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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第3期)

发布时间:2023-09-06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被处罚单位

西畴福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623MAC0B0NK9J

案件名称

西畴福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西)应急罚〔2023〕04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3年9月4日

处罚结果

拟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贰万壹仟元(¥21000元)、对主要负责人邬成育作出处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

西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8月23日对西畴福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西畴福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八条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项: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

救济渠道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其他

西畴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