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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2016年夏季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4-26 16: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西食安委通告〔20161

西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发布2016年夏季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进入夏季,随着气温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旺盛,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和生命安全,依据《西畴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发布夏季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一、预防野生菌中毒

由于野生菌类营养价值高,而且口感好,因此其深受消费者青睐,近年来,误食野生菌中毒已成为危害公众健康的“头号杀手”。夏秋季节是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多发期,野生菌中毒临床表现为剧烈恶心、呕吐、腹痛,出现烦燥、幻视、幻听等症状。如果中毒严重,对人体损害极大,会引发急性肝肾功能衰竭或导致休克甚至死亡的肝坏死和溶血性中毒。

    家庭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采摘或选购自己不熟悉的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的,食用野生菌不要混杂,最好每次食用一种。加工时应先放在沸水中煮3至5分钟,捞出后再用清水漂洗后再炒食。食用野生菌后如有恶心、头晕、呕吐、视物不明或幻视幻听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治疗。医疗机构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禁餐饮业,学校、建筑工地等集体用餐食堂,宴席承办单位、农村自办宴席等加工食用野生菌。

二、预防吊桨粑中毒

吊浆粑是广大农村的一种传统食物。其制作方法很特殊,通常用各种粗粮(玉米、糯米、五谷米等)放于水中浸泡3—15天,在加工制作吊浆面过程中,由于农村卫生条件普遍较差,加之夏秋季节气温高、湿度大,吊浆面中的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米酵菌酸)会污染酵米面(吊浆粑),并大量生长繁殖,食用后易发生吊浆粑中毒。发生吊浆粑中毒后,发病急,出现上腹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等,主要损坏人的肝、肾、心,脑等重要器官,并且发展迅速,病情严重者可导致死亡,病死率高达40~100%,至今尚无特效的治疗方法。

家庭制备发酵谷类食品时要勤换水,保持卫生,保证食物无异味产生,制作好的玉米面要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避免受潮,存放时间也不能过长,最好的预防措施是不制作、不食用酵米面吊浆粑。发生吊桨粑中毒后,要立即用手法或药物催吐,催吐后口服活性炭,并尽快到医院治疗,救治越及时,越能及早挽救患者生命。由于此病潜伏期长,因此凡与患者吃过同种食物的人,不论是否发病,一律送往医院观察、治疗。

三、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由于夏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食物在制作、储运、出售过程中,处理不当会被细菌污染,食用这样的食物会导致细菌性食物中毒。中毒多以胃肠道症状为主,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

广大群众在就餐时,要选择信誉度高、证照齐全的饭店,尽量选择煮熟煮透的食物,慎用生菜凉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喝生水,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学校、建筑工地等集体用餐食堂必须认真检查厨房、原材料库房、操作间的相关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有效杜绝蝇、鼠携带病菌污染食材引发的细菌性食物中毒。

四、预防四季豆中毒

四季豆又名扁豆、云豆、刀豆、梅豆等,一般不引起中毒。但食用没有充分加热、彻底熟透的豆角就会中毒。四季豆中毒是食物天然毒素中毒中较常见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中毒后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炎症状。加工四季豆一定要充分加热使之彻底熟透,以破坏其中所含的毒素。发生中毒后,轻者只须静卧休息,少量多次地饮糖开水或浓茶水,严重者最好先喝牛奶,并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如果离医院较远应尽量多喝水以稀释毒素,尽量呕吐。民间用甘草、绿豆适量煎汤当茶饮,有一定的解毒作用。

五、预防发芽马铃薯(土豆)中毒

马铃薯又叫“土豆”、“山药蛋”、“洋山芋”,由于营养丰富,味道鲜美,是人们日常喜爱的食物之一。马铃薯中含有一种叫“龙葵碱”的毒素,一般成熟马铃薯的龙葵碱含量很少,不会引起中毒。但皮肉青紫发绿不成熟或发芽的马铃薯中,尤其在发芽的部位毒素含量高,吃了就容易引起中毒。表现为咽喉发痒、胸口发热疼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中毒后应立即用浓茶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催吐洗胃;轻度中毒可多饮糖盐水补充水分,并适当饮用食醋水中和茄碱,剧烈呕吐、腹痛者,可给予阿托品0.3~0.5毫克,肌肉注射;严重者速送医院抢救。严禁餐饮业,学校、建筑工地等集体用餐食堂,宴席承办单位、农村自办宴席等食用发芽的、皮肉青紫的马铃薯。

六、预防霉变甘蔗中毒

甘蔗中含有丰富的糖分、水分,一旦存储不当极易引起霉变,霉变甘蔗中毒所产生的有毒物质3-硝基丙酸,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引起脑水肿,豆状核缺血软化等病变。中毒后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有时大便呈黑色,伴有头疼、头晕、眼黑和复视,轻者自愈,重者出现阵发性抽搐、凝视、瞳孔散大、昏迷而死亡。中毒后要立即催吐、导泻或洗胃,呼吸困难者吸氧,重者急送医院救治。

七、加强对亚硝酸盐等化学品的管理

亚硝酸盐和食盐、绵白糖的物理性质极为相似,加入后能使食物的色泽度保持较长时间,具有很强的毒性,摄入过多会有致癌的危险。误食亚硝酸盐后通常会出现胸闷憋气、紫绀的症状(指皮肤粘膜呈暗紫色的现象)。一旦发生中毒要立即抢救,迅速灌肠、洗胃、导泻,让中毒者大量饮水,切记一定要让患者卧床休息,注意保暖,将患者置于空气新鲜、通风良好的环境中。各餐饮单位、学校、工地等集体用餐食堂、农村宴席、熟食加工店等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从正规商场、超市购买食盐,并注意包装标识,严禁使用亚硝酸盐,避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八、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完善学校(托幼机构)的食物加工、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建设,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十项制度”,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学校食堂严禁加工野生菌、发芽发青的马铃薯、未煮熟的四季豆等食物,加强和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和场地卫生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九、加大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力度

各乡镇要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监管,凡超过50人就餐的农村集体自办宴席,举办者需提前24小时向所在地村委会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监管,充分发挥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和乡、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作用,指导群众科学烹调、合理膳食,强化宴席食品卫生督查,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十、健全监测体系,保证信息畅通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健全监测体系,严格中毒事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饮食卫生意识。要及时报告和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加强协作,增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置能力。加大对防范野生菌和吊浆粑中毒等知识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夏季食品安全预警通告,确保群众饮食健康安全。

西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提醒广大群众,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到附近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保存,以备检验;在治疗急救病人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查处食物中毒事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电话:0876—7623890),市场监管部门(电话:12331)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电话:0876—7627869)。

 

 

西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