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信息>详细内容

西畴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8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6230023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起草制定民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生活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工作;负责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负责在本县难民的临时安置管理工作。

3.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4.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1984年前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社区、村干部待遇有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承担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6.拟订本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7.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9.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因战伤残人员管理工作。

10.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按规定牵头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西畴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扎实开展兜底保障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聚焦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截至12月,全县共有城乡低保保障对象15267户24702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134人,全年城乡低保、特困救助金10067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254.89万元,受救助人数占常住人口的12.8%,高出州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二是深入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帮扶,强化监测对象救助帮扶。本年共新增农村低保975人,城市低保81人,特困77人。全县残疾人享受保障6547人,切实有效地抓实了重点人群社会救助,兜牢了民生底线。三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中的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实施临时救助224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61.51万元。四是提高救助供养水平。从2022年7月起,全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60元/人/月提高到70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770元/人/年提高到5343元/人/年。全县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910元/人/月。五是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多途径受理困难群众申请。今年共收到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救助申请数据388条,办结385条。六是用心用情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一年来累计护送返乡流浪乞讨人员30人,为8名流浪乞讨人员落实户口,支出救助资金14.06万元。

2.持续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一是火化入墓安葬已得到群众普遍认可,丧事简办逐渐被群众所接受。今年全县共死亡1762人,完成遗体火化1762具,火化率100%,入墓1704具,骨灰寄存58具,入墓率97.7%。二是殡葬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骨灰堂项目实现开工建设,殡仪馆建设项目加快推进,8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全部完成初验,公墓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县1267个村级公墓得到规范管理,经营性公墓有序安葬。三是严格执行惠民殡葬政策。自启动殡葬改革以来,除公职人员外,群众死亡后接运、火化、骨灰寄存、冷藏等四项基本服务由县财政买单,且免费向群众提供骨灰盒、墓碑、尸毯、尸袋,2017年以来已累计提供殡葬物资701.2万元。

3.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养老服务项目谋划,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2020年我县60岁以上人口为38151人,占总人口18.73%,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明显,加快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势在必行。“十三五”以来,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共争取党中央和省级资助社会福利建设项目23个,建成总床位数539张,每千名老人拥有14张床位,争取到投资3138万元。今年,我局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敬老院提质改造1个,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个,适老化改造50户,争取到建设补助资金267万元。二是抓实敬老院消防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充分汲取清风云南发布“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典型案例通报”教训,根据反馈问题,按照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及时完成兴街敬老院、鸡街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验收、县中心敬老院消防配电室改造。三是加强运营养老机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目前我县集中供养特困供养人员66人,其中全失能人员14人,半失能30人,自理人员22人,60岁以上特困人员49人。通过加强管理,配齐护理人员,服务质量正在持续提升。四是全面落实高龄津贴政策。通过广泛宣传高龄补贴政策和在线申请的推广,高龄补贴已家喻户晓,截至12月,我县向6098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541.515万元高龄补助费。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全年累计在敬老院开展宣传5次,院内未发生诈骗案件。

4.社会事务工作进一步规范,福彩慈善事业稳步推进。一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应发尽发。我县残疾人持证13941人(其中:一级1037人,二级2410人)。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的人数5607人,符合重度护理补贴条件的人数2791人,已全部发放到位。2022年全年共发放补贴740.44万元。二是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程序、步骤和要求办理婚姻登记,同时,本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工作宗旨,始终坚持耐心、热情、文明地接待每一位当事人,让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358人(其中:初婚1023人,再婚313人,复婚22人,补办198人);办理离婚登记290人;补领结婚证184本,补领离婚证12本;冷静期总数235对,受理通过57对,办理通过117对,过期61对。三是积极推进惠民补贴一卡通。按照《“一卡通”管理平台上线实施方案》实施步骤,广泛开展民政领域补贴项目宣传,规范推送补贴资金短信,提高群众对民政惠民补贴的认知度,及时处理平台产生的社保卡异常、死亡预警等,顺利完成了城乡社会救助、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5个补贴项目上线。四是福利彩票销售成绩可喜,慈善事业稳步推进。全年累计销售福利彩票1227.56万元(其中电脑票1075万,即开票152.56万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助力我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帮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累计获得社会捐款403.8万元。

5.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促进治理能力提升。一是抓“村改居”工作,理顺城乡管理体制。2021年以来,为适应城市发展,我局积极指导推进“村改居”工作,兴街镇、西洒镇6个村(居)委会的设立(调整)已获县人民政府批复,目前,兴街畴阳社区已完成选举工作,并正常开展工作。西洒的新民社区和木兰社区已完成办公场所选址工作,正在筹备选举工作。二是抓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人才持证比例。积极动员符合社会工作者考试条件的人员报名考试,并鼓励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培训,提高考试通过率;今年全县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考试达30余人,再创新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正在逐步完善。三是抓试点创建,助推社区治理现代化。西洒镇北回社区被选为云南省第二批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我局认真指导北回社区围绕“党建引领促和谐、居民参与抓治理”的主题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社区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提升社区治理和为民服务水平。四是认真开展社会组织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截至12月,现登记备案社会组织共60个,其中社会团体47个,商会1个,民办非企业12个。已开展2021年度年检52个,年检完成率98%,年检发现活动不正常、资料提供不完善、拟进一步核实依法注销的社会组织1个。

6.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效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一是健全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保障制度,提高儿童福利。2022年7月起,集中养育儿童保障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990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提高到1290元/人/月。二是对我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逐人调查,严格界定申报范围,将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列入申报范围,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散居孤儿目前共171人,今年来发放资金262.69万元。三是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保障孤儿受教育权力,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2022年资助就读全日制学校孤儿共9名。四是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力度。持续督促指导乡镇按照要求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准确掌握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数量、分布区域、家庭情况、实际监护情况、就学情况、户口登记情况、救助帮扶情况等基本信息,完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数据信息,按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将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有进有出的儿童信息资料。五是为推动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留守、困境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引导成立了西畴县东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困境、留守儿童青少年、妇女、残障人士、失业人群、外来流动人口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边缘群体提供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今年成功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1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政区划和社会组织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1、西畴县殡仪馆2、西畴县公墓管理所3、西畴县救助管理站4、西畴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在编实有车辆数是根据民政局资产系统内的车辆数量填报,其中包含了局机关公务用车及下属站所殡仪馆的运送尸体车辆,民政局仅是公务用车2辆有编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42,594,5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594,58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509,556.41元,增长6.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583,615.41元,增长6.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74,059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45,005,725.07元。其中:基本支出5,158,807.35元,占总支出的3.56%;项目支出139,846,917.72元,占总支出的96.4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012,400.59元,增长5.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0,657,144.72元,下降96.2%;项目支出增加137,669,545.31元,增长6,322.7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福彩公益金拨款收入增加,相应的项目支出数也增加,因此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58,807.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48,193.89元,占基本支出的88.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0,613.46元,占基本支出的11.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846,917.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400,000元。

具体为西畴县骨灰堂建设项目支出18,000,000.00元。

西畴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支出2,500,000.00元。

西畴县殡仪馆火化车间项目支付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176,162.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6%。与上年相比增加4,408,688.59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福彩公益金拨款收入增加,相应的支出数也增加,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838,808.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76%,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5,482.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工伤、生育、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1,8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000元,支出决算为36,083.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839.0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4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4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000元,支出决算为36,083.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83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679.09元,增加68.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030.09元,增长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1元,下降9.7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下乡次数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839.01元。其中: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839.0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民政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44元。其中: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0,613.46元,比上年减少3,540,224.75元,下降85.29%,主要用于民政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4756.2元,手续费54元,水费1659.05元,电费26649.09元,邮电费10000元,差旅费38924.11,维修(护)费3020元,会议费518元,公务接待费3244元,劳务费256800元,委托业务费3000元,工会经费16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39.01,其他交通费用1823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畴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8125501.06元,其中,流动资产7003414.1元,固定资产1122086.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17710.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4218.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8125501.06

7003414.1

1122086.96

545338.93

219565.75

0

357182.28

0

0

0

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46.9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46.9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西畴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2000元,全部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3西畴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end.xls

监督索引号532623002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