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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2016年夏季学校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5-24 15:38:42 浏览次数: 【字体:

 

西食安委通告〔20162

西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

2016年夏季学校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进入夏季,气温逐步升高,是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的高峰期,食物易腐败变质、霉变生虫。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推进以来,近期在我县有一所村级小学发生了学生食物中毒事件,中毒原因为学生食用企业配送过程中保质期内霉变的面包所引发。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发布如下预警通告:

 一、做好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查验工作,严禁“三无食品”( 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生产许可证)、过期食品、霉变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学校食堂。无冷冻、冷藏设施的学校食堂,蔬菜、肉、禽类等原材料要当天采购当天使用,确保原材料新鲜、无黄变、霉烂等现象。

二、夏季气温高,蔬菜虫害大,农民使用农药的频率高,采购蔬菜时要闻闻蔬菜是否有农药味,避免采购农残大量超标的蔬菜。蔬菜清洗前要浸泡15分钟以上,降低蔬菜表面的农药残留量。

三、食物加工操作要规范,防止生熟交叉污染。食物要煮熟烧透。熟食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小时,禁止供应冷荤凉菜。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要清洗消毒。

四、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豆角,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制售野生菌,严禁使用发芽和青紫皮洋芋制作菜肴。

五、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健康体检,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防止患伤寒、痢疾、化脓性皮肤病的从业人员带病上岗。学校食堂内外环境要清洁整齐,做好防蝇、防虫、防鼠工作,预防食物被污染。督促学校食堂做好每餐菜肴留样和留样记录。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组织到附近医院就诊,并立即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876—7627869),同时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菜肴、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

西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提醒广大群众,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到附近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保存,以备检验;在治疗急救病人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查处食物中毒事件。

      

                 

 

                       西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