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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一、机关职能

(一)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制定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四)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五)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制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六)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

(七)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失业、工伤、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九)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相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能力建设的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负责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人员的工资统计、资金预、决算编报及上报工作、公共经费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资格审核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本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监管、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人社系统“放管服”改革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转办各级各部门转来的信访件;牵头处理机关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工龄更改业务;指导和监督劳动关系政策法规在全县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工作;负责全县和省、州驻西单位劳动用工登记、聘用合同备案和集体劳动合同的审核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相关制度;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工作,发布本地区劳动工资指导线;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承办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农民工有关政策的落实。

(三)人事工资管理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配、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流动调配、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全县人才培训、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规划工作。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事项;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负责地方性津贴、补贴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变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的审核、审批工作;按干管权限负责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按干管权限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核、审批工作。

(四)社会保险管理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负责参保职工正常退休审核发证工作;负责参保职工提前退休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工作;负责企业年金的审核和备案工作;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指导和监督工伤保险政策的实施;按照权限承担工伤认定工作;对工伤经办机构实施工伤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指导和监督失业保险政策的实施;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实施失业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监督社会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障资金运营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工作、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


西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西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等32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优化整合的通知》(西编〔2020〕4号)精神,为适应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发展需要,现将西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规定如下。

一、机构名称

西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加挂西畴县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牌子。

二、职责任务

(一)负责辖区内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分析和预测人力资源供需状况,预测和预警失业率变化状况。

(二)负责实施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经办管理失业保险工作,负责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落实工作。

(三)负责建设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四)负责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公益性岗位管理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五)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培训工作。

(七)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隶属关系

隶属于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所属事业单位。

四、机构规格

副科级。

五、内设机构

西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内设机构7个。

(一)综合股。负责各种文字材料的撰写、收集、整理及业务股室材料的审核把关;抓好中心工作协调、督办;组织、安排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文件传递、信访件登记、办理、回复及上报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党员统计年报和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等;负责材料打印、文件收发;负责办公电话、传真的记录处理;负责文书及各类资料的档案管理;收发各类信件、杂志和报纸并按要求转办、分发。负责财务、统计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制度;负责编报公共就业服务年度各类经费、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的预决算工作;负责各类经费、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管理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工作;负责各类票据领取、解缴和财会凭证保管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大学生村官人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纳工作;负责各类就业补助资金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负责执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相关工作。

(二)创业指导股(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年度促进就业创业目标任务;负责全县孵化基地、实习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的管理工作,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监管全县小额担保贷款、贷款贴息、就业服务补贴的发放,办理小额贷款的审核;承担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的具体工作。

(三)公共就业与职业培训股。负责全县就业岗位开发,负责为各类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市场就业咨询、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发布等,免费为各类登记失业人员办理职业介绍;负责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实施就业困难群体岗位援助和再就业结对帮扶工作;负责落实全县就业安置补贴政策,落实促进就业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能力培训、创业孵化、大学生见习、职业介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和稳岗补贴等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全县就业再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培训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审核办理、使用管理及年审,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审核。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的就业和再就业政策,认真做好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促进就业统计报表和培训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失业保险股。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失业保险政策;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失业率的监控;依法编报年度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失业保险基金的控支和清欠工作方案;制订全县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并建立失业预警制度;负责开展失业保险政策指导、承办失业保险业务;负责全县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五)高校毕业生及人才流动服务股。认真贯彻中央、省、州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人才交流服务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人才流动的社会机制,指导全县人才交流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的认定、管理及见习补贴的申报工作;负责流动人员的日常服务工作;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才需求调查预测,建设人才信息库。负责全县人才服务情况统计工作。

(六)人力资源市场股。负责县级人才市场的建设、运作和管理,对人才市场的运作、管理实行宏观指导。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人才交流的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受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开展人事代理工作,提供人事代理服务。负责收集、整理、存储、查询、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为供需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组织开展网上招聘求职活动;负责举办县级人才交流(招聘)会,组织参加赴文山以外举办的各种人才交流洽谈会,开展人才招聘引进、技术交流等工作。

(七)档案管理股。负责“三支一扶”、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等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整理;办理档案查阅、借阅和转递;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和保护工作;探索档案现代化管理,推进档案管理标准化、信息化。

六、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14名。

七、人员结构

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批复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执行。

八、领导职数

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股所级)。

九、经费形式

财政全额拨款。

十、所属类别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十一、附则

(一)中国共产党西畴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方案由中国共产党西畴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国共产党西畴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西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西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等32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优化整合的通知》(西编〔2020〕4号)精神,为适应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发展需要,现将西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规定如下。

一、机构名称

西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职责任务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社会保险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征收、管理、审核、拨付工作。

(三)严格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计划。

(四)承办辖区参保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工伤、职业年金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处理和管理,参保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七)负责全县工伤预防培训宣传工作,参与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稽核和内部控制工作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和实施办法。

(九)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隶属关系

隶属于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所属事业单位。

四、机构规格

股所级。

五、内设机构

西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不设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六、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8名。

七、人员结构

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批复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执行。

八、领导职数

核定股所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九、经费形式

财政全额拨款。

十、所属类别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十一、附则

(一)中共西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西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西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西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等32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优化整合的通知》(西编〔2020〕4号)精神,为适应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发展需要,现将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机构编制方案规定如下。

一、机构名称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职责任务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负责县级劳动保障执法年审,针对存在问题草拟整改意见和实施督查,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三)负责全县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四)组织劳动保障日常巡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负责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的登记和受理,及时组织监察员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理,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六)处理涉及劳动保障监察的突发事件。

(七)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退还。

(八)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隶属关系

隶属于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所属事业单位。

四、机构规格

股所级。

五、内设机构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不设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六、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8名。

七、人员结构

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批复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执行。

八、领导职数

核定股所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

九、经费形式

财政全额拨款。

十、所属类别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十一、附则

(一)中共西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方案由中共西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西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西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西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等32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优化整合的通知》(西编〔2020〕4号)精神,为适应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发展需要,现将西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机构编制方案规定如下。

一、机构名称

西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二、职责任务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社会保险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组织对全县16至59周岁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信息审核、确认、录入、基金管理,为参保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录参保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地方政府补贴、其他补助及利息,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

(三)负责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待遇核定与支付工作,并按年度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负责为指定金融机构提供参保人相关信息,委托金融机构为参保人进行相关业务服务,并及时将金融机构反馈的信息导入系统,进行确认,做好60周岁以上参保居民养老金和55—59周岁重症残疾人养老补助的发放工作。

(四)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拨、基金管理、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等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办理咨询、个人信息查询、核对参保人缴费和领取待遇记录等服务,建立参保档案并长期妥善保存。

(五)负责参保人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受理参保人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负责参保人档案管理、制发卡证、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对提出异议的参保人个人账户进行核实,确认调整的,对系统信息及时调整;

(六)负责对乡镇社保中心的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及时向社会公布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况,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八)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隶属关系

隶属于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所属事业单位。

四、机构规格

副科级。

五、内设机构

西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内设机构5个。

(一)办公室。负责本局文电、会务、信息、文书档案、政务公开、综治、保密的工作;承担本局综合协调、事务院长、督查检查、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参保管理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各项政策、方针,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执行经办业务工作流程,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维护管理,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扩面、人口信息采集、信息录入等工作;负责审核乡镇上报的新增参保人员资料,做好与公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数据的比对工作, 杜绝重复参保现象的发生。对审核合格的数据应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乡镇,督促乡镇及时处理好错误信息;负责有关参保业务的数据统计和业务分析工作,及时上报业务数据;负责参保资料的整理、归档及参保台账的管理工作;承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负责老农保的查档、核算、资金申报、退保等工作;做好统计工作,提交统计报表和分析材料;搞好政策的宣传和解答,方便群众的问讯和查询,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化平台的软硬件建设、管理与维护;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及信息审核录入工作。

(三)待遇核发股。负责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认证、审核、签发工作,负责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待遇标准和停发养老待遇等相关资料的审核、报批;做好重复、冒领、骗取养老金人员的稽核退款工作;指导并协助乡镇做好60岁以上领取待待遇人员生存资格认证、待遇稽查工作;做好本岗位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及台账的管理工作,督促乡镇建立好待遇领取人员和死亡(失踪)人员台账。

(四)基金财务股。认真执行国家、省、州、县的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编制和执行基金预算,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定期进行基金财务分析,为基金管理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及时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决算工作。按规定及时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报送及时。负责办理基金的银行结算业务,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用,做好单位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规定及时登记好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并做好与税务部门、财政部门、金融机构的对账工作,做到日清月结,账账、账款相符;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磁盘和有关文件制度等会计资料,定期分类装订立卷,妥善保管。

(五)稽核股。负责监督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强化基金监管;及时承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各项稽核工作;负责提出稽核中查出问题的整改处理意见;督查稽核出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负责对乡镇社保中心和人员反映的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调查并及时处理;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和上级稽核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六、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15名。

七、人员结构

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批复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执行。

八、领导职数

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科级),副局长2名(股所级)。

九、经费形式

财政全额拨款。

十、所属类别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十一、附则

(一)中共西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方案由中共西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西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西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西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等32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优化整合的通知》(西编〔2020〕4号)精神,为适应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发展需要,现将西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构编制方案规定如下。

一、机构名称

西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职责任务

(一)承办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立案、受理和处理,为调解仲裁的统一对外窗口,处理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三)承办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

(四)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隶属关系

隶属于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所属事业单位。

四、机构规格

副科级。

五、内设机构

不设置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六、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8名。

七、人员结构

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批复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执行。

八、领导职数

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设院长1名(副科级),副院长1名(股所级)。

九、经费形式

财政全额拨款。

十、所属类别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十一、附则

(一)中共西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方案由中共西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西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办公地址

西畴县西洒镇骆家塘村委会上新民村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76-7622329;

电子邮箱:xcxrsj7622329@126.com;

邮政编码: 663599。

六、负责人姓名

杨朝龙 党组书记 、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