关要求。于3月22日聘请云南鼎祥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为单位法律顾问,将在重大决策时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于10月27日邀请法律顾问对干部职工和医保社会监督员开展了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对疑难问题给予了解答。五是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最后发言,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六是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对重大行政决策认真进行会议记录,规范档案管理。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工作文明执法情况。一是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认真按照《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发〔2019〕18号)文件,认真履职职能职责,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制定了西畴县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拟行政执法案件1件。对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约谈,追回资金。2022年,公安机关结案1起。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示了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开展行政执法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三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行政执法,通过执法记录仪、手机等方式录音录像、拍照保存。四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公示暂行办法》《西畴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制度》《西畴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六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西畴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执行罚缴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制定了《西畴县医疗保障局  西畴县卫生健康局  西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大疫情综合医疗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西医保联发〔2021〕4号)文件,若遇重大疫情,积极应对。于3月1日,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应急使命·2021》抗震救灾演习电视专题片。6月13日,对干部职工进行了突发事件应对培训。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情况。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认真办理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接诉即办平台办件,按时限要求进行办理。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对有争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处理决定事项进行处理。共办理书记州长信箱答复1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答复12件,接诉即办平台办件1件。2022年11月1日,县医保局针对参保患者骆某反映的就医问题,到县第一人民医院开展走访调研,帮助骆某解决上级医疗机构转下级医疗机构就医问题。县医保局无行政复议案件。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情况。一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二是加强行政监督。针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了《西畴县医疗保障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实施方案》(西医保发〔2022〕9号)、《西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西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建议交办工作方案》(西医保发〔2022〕10号),并按要求进行了答复。截至目前,暂无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的行政案件,以后若有,主要领导将按规定出庭应诉。自觉接受审计、统计、财会、执法、行政复议等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在县政务网上公开医疗保障政策等信息。在县政务网上公示协议管理医药机构信息、拟新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名单、医保政策等22个,上报信息48期。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情况。认真配合上级做好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有关工作。实现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定点零售药店查询、药品分类与代码查询、医保机构查询、异地备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等事项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办理。在信用云南上进行数据归集231244条,帮助医疗机构完成信用修复1家。认真落实“互联网+”监管执法,积极录入有关监管信息。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州、县有关执法培训。于10月27日邀请法律顾问对干部职工及医保社会监督员进行了行政执法知识培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行政执法制度。制定了《西畴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手册》,对执法程序、公示、全过程记录等各方面作了规定。严格执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的通知》(云医保〔2021〕133号)文件,对行政处罚裁量进行了规范。认真《西畴县2022年“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等,学习了《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3次;组织开展违法警示教育文件学习多次;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全国助残日、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等宣传,共开展电子宣传4万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5万余份。

二、存在问题

(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少数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观念、法律思维还有待加强。

(二)执行人员行政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单位没有法律专门人才,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和专业知识水平不高,行政执法程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通过集中学习或自学,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促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知法、守法意识。

(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有关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考试。按照单位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有序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扩大法律顾问对单位依法行政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争取县司法局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逐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医保队伍形象。

(三)落实责任做好各项工作。落实行政执法有关制度,严格执法。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情况。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和普法重点时间节点,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宣传。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及时纠正不当或违法条款,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西畴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0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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