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12/10 17:51:30

蒋俊在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民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2-12 06:59:25 浏览次数: 【字体:

     

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    

着力维护民族团结稳定局面    

—— 在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暨民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中共西畴县委书记   蒋 俊    

  201612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民族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县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宗教工作任务,为推进西畴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也是以领导小组会议的形式,开一个座谈会,目的就是把 5 个学会与民族代表聚在一起,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增进团结。刚才 5 个学会或小组代表的发言,是非常好的, 5 个学会为西畴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在发挥民族团结、民族建设和发展、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上作了大量工作,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感谢 5 个学会及民族代表作出的贡献!    

在听了大家的情况介绍后,我认为在以下几个方面还需加强。一是在贯彻加强保护民族文化上还需加大力度;二是在民族人才培养上还需下大功夫;三是在民族村寨建设上还需下大功夫。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的主题,牢固树立 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 的理念,围绕 决不让一个民族兄弟掉队和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 的目标,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走出了一条符合西畴实际的民族团结进步路子,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各民族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抢抓国家重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政策机遇,着力打基础、兴产业、抓改革、惠民生、重法治、转作风,全县呈现出经济运行平稳、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十二五 期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从 13.6 亿元增加到 30.3 亿元,年均增长 11.8%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 0.6 亿元增加到 1.6 亿元,支出从 7.8 亿元增加到 18.8 亿元,年均增长 22.8% 14.6% ;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从 7.8 亿元增加到 17.9 亿元,年均增长 13%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12327 元增加到 21341 元,年均增长 11.8%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2654 元增加到 7210 元,年均增长 16.8% ,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生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二)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企业、进厂矿、进村(社)、进领导班子、进学生头脑的 七进 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的理念,推动各民族相互学习、加强交流、共同进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深入持久地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月、民族团结周、民族团结日活动,认真抓好民族团结联谊、民族团结评比、民族文体活动、民族互助帮扶等载体,加强以民族节日增进民族互信、以民族活动凝聚人心、以解决民生密切民族感情,坚持年年有新内容,年年有新发展,打牢民族团结的稳定根基。层层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和民族宗教问题,民族宗教关系得到有效协调,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成为了民族宗教关系的主旋律。    

(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深入推进。 紧紧围绕 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干部培养、民族宗教理论研究、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民族宗教工作创新 九个方面开展示范创建, 全县民族地区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民族文化、民族体育进一步繁荣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    

(四)宗教事务管理能力不断提高。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继续深入开展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全县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农村基层干部、小寺小庙管理人员、部分皈依人员、信教群众代表开展宗教知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紧紧围绕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工作调查、研判,全面增强社会整体对合法宗教和非正常宗教的辨别能力,提高对宗教活动的管理水平。有效化解了西洒观音寺宗教造像纠纷、制止县城北回广场跳 念佛拍手健身操 活动、遏制借基督教渗透态势、制止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借教敛财等问题,多年来,全县未发生一起涉及宗教领域和顺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    

(五)各少数民族文化共同繁荣。 着力推动各民族文化共生共荣、和谐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稳步推进 土风计划 花倮葫芦笙舞文化传承项目建设,汤谷 太阳鸟母 文化传习馆及广场建成使用, 兴街镇被评为 云南省十大刺绣名村镇 编印出版《乜汤温》、《文化西畴》等文化精品, 女子太阳山祭祀 民俗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歌舞剧《太阳鸟母》成功首演,成功举办 中国 西畴女子太阳节 。文化旅游发展加快,壮族童谣《水母鸡》传唱海外,被命名为 中国壮族童谣之乡 ,宣传片《太阳鸟母》拍摄完成, 汤谷民族文化特色村建设扎实有效。    

(六)少数民族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积极通过科技培训、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知识培训、挂职锻炼、重点培养、优先提拔等举措,努力建设一支优秀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为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全方位的人才支撑。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少数民族干部人才 2175 人,占全县人才总数的 21.6% ;少数民族四类人才 1406 人,占同类人才总数的 21.8% ,在引领民族地区发展、维护和谐稳定中发挥了主要作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地区之间、民族之间、民族支系之间仍然存在发展不充分、不协调、不平衡的状况,特别是边远民族特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弱、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严重滞后、劳动力素质低、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等问题十分突出,深度贫困人口中少数民族占多数,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压力很大。二是影响民族关系的民族问题更加复杂,影响民族团结的因素趋于多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贫困问题相互交织、错综复杂,维护民族团结面临严峻挑战。三是社会稳定工作稳中有变数、稳中有风险、稳中有隐忧,影响民族地区稳定的隐患依然存在。企图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传播民族问题来激发民族仇恨、煽动民族对立、破坏民族团结时有发生。文山市 “10�26” 发生辱苗言论的网络舆情,就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四是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战线面临的反渗透、反分裂的斗争形势十分严峻,维护团结稳定与宗教和谐的任务更加繁重。五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有的干部对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不关心、不研究、不熟悉,存在不会抓、不愿抓、不敢抓民族宗教工作的倾向,总认为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就是统战和民宗部门的事情。    

二、深刻学习领会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着力维护民族团结稳定 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 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 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 ,在西畴也是如此。作为民族众多的西畴来说,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是一项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各民族一家亲,都是一家人,家和才能万事兴,只有各民族和睦相处,相互帮助,才能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重要战略举措,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文山州创建全国边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治州实施意见》和《西畴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实施方案》深入实施,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加快全县经济发展,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民族团结的根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全力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是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立足点。我们要筑牢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始终突出发展第一要务,用好用活用足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特别是要积极争取差别化政策,补短板、攻难点、促跨越,全面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确保在追赶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不让一个民族兄弟落伍、不让一个民族地区掉队。一是大力实施特色产业发展工程,促进民族地区群众增收致富。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规划,以培育发展烤烟、甘蔗、木本油料、中药材、土著鱼、生态养殖 六大产业 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带,强化实施项目与扶贫开发的关联度,提高民族农户的参与度与受益度。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社,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组织程度。加大民族地区农户的科技培训力度,加快现代农业科技在民族地区的推广运用。二是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改善民族地区发展条件。紧紧抓住省列农村公路硬化试点县的机遇,充分调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掀起公路建设热潮,到 2018 年实现自然村通公路率达 100% 及已修农村公路硬化率达 100% 双百 目标。这是全县的目标,全县实现了,民族地区自然也实现了。要以石漠化地区和深度贫困人口为重点,按照 五个一批 脱贫攻坚工程要求,围绕 十条脱贫路径 ,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实施好整乡推进、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村整村推进工程,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到 2020 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不断缩小民族地区发展差距,绝不让贫穷代代相传。大力实施 五小水利 工程建设,全力解决 409 个民族自然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确保民族地区群众喝上方便、充足、洁净的饮用水。积极推进民族地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大力实施农村沼气、太阳能和节能灶建设,辅以发展桔杆薪炭等新型能源,提高新能源推广应用水平。推广 六子登科 模式,整合涉农部门资金,加大石漠化治理工作力度,到 2020 年,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 8 万亩。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加快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确保到 2020 年,实现新农村建设全覆盖。 2016—2018 年,我县获批民族专项资金 1900 万元,将建成兴街镇民族特色镇、莲花塘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和 8 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其中,壮族村寨 4 个、瑶族村寨 1 个、苗族村寨 3 个)、 5 个民族特色村(壮族村寨)、 100 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 三是大力实施公共服务建设工程,保障和改善民族地区民生。 加快新县一中三期及教育园区建设进度,全力推进教育信息化 三通两平台 建设,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合理布局校点,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乡村二级卫生计生服务网基本健全,每个行政村有 1 个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 96% 以上。到 2020 年,群众获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统筹有线电视、直播卫星、地面无线数字电视等多种方式,提高电视覆盖率。争取每个乡(镇)有一个标准的活动广场,每个行政村有一个农家书屋、一个健身场所,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四是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工程,推动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以美丽乡村、特色村寨建设及 美丽西畴 幸福家园 创建活动为抓手,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把农村建设成广大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努力建设山清水净、地绿天蓝、生态灵秀的 美丽西畴 。依托贫困地区优势旅游资源,以 一山一村一洞一产业 (暨香坪山 芳香 旅游开发建设、汤谷民俗文化村打造、兴街溶洞群开发、兴街刺绣产业)为重点,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打造 回归家园、太阳故乡、木兰天堂、精神高地 四张名片,全面展示美丽西畴新形象。    

(二)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民族团结犹如空气和阳光,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维护民族团结,是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关键。要切实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为一项突出的政治任务来抓。一是要筑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全县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民族团结成为各族群众的行动自觉。要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我县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取得的丰硕成果,宣传全县各民族生活翻天覆地的变化,动员全县各族群众排除干扰,把精力放在抓发展、谋幸福上,共同维护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要完善民族团结的制度保障。要认真落实民族团结目标责任管理机制,做到年初下任务、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评,推动责任落实。要完善工作激励机制,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例的收集整理和宣传,树立典型,褒奖先进,营造浓厚氛围。要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信息化建设和舆情收集、监测、分析、研判的长效机制,完善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始终把握工作主动权。要建立健全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机制,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更好地团结信教群众。三是要增强民族团结的文化认同。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在 法制宣传月 民族团结宣传月 宪法宣传周 等活动期间,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车、法律咨询、文艺节目、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使 三个离不开 四个认同 思想深入人心,代代相传,促进各民族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 。同时,加大对全县 6 个世居民族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力度,扶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鼓励民族文学艺术创作传播,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使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过程成为各民族相知、相亲、相惜的过程。四是要统筹抓好城镇民族工作。当前,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点从农村延伸到了城镇。要做好城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建立健全城镇少数民族务工经商、就学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和法律援助等服务体系,为少数民族群众融入城镇提供更多便利。要针对各地区、各民族实际,采取一地一策、一族一策,制定实施具体的民族发展规划和措施,优先安排特殊困难地区民生扶持项目,不断缩小特殊困难民族地区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发展进步。五是要营造民族团结的社会环境。要加强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化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工作机制,着力协调处理民族关系,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边境管控机制,加强管控和治理,确保边境地区安全稳定、民族和谐、宗教和顺。要防止利用民族淳朴感情、利用民族问题煽动、蛊惑群众,挑起事端,这是大问题,它直接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和谐稳定,影响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对此,必须要高度警惕,冷静观察,果断处理。要坚决反对任何违反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不尊重少数民族习俗的言行,也旗帜鲜明地反对那些试图利用民族问题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和谐稳定的行为。    

(三)坚持法治方式,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 新形势下,要善于用法治精神引领、用法治思维谋划、用法治方式实施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增强各民族法律意识,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更加重视并善于通过法律来保障和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更加重视并善于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依法处理民族问题,依法协调民族关系,筑牢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法治根基。一是要善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正确处理民族宗教问题,要始终高举维护民族利益和捍卫法律尊严两面大旗,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得利用民族问题损害民族利益、践踏法律尊严。要坚持疏堵结合,亮出底线,画出红线,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造谣生事、挑动民族情绪、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二是要运用法治手段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协调民族宗教关系。要坚持 团结、教育、疏导、化解 ’’ 的方针,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对民族问题、宗教问题不要随便上纲上线。既不能把不是民族问题的问题当作民族问题来处理,也不能把民族问题不当作民族问题来处理。只要不违反基本原则的矛盾,不论以什么方式出现,都属于非对抗性矛盾,属于前进中、发展中可以化解疏导的矛盾,不能动不动就扣上民族矛盾、民族歧视等 帽子 ,防止因小激大、矛盾转化,甚至被敌对势力插手、利用。不要过分渲染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不要小题大做,更不能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误判。对极个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大肆渲染的,要高度警惕,冷静观察,查明真相,坚决、快速、依法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情况,决不能让其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对民族宗教问题,一定要慎之又慎,谨言慎行,不能粗枝大叶。要坚持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法律为准绳,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对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不论是什么民族,信仰哪种宗教,都要坚决依法打击。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切实把《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着力把民族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矩,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为全民守法作出示范和表率。要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和保障民族团结。    

三、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强有力保障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只要我们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任何人任何政治势力可以挑拨我们的民族团结进步关系,任何时候都要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无论是少数民族干部还是汉族干部,都要以党和国家的事业为重、以造福各族人民为念,齐心协力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一)要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健全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机制,形成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 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格局。要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考核党政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保持民族宗教工作机构稳定,配足工作力量,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民族工作,明确专人做好日常工作。要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费保障力度,财政转移支付、本级财政、部门自有资金要倾斜到民族工作重点地区,推进民族事业创新发展。    

(二)要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 要更加重视民族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继续通过一系列特殊政策措施,拓宽少数民族干部的入口,加强基层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和挂职锻炼工作,在一线培养和考察,把更多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安排到重要岗位,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综合素质强、堪当重任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从事民族工作的干部,要树立战略眼光,强化机遇意识,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静下心来认真研究中央和省州关于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主动对接汇报,做到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努力争取上级更大的支持,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三)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针对一些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号召力不如宗教组织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及时整顿调整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配齐配强乡(镇)民族工作专兼职助理员和民族工作信息员,要注重吸收少数民族优秀青年入党,壮大党的基层力量。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 要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督查力度,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因落实不力导致影响民族团结事件发生、后果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统战、民宗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不定期对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同志们, 当前正是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只有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各民族主动参与,才能如期实现脱贫摘帽。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的民族团结发展道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西畴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