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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编号50-4问题整改情况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30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环保督察组反馈云南省: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收到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后,西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职责部门进行自检自查,2021年,西畴县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28.7%;2022年,单位GDP能耗比2021年下降3.2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1年下降7.2%;不存在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情况。西畴县未备案过钢铁冶炼项目,没有违规新增产能情况,县域范围内无钢铁生产企业。通过自检自查,西畴县不存在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的问题。为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抓实存在问题的整改。为了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西畴县发展和改革局对照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西办通〔2021〕78号)要求,牵头制定印发了《西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的整改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做到清单化、任务化、责任化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印发实施《西畴县2021年节能工作计划》(西政办发〔2021〕64号),将单位GDP能耗目标任务分解至各个行业,2021年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7%,超额完成了州下达下降3%目标任务。

三是加大排查力度,摸“两高”行业底数。2021年8月,县发改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行业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涉及“两高”行业的规上企业3户(化工项目2户,建材企业1户),即西畴县宏康冶炼有限公司、西畴县鑫泰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西畴县志辉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后期对接,只有西畴县宏康冶炼厂属于“两高”项目。2022年3月,对2010年以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开展节能评估进行排查,通过排查,我县没有年综合能耗超1000吨标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是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云发改资环〔2017〕1618号)文件要求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半年各州市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的函》(云发改办资环〔2021〕694号)要求,自2021年8月12日起暂停“两高”项目节能审查,至目前,我县均没有审查过“两高”项目节能报告。

五是对能耗和排放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的项目,依法采取限期整改。逾期不治理或者经限期治理没有达到要求的,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对我县“两高”存量项目进行排查,发现西畴县福晨矿业有限公司能效低于基准水平,并制定印发了《西畴县发展和改革局等 4 部门关于印发西畴县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发改联发〔2023〕4 号),限定技改时间不超过三年,如不按规定进行技改将依法进行淘汰。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低碳改造。

六是严格执行禁止新增产能的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钢铁冶炼产能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加强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严格按照《西畴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管理要求,西畴县禁止新建钢铁冶炼投资项目,至目前为止,西畴未备案过钢铁冶炼项目。

2023年10月25日,西畴县人民政府组织完成“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反馈问题整改县级自查验收。

                           西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0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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