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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2-06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食品、保健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事,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加强领导,保证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按期进行

1、切实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确定分管领导、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本县内的食品、保健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派出机构辖区内的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业务进行指导,全面加强本区域的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按照各负其责、统一协作的原则,采取分环节指导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明确监管责任分工。

3、定期组织召开食品、保健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保健食品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有关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根据各个时间段的食品、保健食品安全情况,在各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4、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食品、保健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安排具体的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片区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的检查工作开展督查。

二、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食品、保健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2、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保健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内容,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保健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深化“三网”建设,构建食品、保健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1、继续推进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网的运用工作和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网上培训工作。加强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逐步建立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构建信息平台,形成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实现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统一、科学、高效的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保健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保健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2、着力构建监管责任网。各乡镇要在县食安办的统一安排下切实负责辖区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要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认真开展好辖区内的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辖区进行科学合理的划片,明确具体的监管责任人员。

3、努力健全群众监督网。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做好信息员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制水平和监督能力。同时,积极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完善监督网络。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尽责履职,抓好食品、保健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食品抽样检测工作

1、县局食安股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快检任务,全年计划完成快速检测任务300组(食用农产品)。

2、县局食安股将根据州局的具体安排组织各片区开展好我县的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国抽、省抽)工作任务(具体任务数由上级职能部门安排为准)。

3、县局食安股将根据不同时间对具有食品、保健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保健食品组织开展好临时性的监督抽检工作任务。

(二)年度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工作

1、县局食安股根据2020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计划组织开展好2020年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2、各市场监管所需对辖区内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户(含小作坊、小摊贩)严格按照监管要点表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的食品、保健食品市场巡查工作(上、下半年各一次)并认真做好痕迹资料的收集。

3、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将所有食品经营户实行风险分级管理,并按照风险等级开展好年度监督检查。

4、各市场监管所要与各辖区中心校联系组织开展好“春季”、“秋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检查,并做好“量化分级管理”的考评工作和痕迹资料的收集。认真按要求开展“明厨亮灶”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5、根据县局的安排,组织开展好其他临时性的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6、认真推进“小作坊”登记和“小摊贩”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